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是萬聖節前夕,很多中外人士都會聚集在蘭桂坊或其他地方慶祝。自小我對這個日子就沒有太大感覺,除了不是公衆假期之外,我對這些“神怪”的東西也沒有多大興趣。
其實在我兒時,當時香港還是殖民統治,反而沒有太多人會看重這一天。就算有人慶祝,也只是一些外國人在酒吧買醉。港人實在不會特地選這些日子逼在狹窄的蘭桂坊,反而還會避得遠遠。
有次聽到天主教的神父說此節日的由來,他說以前並沒有“萬聖節‘’,只有“諸聖節”。這個節日是為了紀念聖人而設,絕對不是“為鬼”而慶祝,更不是給人藉口扮鬼扮馬在街上大聲呼叫,甚至騷擾途人。在他身旁的神職人員便不屑地搖搖頭,一看就知他有多看不起這班慶祝“萬聖節”的人。
雖然我都不是特別喜歡這個“節日”,但我倒覺得可以多一個理由為苦多於樂的人生,增添一點節日氣氛,多一點消費推動一下疲弱已久的經濟。只要人羣守秩序,不會爭先恐後做成人命傷亡,那又有什麼不好?
正如聖誕節有聖誕樹,復活節有復活蛋一樣,根本就完全與宗教扯不上任何關係。可是就算很多沒有宗教信仰的人,都知道這些節日的由來。
我相信如果節日有多一點具象徵意義的東西,一定會令更多人在這些普天同慶的日子,多一點歡樂,多一點盼望。那又何必太認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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