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现在网络司法拍卖已经非常普遍,很多人并不知道,网络拍卖中,成交价可能远远低于评估价?作为司法拍卖的债权债务人,更是不解,如果成交价远低于评估价,那评估何用呢?
今天我们就科普下法律知识。
一、什么是评估价?
是人民法院依据法定的程序,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公司,然后评估公司根据客观情况,结合整个市场行情对财产作出的评估价值。
二、什么是起拍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规定“网络司法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起拍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征询当事人意见。起拍价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七十”。该条款已经明确:起拍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起拍价只要不低于评估价的70%,起拍价就符合法律的规定。
三、什么是成交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该条款已经明确:只要成交价不低于起拍价即可成交。
故此,评估价是由合法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做出,起拍价不低于评估价的70%,最终成交价只要不低于起拍价,拍卖即合法合规。
实践中,起拍价或低或高的作用是双向的,在房产市场高亢时,起拍价低些更有利于成交;房产市低迷时,起拍价尽量提高,对于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双赢。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要怎么办呢?
一、申请人(债权人)
1.因起拍价由法院依据评估价做出,如果起拍价定的较低,可以找承办法官交涉;
2.尽量多找些买家,去竞拍财产;
3.经常关注司法拍卖网站,随时了解动态。
二、被执行人(债务人)
1.莫要等到被司法拍卖,即找到法官和债权人协商,处置财产;
2.如果评估价过低,可以依据法律规定申请重新鉴定;
3.如果起拍价过低,可以找法官交涉;
4.尽量找买家,竞拍财产;
5.关注司法拍卖网页,随时了解动态。
说到底,不欠别人钱,或不被欠钱才是王道,但总在江湖飘,怎会不挨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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