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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人会陪你度过余生

总有人会陪你度过余生

作者: 刘忆津 | 来源:发表于2019-08-24 06:42 被阅读0次

    (二)

    时间冲散了很多了,也会改变了很多。

    苏初禾大学已经毕业了,在二线城市打拼,和夏夏不一样的是,她没有背景作为支撑,虽是二线城市,比不得北上广深,但依旧不相信眼泪。初禾深谙此道,所以比平常人更加努力,每天都在加班与业绩上流转。

    夏夏和初禾在一个城市,但是,不是在一家公司,初禾在做销售,夏夏选择了广告,初禾说,你整天脑子里的想法千奇百怪,做广告正合适你。

    大约还有半个小时,初禾将会和赵先生相遇。

    赵先生和苏初禾的故事,夏夏说是爱神丘比特之箭射歪了。

    初禾在酒店里正在蹲点了四个小时,但是大客户还是没有现身,初禾想无论如何都要逮到他,软磨硬泡都要把这个单子拿下。

    赵先生,和苏初禾一样在蹲点。只不过苏初禾在这边,赵先生在那边。也许,是天生的敏锐,苏初禾和赵先生四目相视,丘比特之箭从此发出,不,应该有点歪。大客户王总正好从酒店门口进来,苏初禾抢先一步走向王总,赵先生慢了两拍,这个合同就被苏初禾拿下了。

    那天下午,是初禾人生中最为闪耀的一天,作为职场新人,谈下来一个大合同。夕阳渲染了整个天空,张先生问苏初禾,我就比你慢了一步,就被你拿下来了。初禾说,真不好意思,腿长,走的快。张先生说,我比你高,我腿比你腿长。初禾认真看了他一下说,我脚板比你小,哈哈哈。

    初禾和张先生顺理成章的在一起了,初禾对夏夏说,张先生真的很好,冬天暖手,夏天遮阳,还会做饭,完美。夏夏就会翻出一个最真实的白眼:大姐,秀恩爱死得快。

    但,不得不说张先生对初禾是放在手心宠的。初禾在他面前可以把所有的幼稚展现出来, 有一次初禾丢了东西,急的都哭了,但还是没找到,张先生说,那一次,你急的跺脚,我低头替你系鞋带的时候,好怕你踢到我。但是,跺脚,真的好可爱啊。

    初禾说,真的可爱啊,那你以后替我系鞋带的时候,我专门跺脚。

    张先生,就你皮。

    步入职场的新人,他们的爱情千奇百种,有的愿意和你同甘共苦,待来日锦衣玉食,有的宁愿在宝马车上哭,但是也不愿在自行车上笑。面对生活的压力,迫使他们不断前进,但是也不断选择。

    苏初禾是一个朴实的姑娘,朴实中很倔强,因为她爱张先生,所以张先生就是那个身披金色斗篷,脚踏五彩祥云的那个齐天大圣,她在看张先生时眼里都有星星。

    但是,至尊宝只有在离开紫霞仙子之后才能成为齐天大圣。

    初禾晚上加班的晚,张先生会提好自己准备的便当,在公司楼下等她。张先生的便当很好吃,初禾问他,在家是你做饭吗?真的好好吃啊。张先生说,我妈妈很早就过世了,所以,我很早就学会做饭了。初禾愣住了,看着张先生,觉得很心疼,给了张先生一个拥抱,张先生靠在她的肩上说,明天想吃啥,我还给你做。初禾紧紧的抱着张先生没有说话,虽然陷入了沉默,但是,沉默的气息也很甜,有一句诗不是说,此时无声胜有声。

    张先生,年幼丧母,出生贫寒。他曾经拒绝过其他姑娘,虽然他说是因为没有动心。但,只有他自己知道,因为穷,所以不敢恋爱,怕辜负了人家姑娘。直到遇到了苏初禾,也许就像是遇到了紫霞仙子,他奋不顾身的只想陪在她身边。

