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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面”余文乐

“八面”余文乐

作者: 天光要吃好 | 来源:发表于2018-10-30 19:40 被阅读0次

    小时候坐缆车上太平山,看到山腰的那些房子觉得特别美,我就跟妈妈说,以后我也要给你在这里买房。

    谈起韩寒时,我们会用「一流赛车手,二流导演,优秀畅销书作家」来形容,而当我们谈论余文乐时,标签会有「潮流ICON,潮牌主理人,演员,歌手」等等,影响力分先后。余文乐是八面的,他也是八面玲珑的

    对于喜欢香港电影,尤其是香港黑帮片的人来说,《无间道》是一部不得不提的作品,不管是剧本还是演员阵容,它都能成为一部让人时常拿出来回味的好片子,在香港电影日益衰败的今天,我们甚至很难找到一部接近它水准的片子,因而在谈论起来时,总像是在谈论一段珍贵的往事。

    《无间道》可以算是余文乐崭露头角的第一部作品,虽然从对他个人的影响力而言,比不上后来的《春娇与志明》。他扮演的年轻版的陈永仁,和梁朝伟比少了点忧郁,但并不犹豫,也恰恰是那份初出茅庐的带着点畏惧的莽撞,让这个亦正亦邪的角色逐渐丰满起来。陈冠希也在这部片子里出境,两位年纪相仿的新人日后在多部电影里合作,直至后来作为潮流偶像一直被拿来作比较。他们的关系也在反反复复中逐渐走向了陌路。

    余文乐骨子里是喜欢演戏的,他也一直在努力做一个好的演员,尽管拿得出手的作品并没有多少,《无间道》占了两部,《志明与春娇》拍了三部,再加上有名气但是没什么戏份的《头文字D》,有获奖实力但是没什么观众缘的《一念无明》,这大概是大众眼里会演戏的余文乐的全部作品了。

    他尝试了很多角色,年轻的时候和蔡卓妍、彭于晏拍青春片,和周杰伦拍漫画电影,和谢霆锋一起拍了几部打斗片,后来为了有所突破拍了《军鸡》(另一边陈冠希有了代表作《狗咬狗》,长得帅的人总是试图用丑化自己的角色来赢得外界的好评)。直到年过三十,余文乐才有了自己的代表作,《志明与春娇》。

    这个穿条纹衬衫,戴黑框眼镜,开路虎卫士,抽好彩香烟,时而浪漫时而中二,不掩饰自己好色之心的叫张志明的香港男人,突然之间成为了“港男”的代表。有好几年的时间,余文乐和张志明几乎就是同义词。张志明穿的条纹衬衫,New Balance 996和黑框眼镜,只要加上“余文乐同款”的关键词,就能在网上卖出高价,卖到脱销。直到这两年,996才逐渐被其他更新更潮的鞋取代,走下神坛。

    《志明与春娇》是一部好电影,它里面的台词「有些事不用一晚做完,我们又不赶时间」以及倒置的“I MISS U”短信毫无意外地成了经典,时至今日仍被人拿出来反复把玩。

    17年在上海参加的《志明与春娇》第三部观影见面会

    也差不多从那时候起,余文乐的穿衣打扮开始受到推崇,干净简单偶尔带着一丝丝骚气,一时间港澳台及内地的青年人中刮起了一阵“余文乐风”,跟着他穿衣服来应对普通的上班场合以及把妹逛街,不会显得很出挑,但总是给人舒服的感觉。

    他也开始把自己的品牌打进市场,在经历了不温不火的common sense之后,madness开始成为潮流市场的中坚力量。借着这个新牌子的火热,余文乐近几年的每一张照片都成了年轻人们模仿的对象,他的文身越来越多,他的发型常换常新,他穿过的球鞋都成了香饽饽,他戴过的Native Sons,Moscot的墨镜和Goro's的挂件也都成了潮流玩客的心头好。而最近受到推崇的,除了converse和madness联名的70S,还有前几年被美国总统和中国总理频繁上脚的所谓的总统鞋——New Balance 990。

    有些人一直抱着「陈冠希穿什么什么潮,余文乐什么潮穿什么」的观点来奚落他只会「跟风,打版,抄袭」。穿衣打扮本来就没有谁对谁错,只有合不合适的区别,这方面余文乐的穿着其实更加适合大多数人,他可能不是潮流的先驱,但他一定能在领路人里占据一席,毕竟陈冠希的卷裤腿,马尾辫和阴阳头对上班族并没有多大吸引力。

