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追光者联盟婚姻家庭篇两性情感
三十岁了,就是找个人必嫁的理由吗?哪怕不爱?

三十岁了,就是找个人必嫁的理由吗?哪怕不爱?

作者: 2016冰山来客 | 来源:发表于2021-05-25 19:12 被阅读0次
    图文/2016冰山来客

    这是在知乎上遇到的一个问题,结婚前会赞成这个答案,但真正结婚后,始终认为不该这样做。

    没有经历婚姻的时候,我也很迎合这种思想,总感觉年龄大了,看到周围的闺蜜好友们,一个个走进婚姻殿堂,自己能做的就是跟着吃酒,分享一下拿到手里的喜糖。听美女们讨论婚纱礼服和老公,当时感觉很羡慕。有自己的家是种什么样的滋味,也很好奇,有种恨嫁的冲动。只要嫁,不管爱不爱。

    但是真正的走进婚姻。这种思想是错的。

    随着日子将好奇冲淡,随之而来的柴米油盐,发现婚姻的生活并不是想象中的样子。来自两个不同家庭的人,因为各自生活的背景方式不同,需要适应,需要融合,如果因为爱而自然的结合,心理上应该是极其迫切的想要在一起。如果仅仅是因为年龄结婚而结婚,太牵强了,不爱的一方应该缺少极大的热情和主动。会不觉得让自己站在旁观者的位上,冷漠多一些。不爱他,他就是应该付出多的,才能让这段婚姻看起来自然些。

    不要以为结婚了,就会因为时间彼此相爱。我总觉得那只是一种适应了彼此的习惯。有时候可能觉得离不开彼此。这些应该都是生活在一起久了,就像搭伙过日子,一起吃饭睡觉。让原本一个人的生活有了依靠,突然之间,缺少了哪一个,会极大的不适应。其实就算一个很要好的闺蜜离开,也会如此空窗寂寞一段时间。并不能说,我爱上你了。那种想哭有泪,离开一会都极大思念的煎熬。

    这种婚姻的基础太薄弱了。没有遇上事,还好说,一旦遇到事,触动了彼此的意愿,那么必是我是我,彼是彼,就会觉得各自都不能妥协,其实两个人的关系真的没有那么亲近。如果不可避免一场争吵的话,分道扬镳的怒火随时都能冲出口。更狠的话说出来也不奇怪,因为彼此没有深深的爱过,担心对方受到伤害就要少些。想想这样的婚姻有什么意思呢?

    只是相互精神上的食堂。达到结婚的目的,而后能够安慰一下身体,让别人觉得不再是一个人了,有一个家可以作为避难所。这样能够寻到真正的快乐吗?心情好,愿意和他说说,不好连看到他或许都是厌烦,更别说听到他的声音。

    一个人如果最初都没爱上另一个人,那么一辈子,多数也不会爱上。结婚容易,可是守婚却是非常艰难。要经历多少年,我们无法预知,但是每天的日子却是实在的。选择了一段喜欢的婚姻和迎合结婚的婚姻,心情应该是不同的。如果步入婚姻再来守护心情又是多么不易。喝酒醉了可以醒,人生醉了再醒悟,物是人非。再重来,真的浪费了时间,也荒废了自己。

    我们总在不够成熟的时候经历选择,结婚到底意味着什么?年龄大了,就一定要步入婚姻,哪怕不爱一个人,也要毅然决然的去做,人生又算什么呢?有人会问,你结婚了才会这样说,错了,就因为结婚了,才懂得,爱一场的婚姻难得,不爱的婚姻最好不得。不要等到伤痛了,再来思考这些。

    一个人一辈子,如果不真心实意的幸福,真的没有意思。

    结婚了,成家了,婚姻成为实质,就不再是那个曾经独立自主的人了。不是自己想要怎样做就随时随地去做,可以依照自己心意去处世。很多时候,很多事都是极不情愿。

    结婚嫁的是一个人,婚姻嫁的是一家人。让我体会至深。

    不管以前来自哪里,是什么样的生活方式,婚后,都要承接婆家的规矩。没有明文的规矩,有时真的让人喘不过气。自己只有去做的权利,没有决策做不做的自由。大事小情按照规矩来,外家孩子的生日娘满月,生老病死一切一切,不管愿不愿意,接不接受,家人一股脑的抛过来。没有商量,只有默认执行。没有请假,感觉只要有一口气,能走动就必须到场。不然会被认为是个不懂规矩的人。以前从没想过根深蒂固的思想有多可怕。实际上每一场婚姻都应该考虑能够接受的地域人为,自己能够承受的能力。

    有时候静下来,总在想,有些事可以不做,有些不亲近的人情可以不走。为什么这么世故?一家人画地为牢,圈起的规矩成了破不了的方圆。总觉得整个人很压抑。不觉自问:人活着就是为了这些规矩存在吗?那人究竟为何而来?为了面子,为了害怕别人的说辞,还是为了让别人满意?这些不成规矩的规矩究竟要满足谁?这些牵绊的烦又是为了谁的欢喜?这样的婚姻真的就是满心喜欢吗?

    一段婚姻遇到什么样的人,都将决定了未来的人生。婚姻也如蒲公英,看似自由,实际只有自由的外表。没入哪家,不知哪家疾苦,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三十岁了,就是找个人必嫁的理由吗?哪怕不爱?

    一个人想要一个怎样的人生?清楚了也就明白了怎样抉择。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三十岁了,就是找个人必嫁的理由吗?哪怕不爱?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jupcsl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