    他们一起看过日出,一起在日落时依偎。牵着手走过大街小巷,吃过路边小吃,一起挤过地铁公交,还有骑着共享单车到处跑。

    张先生知道苏初禾是个好姑娘,她肯和他一起吃苦,但是张先生心疼,看到初禾有时坐公交时晕车,挤地铁时的慌张。他恨自己的原生家庭,恨自己的无能为力。

    可惜,大家都是成年人,都市里的成年人。这不是校园爱情故事,牵牵手,散散步,便可以许诺今生今世永不分离。

    苏初禾的父母是小学老师,虽然并不优渥,但也是书香门第。虽然父母接受过高等教育,但也永远都离不开世俗的气息。

    苏初禾的父亲曾今致电过张先生,这件事初禾并不知道,张先生和苏父也并不想要初禾知道。电话内容大概是希望张先生能够离开初禾。张先生很平静,其实他早就猜到会有这一天的到来,只不过是时间长短的问题。

    张先生对初禾说,周末去看海吧。

    初禾说,你怎么终于答应陪我去看海了,之前老是推辞。

    张先生说,因为我受不了你这个小可爱在我耳朵旁念叨了。

    碧蓝色的海面,配上酒红色的天空,初禾穿着一身橘色的连衣裙,张先生说他永远都忘不了这一幕,初禾真的很美。

    海风吹过初禾的头发,张先生说,你闭眼。

    初禾问他,我闭眼,你想亲我?

    张先生说,不是,你先闭眼吧。

    初禾说,那我就闭眼吧。

    张先生将一条镶嵌着蓝宝石的项链戴在初禾的脖子上,然后亲吻车禾的额头。初禾睁开眼睛,张先生说,喜欢吗?这条项链是初禾上次在逛商场时看中的,但是太贵了。初禾一直没有和张先生说,没想到张先生居然知道。

    初禾说,这么贵的东西,明天退掉吧。

    张先生说,这条项链叫做真爱之泪,寓意相爱之人永不分离,我送给你,你可要好好收着。

    初禾说,那肯定的。

    相爱之人永不分离,可惜,有时候丘比特之箭射歪了。

    张先生辞职了,回到了家乡创业,初禾还是一个人留在了这个城市。那天张先生去火车站,初禾没有来送他。但也好,在张先生看来就让初禾恨自己付了她吧,至少能快点忘了我。

    张先生辞职那天,初禾过来质问他,为什么辞职,还不和我说一声。

    张先生说:我要回家结婚了。

    初禾说:你放屁,你要结婚?你和谁结?

    张先生:今年过年回家,我爸给我物色了一个,在我们家那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初禾一个巴掌甩到了张先生的脸上:你不要脸,你是骗我的对吗?

    张先生拿出了手机,翻开了相册,一个陌生的女人和他的合照。还有请帖。初禾号啕大哭,张先生说,就当我负了你。

    那天,初禾很狼狈,仿佛又回到大一时,被渣男师兄甩,她所相信的爱情有一次打了她一巴掌。其实,她所相信的爱情并没有错,只不过爱神丘比特啊,给她开了一个玩笑而已。她爱的张先生并没有错,张先生因为爱她,所以选择放手。

    苏父说,小张啊,年轻人,谈个恋爱我支持,但结婚可不是儿戏。你看,房子,车子,以后结婚要钱多了去了。你爱初禾,应该能够理解我这个做父亲的,我把她当作掌上明珠一样宠,我真的看不得她以后结婚受苦啊………

    张先生说,我明白了。

    何尝是张先生负了她,因为懂得,所以离开。

    然而苏初禾并不知道。

    (三)

    在张先生离开的日子里,苏初禾花了一段时间来纪念她死去的爱情。但很快就投入工作,毕竟抓在手里的,才是最有安全感的。

    夏夏说,上一次你碰到的极品渣男师兄,这次是人渣啊,厉害啊。

    初禾翻了个白眼,别烦我,我要工作。

    夏夏说,行嘞,现在是女强人了,我呐,就哪凉快哪呆着去。

    初禾说,你别说,还真有个凉快的地方让你去呆。我们公司,和一个旅行团有合作,给经理上都发了票,来去车费啥都包,在云南。

    夏夏说,我爱您了!

