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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举足轻重的现实主义文学大家阿西斯,他写的《圣诞子时弥撒》,讲述了一个凄婉的情感故事。他的文笔轻柔,却将一个女性的内心刻画得淋漓尽致。
美国评论家桑塔格把他誉为一块新挖掘出的晶莹宝石。并称他为巴西的文学之父,或者巴西文化的象征和语言大师。
阿西斯的小说往往以第一人称的视角,增强小说的真实性和亲切感,便于感情抒发和心理描写。
叙述者“我”,当时十七岁。而女主人公孔塞普西翁当时三十岁。“我”作为公证人第一任妻子的表兄,为了完成学业,寄住在公证人家里,于是便认识了公证人第二任妻子孔塞普西翁。
孔塞普西翁其实是千千万万普通女人的典型代表。她的一切都很平凡。
在她身上,一切都是微小的,不显眼的。甚至她的脸庞也很平常,既不漂亮,也不丑陋。
但她的身上却有一个极致的特点,那就是包容心。她能包容万物。她觉得万物皆可原谅 ,万物均可优先于她得到照顾和满足。她被人称为“圣女”。
“我”来家里没有多久就得知,她的丈夫,公证人梅内塞斯背叛了他们的婚姻。
梅内塞斯和一位同男人分居的太太有私情,那位太太每个礼拜在外面过一次夜。由于这个情妇的存在,孔塞普西翁最初很痛苦;但是终于容忍了。她已经习惯,最后觉得一切都好。
她被背叛后,从不可置信,到痛苦排斥,再到容忍接受,最后居然觉得习惯了,甚至感觉一切都好。
她多善良啊!都说她是个“圣女”;她以那么顺从的态度对待男人的轻浮举动,这样的称誉是公正的。实际上,她是一位性格温和的女人,她没有吵闹,没有哭叫,也没有大笑。对待我提到的那件事,她的态度可以说像个教徒;只要能够顾全体面,使人无可非议,她可以容忍一个闺房。
多么讽刺啊!她以顺从接受丈夫的背叛为代价,换来一个“善良”和“圣女”的名声。她忍受了丈夫轻浮花心的不道德行为,因而获得“性格温和”的赞誉。她认为“体面”大过一切,为了面子上虚伪的“体面”,她甚至能容忍一闺房丈夫的地下情人!
而公证人梅内塞斯,他甚至懒得遮掩自己对婚姻的不忠行为。他每周出去过夜都轻描淡写,懒得伪饰去自己“看戏”的真实意图。当“我”吵着要跟他同去看戏,而他却不回答我,他岳母总是做鬼脸,女佣人也偷偷地笑。他们所有人都心知肚明公证人的丑行,但都麻木地、无所谓地接受了。
女主人公孔塞普西翁,她甚至连这件事都不说任何人的坏话,都能够原谅一切,原谅这些龌龊的行径,和明显的鄙视。缔结婚约的基础中失去了彼此的忠诚,甚至连相互尊重都失去了,她还能一味地原谅和包容。只能说,她从来不知道憎恨,也从来不知道热爱为何物。
但是她的内心也如表面这么平静宽宏,无爱无恨么?她 就从来没有向往过幸福女神的眷顾么?
女人的幸福是什么?幸福的家庭又是什么?
幸福,应该是终极圆满和自洽自足的。世间上最美好、最高尚、最令人快乐的东西就是幸福。而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食物充足、家人健康,互爱互敬,内心充实愉悦,人人脸上有笑容,这就是最具体的幸福。
可是孔塞普西翁,除了千疮百孔的体面,她什么都没有。她在外人面前是温和宁静的;然而她在私底下是卧不安枕、食不知味的忧郁状态。
这一切虚伪平静的面纱,在那个圣诞节的前夜终于挂不住了,终于要被撕毁了。
在合家团聚的圣诞前夜,公证人又去“看戏”去了,而十七岁的“我”在客厅等待朋友邀约去望子时弥撒。就在等待过程中,“我”终于窥见了公认的“圣女”在婚姻中的真实面貌。
孔塞普西翁趿拉着拖鞋走进客厅。她穿着一件白色的长外衣,马马虎虎系在腰上。她身材苗条,姿态浪漫,但是不像我这本冒险小说那么动人。我合上书;她走来坐在我面前一把靠近长椅的椅子上。我问她,是不是我无意中弄出声音把她吵醒了。她赶忙回答说:
“不!不!是我自己醒的。”
就在这一刻开始长谈,真相浮出水面,而“我”也看到了她的真实性情,倾听到了她纯粹的内心,也改变了自己对她的看法。就在这个圣诞节的前夜,和邻居约好去望圣诞子时弥撒的事情,已经不是开始那么热切了。而公证人亲自挑选的油画,也已经被计划在淘汰之列了。
圣诞以后,以及更加往后的未来,她应该会有更加真实、更加忠于自己内心的生活吧。
幸福的婚姻是女人的一生所求,如果求不得幸福,那么真实的生活是不是应该坚持的最后底线呢?
也许,这也是孔塞普西翁反抗意识的觉醒。也许这也是她在公证员死后嫁给了她丈夫的抄写员的根本原因。
她终于决心要摒弃虚伪痛苦的体面婚姻,讽刺空洞苍白的圣女生活,肯定自我意识的愤然崛起,追求真实圆满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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