    尽管余文乐在休闲,运动,正装的驾驭上游刃有余,但偶尔也会有让人摸不着头脑的时候,他穿背带裤的样子总让我想起超级马里奥,这也可能是他对于先锋潮流的理解和我们不一样吧。

    我们公司刚刚换了大老板,组织聚会,席间大老板说到很多年前在深圳,看到那边分公司的员工已经手戴劳力士,他十分差异,以我司员工当时的工资不应该负担的起,后来得知是客户送的,再后来这个员工把自己也送给了客户。语毕,他看了一眼我们老板的金劳,老板假装一脸恐慌地举起酒杯罚酒,直言这是结婚的时候妻子送的一块二手表,以一半的市价入手,全都是干干净净的钱买的。

    “一劳永逸”的劳力士一直被当做是男人成功的象征,在香港广东尤甚。一块做工精良的劳力士不仅走时精准,还能保值,所以一直流传着茶餐厅递菜小哥也会佩戴劳力士的说法。在《古惑仔》里,浩南把自己的劳力士给了要跑路的山鸡,让他必要时候拿去当掉,而到了去年的网剧《反黑》里,陈小春又拿着一块金劳准备送给“黑哥”柯受良。

    “穷玩车富玩表”,对于那些身价动辄千万上亿的明星来说,玩表就很轻松了。余文乐是出了名的爱劳力士,而且还是古董级(vintage)的劳力士。明星有钱了,喜欢买常人买不起的表,比如潘玮柏和鹿晗经常佩戴理查德米勒和爱彼出境。

    余文乐就只钟情劳力士,他的INS隔三差五会发几张劳力士的照片,从潜航者,迪通拿到闪电针,每一块表都是经过时间沉淀的二手货甚至几手货,寻找到的难度大,购买的难度更大,结果他都把玩的有模有样,如视珍宝,对他来说,“普通”款的他根本不会戴。非要说一个他会戴的其他牌子的腕表的话,可能就是卡西欧了,卡西欧是每一个男人少年时的一个梦,也是目前来看最容易和Madness出联名款腕表的牌子。戴上G-shock手表,对余文乐来说,品牌推广的意义要远大于对青春的回忆。

    对即将年满38岁的余文乐来说,他已经不适合再做一个偶像明星了,他甚至已经早早地长出了白胡子。他的歌唱生涯鲜有人关注,演戏也很难有更大的突破。经营好自己的品牌以及自己这块金字招牌似乎成了最现实的方式。他展示自己健身出来的六块腹肌,他和Lewis Hamilton一起为Tommy Hilfiger代言,他频频在各种时装秀上出境展示自己身穿得体西装的样子,他晒出和各界大咖的合照显示自己人脉广,人缘好,他是那么的八面玲珑。

    他努力地扮演一个商人,一个潮流先锋的角色,却又爆出madness官网将港澳台划入“国家”行列的丑闻。但是你也知道的,现在的互联网时代,只要不涉及“性骚扰”之类的臭名昭著的事件,一般大众的关注热度根本就不会超过一周。所以“官网事件”在余文乐的道歉出来之后,渐渐地也就没人去注意了。Madness的衣服依然会在上架的第一天就被抢光,依然会有无数的人喜欢他也有无数的人质疑他,他被人指责打版也在被人一次次地模仿。

    他依然每天在ins上晒新买的表,球鞋,跑车,刚吃到的海胆,和牛,菠萝包,喜欢看的球赛,电影,电视剧,以及健身房打卡,冲浪打卡,旅行打卡,晒儿子晒老婆晒妈妈晒同事晒文身,你可能不喜欢他,但应该也谈不上讨厌,他真实地就好像我们身边的某个人,就好像是我们自己,过着“普通”的生活,和别人分享喜欢的东西,满屏幕都是阳光和笑脸,「嗜好太多能力太小」。尽管我们的“普通”并不一样。

    我时常回想起他在《头文字D》里演的中里毅的模样,亮皮的Adidas运动套装,漆皮的白色Air Force 1,蓄着跟现在差不多的胡子沉默不语;在《无间道2》中他差点被倪永孝识破身份时的错愕紧张,在倪永孝被击毙之后发现他窃听器时的痛苦绝望;以及在《一念无明》里作为底层小市民的无奈挣扎。

    我一度以为这就是他的阴暗面,像住在九龙城的外来民一样,有很多的欲望,抬头却只有一块四方的天空,运气好的时候能看到飞机,除此之外别无他物。

    只不过他用他的乐天和积极告别了九龙城,像太平山上徐徐而上的缆车一样,每往上一个单位,就能多看到一片风景。在普通之外,他得到了自己的普通生活。

    而他妈妈,也早已搬入了山腰的那间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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