    说完就提着包离开了初禾的办公室。

    初禾不再是那个职场新人了,无数个夜晚的加工,白天的卖力工作,初禾已经成为部门的经理了,从22岁也到了26岁,不长不短的四年,用了两年时间演绎和张先生之间的爱情故事,然后用两年来祭奠这个故事的结尾。

    初禾后面也想过,张先生的那个理由也太过于牵强,自己不可能“被小三”啊,想过很多种理由,但是张先生还是离开了她,毅然而决然。初禾在这两年里,学会了喝酒,学会了泡吧,学会了对感情也可有可无的态度。这些,都是曾今她的张先生教给她的。

    (四)

    手机铃声把初禾吵醒,惺忪的双眼,初禾看了一下,是夏夏打来的电话。

    “喂,我的少奶奶啊,今天周六,早上七点二十。”

    “初禾,我现在在云南玩。”

    “我知道,讲重点!”

    “初禾!我恋爱了!在云南旅游碰到的,谢谢你啊……”

    夏夏在云南旅游,变成了一场在大理的艳遇。

    那个男生被夏夏带回来了,模样清秀,小麦色显得格外英气,名字叫罗志。

    夏夏喜欢和珍珠奶茶里的珍珠,罗志喜欢喝奶茶。每次喝奶茶,夏夏就会用勺子挖出珍珠吃,罗志就用吸管喝奶茶。

    夏夏喜欢金毛,罗志是一个猫控。夏夏家于是就有了金毛和橘猫的爱情。

    夏夏喜欢看清晨的日出,罗志喜欢看日落黄昏的天空,于是他们一起爬山看完日出,继续看完日落。

    夏夏说,觉得自己真的好幸福啊。

    初禾说,是的啊,一遇就遇上对的人。

    初禾很羡慕夏夏,羡慕夏夏被爱神所眷顾。而自己……每次想到这里,初禾就去工作,没了爱情,至少也要有事业。

    但初禾知道。自己也已经一把年纪了,今年26,明年,后年就要奔三十了,在初禾的亲戚眼里,她就是个剩女。而这个词,在初禾眼里是带有嘲讽含义的,都市男女。一面拼搏,一面却要接受过去观念的束缚。

    初禾已经相过很多次亲了,后年索性不去了。

    如果相亲真的可以遇到对的人,初禾就算相一百次,一万次都可以。相亲,都是抱着同一目标而来,在来之前,你的背景,工作,收入,性格,有的甚至生辰八字都对好了,这不像是一场感情的匹配,更像是一场博弈。

    “妈,晚上加班,这场亲,去不了。”

    初禾挂掉了妈妈的电话,晚上不加班,但是,晚上初禾想去酒吧。

    这是一个清吧,没有霓虹灯闪烁,没有蹦迪,台上只有背着吉他弹唱民谣的小哥,这个清吧是张先生离开后,初禾在无意之间发现的。一来就成了常客,和老板也很熟了。

    还是老规矩,初禾坐在角落,喝着酒,台上的小哥在唱着歌。

    “你好,想认识你,我可以做下吗?”初禾抬头看,这不是驻常的那个小哥吗?初禾说:请坐。

    “我叫黄庭,平时空余时间在这里驻唱,我看见你很多次了,就想过来认识你一下,没有别的意思。”黄庭略显尴尬。

    初禾说:“也还来一杯一样的吗?”

    黄庭说:“可以,看样子,你的酒量很好啊。”

    初禾说:“我的酒量里藏着别人给过的伤。”

    那天晚上,初禾喝醉了,睡倒在桌子上,黄庭把自己的外套披在初禾的身上,那一夜,黄庭陪着初禾一起睡着了。黄庭觉得这个姑娘好心疼,她红着脸,红了眼问他,自己做错了什么,为什么对他这么好,还是被抛弃。那一瞬间,黄庭想永远守着她。

