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条件:
债权人对债务人有合法债权;
主观上,债务人具有损害债权人债权的恶意;
客观上,债务人实施了如下8种行为,放弃到期债权,放弃未到期债权,放弃债权承担,恶意串通后的抵押,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且受让人明智低于70%;以明显不合理高价受让财产,且转让人明知(高于30%);无偿转让财产。
赠与人在赠予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予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予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公益性质的赠予赠与人不可行使任意撤销权。
代位权成立的条件:
原则上债权人对债务人、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注意:只能是金钱之债)均合法且到期;
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起诉或仲裁,注意法律措施)
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以危害债权人债权;
债务人的债权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赠与人的瑕疵担保责任
赠予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予,赠予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与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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