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在泰国芭提雅,一重庆旅游团领队为救游客被大象踩踏致死。
毫无疑问,这名导游舍己救人的精神和勇气值得钦佩。但据目击者称:因为两名中国游客擅自闯进大象园区,并不罔顾劝阻,私自拉扯大象尾巴致其惊恐才导致这起悲剧的发生。
也就是说,原本死的人应该是那两位中国游客。但最后却把一个年仅35岁的,还未结婚的年轻导游拉下了水。
受害的导游粗算细算,这都不是中国游客第一次“作死”了。
讽刺的是,纵容“熊孩子”在日本随地大小便、旁若无人在罗浮宫触碰展品、兴致勃勃在埃及古神庙上刻下“到此一游”如今看来都已经是不值一提的小儿科了,北京八达岭的老虎伤人案引发的舆论风波的痕迹还未散去,又有人跑去“玩”大象。
唯一的不同是,前者是害己,后者是害人。
武志红定义的“巨婴式中国人”虽然让人不敢苟同,但也有值得让人反思之处。
图片源于网络改革开放以惊人的速度让中国人富了起来,但是物质文明的丰腴似乎并没有让某些国人的精神文明得到提升。
早在90年代末20世纪初,国内便盛行“暴发户”的说法。那时候,社会对暴发户的理解是白手起家但缺少文化,梳一个大背头,脖子上挂一条胳膊大的金链子在人前显摆,但嘴里蹦出的都是些粗言鄙语。
‘大背头+一身金是’暴发户”的标配后来,教育跟上了,社会也进步了,每个人都对“暴发户”这一具有贬义的词语唯恐避之不及。随之而改变的还有国人的消费观,从前的大吃大喝、黄金满屋逐步为旅行、艺术、教育等具有精神价值的行为而代替,不少人不远千里奔赴青藏高原的只为“涤荡心灵”,而走出国门则是希望“与西方文明接轨”。
然而,缺乏对规则的尊重、对不同文化的理解,尽管人在路上也只能是沦为另一种形式的暴发户。
有句话是: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用在某些国人身上,这句话则可以更改为:不怕巨婴没开化,就怕巨婴有钱花。
中国游客已经成为各国旅游业“宠儿”当精神文明的步伐跟不上物质生活的充实的时候,就出现了这些“作死”的中国游客。
而说到底,游客之所以孜孜不倦地“作死”,一方面是源于对规则的忽视甚至蔑视;另一方面则是因其物质丰腴带来的傲慢感,也就是所谓的“暴发户”心理。
我们可以大胆推断,总有一些国人的心理就是:钱则是一切。认为自己作为付款的一方,可以自然而然地享有一切胡作非为的权利。
这也就是为什么,在15年国家旅游局设置游客“黑名单”后,“奇葩”的中国游客仍屡见不鲜。
回顾17,年发生的中国游客在登上的国际头条均是各种负面新闻。从在黄石公园偷灌砂石到在柏林国会大厦前行纳粹礼,不一而足。
似乎这天地之下没有什么文明法则可以限制某些国人的想象力。
中国游客在美国黄石国家公园偷石头而回归本次泰国事件,尽管已经被事先警告过,但为何这两位中国游客还是不惜冒险去“玩”大象呢?是因为太无知?太好奇?
尽管游客本身也并非出于恶意,但这种罔顾规则,甚至是置个人、他人生命于不顾的行为显然已经不是一个“好奇心”能搪塞过去的。
无视规则,视一切为理所当然所造成的恶果在中国游客身上已经有血的教训。这说明在当今的中国,除了发展经济,从更高层次地推进尊重现代社会的规则、尊重别人的意识教育仍有待提高,仅靠《旅游法》中加入规范游客的条例是远远不够的。
中国游客因在柏林行纳粹礼被逮捕所谓的婴儿,就是指处在个体意识尚不成熟的情况下可以自然地无视文明社会法则的人,这是生理决定的。
但巨婴则不然。
作为一个成年人,如果都不能充分地对自己的言行进行思考、对不同社会文化、规则持有足够多的尊重甚至是敬畏,那这样的“巨婴”不仅不值得同情,甚至令人厌恶。
图片源于网络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是理所当然的,八达岭动物园无需为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提供无条件的承诺,外国人民也不会因为中国游客的巨额消费纵容一切冒昧甚至是害人害己的行为,导游也没有绝对的义务在危难之际舍身救人。
规则本身就是一种义务,破坏规则就等同于拒绝履行义务,即便你再富有再无知也不能成为你肆意乱为的理由。
我只想对某些习惯性“作死”的中国游客最后说一句:你死就算了,但别害人,还丢了中国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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