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是中午,但是还要去老师家补习,如果是可选项,人往往选择轻松一些的事情,但是这个对我来说是必选项,那我只能出行。天气热的离谱,前脚刚出门汗流开始浃背,我骑着自行车在路上急驶 ,两旁掠过的风,呼呼地都带着热气,让人好生难受。车子到十字路口的时候爆胎了,还好边上就是一家修理铺,我甚至怀疑,这路上的尖锐疙瘩可能是店主自己暗暗投放的,老板我认识,是我外公的小辈,我路过几次便也认得我这张脸,悻悻然地推着破车到他店里,请他帮我打理一下。
走出修理铺,我已经感觉不到热量,习惯了这个温度,只是正午的阳光刺眼的很。犹豫再三,还是决定去老师家,步行去。我提着袋子,一步步地走着,现在看来这的确是一件很愚蠢的事情,可能当时的我觉得,在烈日下独自步行个二三十分钟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很man,很strong。我浮想着,到了老师那里,先到的同学会过来嘘寒问暖,心仪的女生会递一张纸巾,老师说不定会给瓶饮料,责怪两句担心我中暑怎么办,然后眼神里再流露出欣慰的样子,嗯,是个上进的孩子,像程门立雪一样让人感动。
步履蹒跚的坚持了20多分钟,终于走到了目的地,推开门吱嘎一声,里面的同学有几个回头看了我一眼,然后又把视线转过去,我安静地找了个位子坐下,老师继续上课,房间里空调的发动机嗡嗡作响,一切就像没发生一样。我所期待的一样都没发生,既没有关心我为什么迟到,也没有在意我热的面红耳赤,你来就来,不来就不来。他们没问,我也没说什么,也不想提自行车爆胎的破事,那么看起来步行二三十分钟纯粹是自己找罪。我到现在还以为,只有在补习结束收钱的时候,我或许能感受到来自那个老师的关怀,和其他同学一样的关怀,赞美你两句,恩,在这里很认真,表现不错。曾几何时,我假想,如果那天是其他同学,其他更优秀的同学,也这样在烈日中步行过来,在教室里的“我们”会不会问候他一声,正在讲课的老师会不会关心他一句,他能不能得到一张擦汗的纸巾,当然这一切现在都无从考究咯,太阳还是那个太阳,人,都变了。或许是我天性耐热,或者我调节能力好,以后的夏天我觉得也不过如此,反正最热的那天我都能走下来,剩下来的又算什么呢。那些触碰感情深处的事情,才能记忆由心,现在又到了一年中最热的季节,我又想起了那天在路上边擦汗边走的我,那个小小的我,仿佛在对我说,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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