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应该是七八岁时的光景,吃完午饭,我端着一大水瓢的水,跟墙脚的蟋蟀玩,浇透了一个又一个的洞。要么在地上跟其他孩子玩玻璃弹珠或木弹弓。最后又只剩我一个人时,只能跟草丛里的含羞草玩,随便摸摸叶子,它们就缩回去,跑去看看其他的花草,又折回来撩它一下。
最后搬着矮板凳坐在小庭院里,假装坐的是木马前后摇晃着,看着太阳的光影发呆,刚打到我脚边时,我就要上学去了。当然,到学校后,还跟同学们玩了一轮各种游戏,才开始上课。
那时的时间,不管是跟他人玩耍,还是一个人发呆,它从不跟我较劲。但时间再多,也不及抓在手里的一两块钱零花钱实在。因为,好吃的东西入嘴后,手里、嘴里、胃里的感觉是渐进式又梦幻的,让人迷恋不止。一切的味觉快要消失时,还可以舔舔留有余味的手指。
考试时,写着不到五十个字的作文,留着大片的空白,画满红色叉叉的试卷,没人跟我着急,我也不心急。
可是有一个暑假,我要么是忘记了时间,要么是太过自我放任,连基本的暑假作业都没做完。
从城里回来的爸爸找不到我去报名,竟然散发了好几块钱给几个堂妹来绕着大半个村子“搜捕”我。感觉太没趣了,直接把那些钱给我的话,我早就乖乖把作业赶出来了。爸爸为何不懂我的心思呢?
老师办公室里,桌子上摊开我没写完的暑假作业本,我羞愧难当。终于,开窍了一点点,考试差没关系,但至少要及格,暑假作业,是一定要完成的。然后,小学的最后一年,不知缘由地,成绩突飞猛进,还拿到了人生的第一张奖状。
初中三年,寄宿在学校,最爱吃零食的我,忽然对零食失去了好感。坚决、利落得让自己都不敢相信。至今想来,可能是因为跟每天可以给我零用钱的奶奶硬生生地分开了,可能是因为我的世界突然变大了,也可能是自己真的在不知不觉中长大了。
同样让自己惊讶的是,我开始用功念书了。
那时,时间仿佛是我的朋友。在等待热乎乎的早餐长队里推着我,在听得模糊尔后清晰的课堂里陪伴我,在宿舍关灯后我仍点着灯看书的夜里等我入眠。
高中时,时间成了我苦苦追求的“男朋友”,跟铃响声擦边球般入座后,心有庆幸,于是,也是不知不觉成了习惯。这个坏习惯竟然“存活”至今,可见我是个多么喜欢庆幸和懒赖的人。
可是,时间并没给我任何侥幸获得的成果,一切,不过是自己“应得”的。
即便来路可循,我到底不是那个无忧无虑的小孩子了,人生没有回头路,如果脚底磕着沙子,把它撇掉吧。当然,更多时候,脚底并非沙子般明显的难受,如能察觉任何的不适,别再让自己得过且过吧,这些年来,我最喜欢实实在在的踏实感。想,再次跟时间做回朋友,然后,再当回时间的主人。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