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这本书买了很久了,却一直没有选择去读,可能是封面的全黑设计给人的感觉太压抑,内心是抗拒这种感觉的,直到今天才拿起,却是一口气读完了。
文章以第一人称手法描述了福贵的一生,开篇是作者在田埂上碰到一位叫福贵的老人牵着一头叫福贵的老牛在耕田,一棵树下,一个下午,福贵讲完他的一生。前前后后将近60年,从封建社会,到国共战争,到饥荒,到文革,一直到90初。福贵的一生处处烙上了时代的烙印。
读完《活着》这本书,最初的感觉是压抑的,是沉重的。大众的眼光来看待福贵的这一生,真的是很悲惨,年轻时赌博败光了所有的家产,气死了父亲,接着母亲也病死了,自己被半道抓去当兵,差点死掉。后来上小学五年级的儿子去给生孩子的镇长夫人献血,被过度抽血死了。哑巴女儿好不容易嫁了不错的男人,却生孩子大出血死了。得了软骨病老婆,在知道女儿死了之后,也跟着去了。女婿在外孙四岁的时候发生意外也死了,甚至连七岁的小外孙最后也因为吃了太多的豆,腹胀死了。只有福贵一人活着,买了一头即将被宰的老牛,取名叫福贵,两个福贵又相伴又过了很多年。
换个角度,在福贵看来他的这一生,还算是幸福的,值得回忆的,至少他是愿意给别人讲述的。败光了家产,摆脱了地主的帽子,文革时却捡回一条命。老婆温柔贤惠,城里的小姐没有嫌弃他的贫穷,和他踏实的过着日子。一双儿女,是最孝顺的最好的儿女,给他带来快乐。连歪头女婿都是很不错的。尽管他们一个个都走在了他的前面,是福贵亲手送走了他们每个人,但福贵心里无比的踏实。
文章很多细节的描写,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脑子里如放电影一般。
福贵的儿子有庆,精心的喂养了两只小羊,每天中午光脚跑十几公里回来给小羊割草。后来小羊充公归大队了了,他还是割草送过去,每天去抱抱小羊。孩子这份纯真深深打动了我。
福贵到城里去看女儿,回来给老婆讲述。一遍又一遍,老婆总是听不够,总是问还有什么落了没。这是父母对子女的深沉的爱。
福贵牵着老牛,干一会活,歇一会儿,他给老牛取名叫福贵。在他的心里这头老牛就是他自己。这个画面刻在我脑海里。
另外我还有的一种强烈感受是,我们赶上了一个好时代。如果是现在,上面的悲剧也许都不会发生,那是一个时代的产物。我们活得自由,活得自我,要感激这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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