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小米+七七 编辑|霄霄
来源|遇见小mi(ID:yujianxiaomi2015)
写在前面:
在我的“威逼利诱”下,我的好朋友,七七答应我每周写一篇文章,她是律师,从法律角度看一些问题,提供给我们一个新的视角。
在《为了买房,她选择“假离婚”,结果......》一文中,她给了很专业的建议,后台有很多朋友留言,觉得如果按照她说的做,夫妻感情都没有了。
其实,作为成年人,我们知道法律上如何操作,但为了感情,我们寻找一个平衡,这是经过思考做出的决定,更理性。
告诉大家一个消息,这篇文章中的兰兰,最终还是选择了假离婚,但只用了七七建议中的一部分,比如借款利息什么的都没写。
所以,我建议七七,在写文章的时候,还是要给最专业的建议,同时,告诉大家,考虑感情,哪些方面可以做让步。哪怕你为了感情,让步所有的利益也没关系,但你一定要做好心理准备,不要对人性有期待。
我输得起,也是一种人生态度,不是吗?
这个栏目,我希望大家喜欢,七七每年接很多案子,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我们跟着她,也学习一些法律相关的知识,对生活有所帮助。
还有,大家不要担心她的文章太专业、看不懂,我读完,已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翻译了,并且会和七七确认,没有法律常识错误。
今天的这篇文章,是关于一个富二代创业的,主要是关于合伙、公司方面的很多专业问题,如果你曾经动过创业的念头,要和别人合伙开店或者做点事情,都值得好好看。
前段时间,我和七七一起玩,她吐槽,朋友给介绍了一个富二代客户,她第一印象不算好,对合作不是很乐观。
现在,她改变了对这个富二代的看法,虽然还是年轻,玩心重,但一点不傻。
那么,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呢?我们一起看七七的文章。
正文|七七
1
梁少(昵称)是典型的富二代,95后,刚大学毕业,父母60后,最早进入服装行业的那批人,享受到了行业红利,后来又及时转型,做得很不错。
梁少就是那种传说中,家里有几栋楼和一条街的商铺,只收租就能活得很好的人。
年轻人,有想法,觉得在家里没什么前途,梁少就选择来上海,自己开拓点新业务。
但我对他的第一印象不是特别好,见面迟到一个小时,看状态,感觉宿醉刚醒未醒的状态,我问他公司的业务情况,描述的也不是很清楚。创业初期被坑的钱,倒是不少。
总结一个词,人傻钱多。
我的职业习惯是:无论是怎样的客户,我的服务标准不变。
虽然他急着赶晚上的酒场,未必听得进我的专业意见,我还是花了一个多小时,提示了可能的风险。
我直觉他并不在乎这些,但他竟然当场表态要签常年法律顾问,我担心他碍于朋友的面子,为了谨慎起见,我建议他再考虑一下,不着急签合同付款。
第一次见面后,他让我给他寄合同,结果他签收了,不知道放哪里了,他提醒我,再寄一次,有点曲折,但三天时间,合作就定下来了。
第一次上门拜访,我改观了对他的印象。
这次他依然迟到了半个小时,但给我和助理一人买了一杯咖啡,架势感觉有备而来。
第一次见面,是由我来主导的;这次见面,整个谈话的过程和节奏全由他掌控。
第一次见面时,我提到的几乎所有的问题,他均作了思考并给出了自己的想法,有些还提出了疑惑和要求。
另外,他主动提出自己遇到的问题,有的甚至要求我们当场给出专业意见,马上推进处理。
当时,还有很多他的员工来汇报工作,他都能第一时间给出要求,或者做出决定。
总体上的工作方式,雷厉风行,说实在的,惊艳到我了。
他还告诉我,踩坑之后,已经见了不止一个律师了,但都没有打动他,他选择我的原因,就是觉得我的工作方式很适合他:见面直接给建议、聊问题,不是套近乎、搞关系。
他以前觉得关系是第一位的,现在觉得关系依然重要,但前提是要做事。
2
那么,接下来我和大家分析一下,梁少踩了哪些坑,我给了哪些建议。
第一个坑:
合伙创业没有书面协议。
梁少和好朋友合伙开公司,关系好,共同出资了一百万(预计发展中,还要投入两百万),两人的投资比例以及分工、分红,只是口头协商好,没有任何书面的协议。
作为律师,我见过太多创业型企业,因为创始人出现分歧,企业由盛转衰,甚至朋友都没得做。
其中有一个客户,两个人谈好的出资比例,一个以手头紧为由没出钱,说打欠条也没打,结果钱赔了,他不认了,所有的风险由出资的那个人承担。
为了防止极端情况出现,我建议梁少把所有已经商定的情况写到协议中,并且约定好退出机制,以及违约责任,这样大家才能最大限度地按照初心去共同创业。
第二个坑:房租成本太高。
他们租房,没有经验,搬进去后发现,不仅租金明显比相同地段高,还有各类隐性的费用(物业费、水电费、保洁费等),合同签了几十页,但全是限制他们的。
经过综合评估,房租成本太高了,他们想要提前解约。按照合同,提前解约是违约行为,需要支付高额的违约金。
作为律师,我要最大程度降低客户的成本,我去查了这套房子,发现,这个房子被法院查封、面临司法拍卖这一事实情况。
然后,我以此为由,提出解约,最终,业主同意按照实际使用时间结算租金。
