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一、检测机构资质管理(是重点内容,自己要串起不同的内容,作总结)
总则
1.质量检测的对象-材料、构件、工程制品、工程实体
2.交通管理的部、省、局-负责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监督管理
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对工地试验室进行监督管理
3.资质分类和申请条件:
行政许可
(1)公路工程:
甲级-交通运输部
乙级、丙级-省级(含局)
交通工程-交通运输部
桥梁隧道工程-省级(含局)
(2)水运工程:
材料类*
甲级-交通运输部
乙级、丙级-省级(含局)
结构地基类(地基无丙级)
甲级-交通运输部
乙级-省级(含局)
(重点)申请检测资质的机构应具备的资质条件(多选):
组织机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检测仪器设备(自有设备)、技术能力、场所环境(自有或租赁)、管理体系、质量检测业绩和信用
(判断)检测机构资质的差异-主要体现在1.试验检测的数量+2.检测数量多少,并不能完全代表其试验检测水平的高低,即无论资质高低,检测数据都应准确、可靠,相同检测参数得出的结论应一致
不同资质,相同指标,检测数据应相同或一致
申请与许可:
1.行政许可采用的两种方式-技术评审(现场或书面)+承诺制(公示或公布)
2.资质申请:
交通运输部-甲级资质
申请注册地的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乙级和丙级(结构地基类无丙级)
检测机构可以申请不同专业、不同类别的资质
从最低资质等级开始,获得乙级、丙级后须满1年且具有相应的业绩和信用,才能申请本专业上一级资质
检测机构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后升级的,需要满足的要求(多选):
1.取得资质证书满1年
2.至少一项现场或工地实验室的业绩
3.资质证书有效期内
4.评定信用等级在C级以上或D级满2年以上
(口诀:资质升级乙丙1年,D级2年)
申请检测资质审批或延续审批,应提交的资料有(多选):
1.申请书
2.人员、仪器设备清单
3.试验场所不动产权属证明或租赁合同
4.《质量检测场所面积一览表》
5.管理体系文件
6.承诺书
许可机关自收到申请资料日起5个工作日(政府)内,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或一次性补正内容(补充受理)
补正5个工作日内受理;不合格不予受理,书面告知申请人
续审批的检测机构采用技术评审,方式应采用书面评审或现场评审
重要的,问题很大的采用现场评审:
1.资质有效期内持检测工程师证书人员变更超过50%,及主要负责人更换两次以上的
(持证人员变动超过50%,主要负责人变动超过两次)
2.(第四十二条补充):
暂停资质6个月,3w-5w的罚款:
1:)未取得相应检测资质,涉及主体安全参数方面超范围承揽业务
2:)伪造数据和虚假报告,造成一般或较大质量事故的
3:)延续申请中(管理文件、人员数量、试验仪器设备、试验场所环境等)存在较多问题的
4:)涉及主要工程结构的质量参数未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
5:)违规分包;管理混乱
6:)无故不参加比对试验,比对试验数据造假
7:)仪器设备未校准计量,检测数据失实
8:)整改未闭合
3.(第四十三条补充):
予以警告或通报批评,1w-3w元罚款
1:)未按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情节比较严重的
2:)档案管理混乱,检测数据无法追溯
3:)检测机构在同一项目同时接受业主、施工、监理等对同一检测项目的委托
4:)主管部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虚假资料的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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