    第二天醒来,初禾看着在桌子旁睡着的黄庭,还有自己的衣服,一切都明白了,初禾的心里暖暖的。黄庭醒来之后,初禾请了黄庭吃早饭,黄庭是一个很爽朗的人,一路欢声笑语。

    再后来的日子里,黄庭由在酒馆里唱歌给别人听,变成了唱歌给初禾听。他们还只是朋友,那层纸,谁都没有主动迈出过第一步。初禾,很怕,怕自己就像以前那样,而黄庭只想治愈好初禾身上的伤,然后再成为初禾一辈子逗她开心的人。

    (五)

    夏夏结婚了,对象是罗志。

    初禾没有当伴娘,而是在她们的婚礼上当了证婚人。在初禾见证下,夏夏穿着洁白的婚纱,罗志穿着笔挺的西装,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夏夏是初禾从大学起的闺蜜,她们之间的感情太深了,以至于初禾在读证婚词时哭了,声音有些哽咽,夏夏抱着初禾说,没事,我是结婚了,又不是离开你了,哭什么,要笑呀。

    结婚,有人认为,对于爱情来说是一个坟墓,但在初禾看来,结婚是一辈子的相依相守。夏夏和罗志的婚后生活真的非常恩爱,很快就有了小宝宝,小名酸奶。夏夏说要认初禾做干妈。初禾说,那我可开心了,我有一个这么可爱的宝宝了。

    夏夏说,你看我都结婚啦,你那边怎么样了?

    初禾说,孤独终老吧。

    夏夏说,不可能,我看人家黄庭就很不错。

    初禾说,我和他呀,朋友而已。

    黄庭和初禾认识差不多两年了,那一层纸还没有打破。

    其实两人都心知肚明,也许是时机未到吧。

    今年冬天,一部叫做《前任三》的电影大火,黄庭约初禾一起看这部电影。来的时候,黄庭给初禾系上了围巾,黄庭说,天气冷,怕你感冒。初禾说,黄庭同学,表现不错,提出表扬。

    在电影院里,很多人都哭了,初禾也哭了。黄庭把纸巾递给了初禾,拍了拍初禾的肩膀说,我有过一个女朋友,在一起很久了,然后分手了。理由是,感情日渐都淡了,或许这是一个借口,只是相互彼此都知道不再合适了。所以,我来到了这个酒吧唱歌。我来的第一天,你在角落喝酒,喝多了就吐,吐完继续喝。很狼狈,但我也很好奇你。差不多一个月了,我唱歌时会留意到你,有时候,你没有来,我觉得有些失落,那时候才知道,对你有些感觉了。直到那天,你说你的酒量里藏着别人给过的伤,我看着你,你静静地不说话,我才知道,我喜欢上你了。我想把你的伤治好,忘记过去的张山还是张四。我只想守护着你,你开心,就可以了。差不多两年了,我知道你在犹豫,我也知道迈出了这一步,就不能走回来。但是,我还是想告诉你,苏初禾,我喜欢你。

    电影已经是尾声了,片尾曲在播放。

    初禾对黄庭说,你知道《前任三》说的是一个什么道理吗?

    黄庭愣住了,他说了这么多,那还关注电影里讲啥。

    初禾说,这部电影说的是,要好好珍惜眼前的人,不要让他变成前任,你才懂得珍惜。所以,黄庭……

    黄庭说:所以啥……

    初禾想着所以我想和你啵叽,趁着黄庭不注意,就亲了黄庭一口。

    (六)

    初禾和黄庭就在一起了,在初禾三十岁的那天,和黄庭结婚了,夏夏和罗志带着宝宝参加婚礼,夏夏说,你看,酸奶都两岁了。

    初禾说,酸奶,给干妈抱。

    黄庭连忙说,我来,你自己肚子里还有一个,别动了胎气。

    夏夏说,天呐,你肚子里有个宝宝,怎么不和我说一声。

    初禾说,才三个月,还早呢。

    罗志说,这下初禾的人生完美了,对吧,初禾?

    初禾说,当我遇到黄庭时,我的人生就完美了。

    遇到谁,又会有一段什么样的故事,这都是未知,前路有风险。无论丘比特之箭射中了还是射偏了,和谁相遇都是注定的,但是,要记住,总有一个人,只有在你经历九九八十一难之后,上天才会把他送到你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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