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乐颂》2正在热播,剧情上来就让安迪面对一场巨额财产的继承纠纷。何老先生的遗愿是把自己的全部遗产交与安迪,由魏国强作为执行人,魏国强对安迪说,她有权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决定。与此同时,作为赡养人的魏太太对遗嘱的真伪提出异议,安迪根据1985年公布的《继承法》,只要遗嘱经过公证,并鉴定继承人DNA的真伪,证实遗嘱的有效性,就可以接受遗嘱。安迪通过亲子鉴定证实是何老先生的外孙女接受了这份巨额遗产。
在剧中安迪和谭宗明对这件遗产继承风波的看法值得借鉴。
一般人会对从天而降的巨额遗产欣喜若狂。安迪头脑冷静权衡利弊,用谭宗明的话说“两害相权取其轻”,她担心DNA鉴定解开自己的身世,但考虑到作为赡养人的魏太太魏太太有权提出异议,甚至可以怀疑遗嘱是假的,对安迪和魏国强提出欺诈。
根据我国的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她可以提供之前何老先生和安迪之间毫无瓜葛的证词,官司继续打下去,安迪身世会曝光,引起的麻烦就会更大。所以安迪主动提出DNA鉴定,只要能证实和何老的血缘关系就可以继承遗产,不必引出和魏国强之间的血缘关系,生出事端。所以在当时形势下,选择做鉴定而准备接受遗产。
安迪之后又不想接受,考虑到魏太太“人财两空的离婚女人什么事情都做出来”,接受这份遗产是烫手山芋,魏太太路数很多,安迪的身世曝光风险很大,加之魏国强大张旗鼓的打离婚官司,又把所有遗产给安迪而并没有提前告知安迪,不像仅作为补偿这么简单。所以安迪认为更像一个陷阱,被魏国强利用。到时他出尔反尔,让安迪把遗产吐出来岂不更麻烦。谭松明认为如果魏国强另有居心,不管接受与否,都会以安迪的身世做文章,倒不如就此接受这份应得的遗产。
安迪和谭宗明并没有在利字当头时,一门心思扑上去,而是综合考量整个局面的程序法规,事态发展,各方立场,自身风险,这也是成功人士思想和眼界的不同之处。
这是一份涉及豪宅、古董字画价值亿元以上的巨额遗产,遗嘱作为传承巨额财富的必要工具,但由于遗嘱的效力和执行等问题,可能会导致诉讼的局面。虽然剧中何老先生的遗嘱是经过公证的,公证遗嘱也是在各种形式的遗嘱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但通过遗嘱传承财富还是存在一些先天不足:遗嘱纠纷。
造成遗嘱纠纷的情形有多种,如立遗嘱人行为能力,遗嘱形式要件的瑕疵,多份遗嘱的效力之争,遗嘱的管理和执行等等,一旦有了纠纷并启动巨额遗产的诉讼,花费巨大,而且有可能遗产被冻结,订立一份完美遗嘱不是易事,一旦涉及重大财产利益,遗嘱的任何一点小瑕疵都有可能引起巨大纠纷。
遗嘱本身具有局限性,遗嘱只能明确财产的归属,无法解决财产的分配、传递及管理问题。比如多位继承人的处理意见相左,诉求不满,产生猜疑,就容易发生纠纷,导致传承失败。同时遗嘱不具备避债、避税等风险隔离功能,也不具备持续管理、防止分割的功能,无法有效保护财产。
遗嘱作为单一、静态的家庭财富传承工具,需要和保险、家族信托等动态综合性需求结合使用,才能更好的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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