目前,他们换了一个性价比更高的办公室。
第三个坑:没有规范用工。
他们是文化传媒行业,主要是人力成本,人多,流动性大,容易出现用工的风险。
他们公司竟然没有签劳动合同,对入职人员的基本情况,几乎一无所知。没有规范的面试、入职流程,只问应聘者是否有相关经验,对方说有经验,他们就直接招进来了。
这在上海,是很危险的行为,劳动者维权意识强,劳动仲裁率高,他们这种行为,一旦有员工提出仲裁,他们就得支付高额赔偿。赔偿一个人,尚且可以承受;人多了,就是一大笔损失。
第一天去,我就帮他们准备好了劳动合同、入职申请表等一系列文件,并且指导他们,一一签订了劳动合同。
我们要求全部员工必须签署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
其中有人提出来不想缴纳社保,希望多发点钱,我们充分告知,在上海是必须要缴纳社保,但这些人态度依然坚决。
这样的话,在劳动合同中,需要特别约定,工资其中一部分是应交未交社保补贴,如果一旦社保部门或者员工要求补交社保,他们需要自行补交。
之后,缴纳社保后,规定的补贴也就同时取消了。
公司有一些兼职,我也指导签了雇佣协议,并购买了人身意外险或者雇主责任险。
除此之外,他们公司在一些平台孵化红人,前期要大量的包装投入,为了防止培养成熟后对方跳槽,我给出了建议:签署培训以及服务期协议、竞业限制协议。
关于竞业限制协议,多说两句,很多人认为协议签了可以违约,包括梁少他们一样,认为限制作用不大。但实际上不是,一旦签订竞业限制,单位可以要求员工离职后两年内不得从事相关行业。
对于靠流量生存的主播,2年后基本上也就过气了。违约成本高,大家做出每一个决定就会很慎重。
我和助理用了一下午的时间,帮他搞定了内部问题。
创业,年轻、缺乏经验不可怕,甚至踩坑、摔跤都可以的,但是刚愎自用、不能听人劝、不知复盘才可怕。
梁少踩坑之后,懂得反思,听取专业人士意见,对于创业是一个很好的开始。
他表面上浮夸、不羁、爱玩,但是头脑清楚、举一反三、敢闯敢干,初期踩坑难免,综合来看已经初具一个创业人该有的素质。
3
创业的坑太多了,前面讲完了内部管理的风险,接下来继续讲对外业务风险。
第四个坑:
对外合作没有合同。
梁少公司很多业务,合作方提供的合同文本,他们直接就签了,明明自己是付钱的一方, 合同具体内容都是限制自己的,非常不利。
有的甚至微信上聊一下,合作了,钱都转过去了,没有书面合同。这种情况,一旦对方违约,也没有证据。
我梳理了他们的业务,每一份合同都做了一下风险提示,告知他们,在合作时,一定要就风险点与合作方协商,争取利益最大化。
没有合同的,补签合同,或者通过邮件及聊天记录的方式进行确认。
做完这所有的工作,这家公司的主要问题解决了。
一个公司能不能开下去,还要看持续的盈利能力。关于盈利能力,说得俗一点,就是你创业的公司或者项目要怎么赚钱而且持续赚钱,怎么样培养人并留住人。
作为律师,我更多是节流,减少风险性支出,比如合同条款中,我们都约定的是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为什么呢?一旦发生诉讼,可以就近法院解决,这样最大程度减少差旅成本。
再者就是为什么要跟员工签合同?因为不签合同,一旦仲裁,单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如果你决定创业,功课要做在前面,否则会交很多学费,如果踩了坑,交了学费,还不总结,那就很有可能增加创业成本,甚至赔光身价。
4
说到这里,我不得不夸一下小米姐的创业思维(夸我的这段我就不删了,哈哈),典型的先做功课再创业。
小米姐找我修改的第一份合同是她的出版合同,并且她根据我的建议,跟出版方谈,争取自己的利益。她一直的原则,专业的事找专业的人来做。
创业第一年,她公司就3个人,花钱聘请我做法律顾问,我觉得没有必要,有什么问题,给我打电话就可以了。但她非常坚持,说拿钱才能办事,不然不好意思用我。
她告诉我,只有一个要求:规避法律风险,安全第一位,宁愿多花钱。
因此无论她公司规模如何,我都按照一个成熟规范的公司标准要求,比如每个人都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对外业务合作都签订合作协议并制定好违约责任。
创业很不容易,且行且谨慎。这就好比建房子,风险把控好,地基才够稳,遇到狂风暴雨、甚至是地震,都能屹立不倒。
现在的很多年轻人,都想创业,开店,一腔热血,作为律师,我只能说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不当老板,不知柴米油盐贵,不知风险在哪里。
如果你想创业,除了有很好的生意模式,确保能让你赚到钱,也要提前规避风险,少踩坑。
杨小米:自媒体【遇见小mi】创始人,《行动变现》一书作者,心理学科班出身,定居在上海的山东人,3年从普通职员到市场总监,并创业,分享职场经验和成长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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