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基本准备材料整理(律所自用)
第一部分材料目录
1、起诉状原件(份数为被告人数+2份)
2、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等复印件(原被告都需要,能提供尽量提供,让律师选择适用)
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①原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原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注册登记查询证明
注意:
①起诉个人独资企业时,请将该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列为被告
②个体工商户参加诉讼时,请将个体工商户的登记字号列为相应原(被)告
③若用人单位未经工商登记,应将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列为被告,需打印并提交工商注册信息查询网站查无此公司资料的页面信息,并提供该负责人的主体资格材料
3、当事人的委托代理材料
(1)授权委托书原件
授权委托书,请注明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及相应权限
原告为涉外、涉港澳台自然人,或原告代理人为公民代理人的,须提交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
或在本院工作人员前签订的授权委托书
经过公证、认证的境外法人授权材料
(2)代理人资格证明材料
律师代理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律师事务所所函原件
②经核对的执业证复印件
4、证据材料(详见第二部分)
当事人提交的书证用A4纸单面复印并整理成册,份数为被告人数+1份
5、证据材料清单
详细列明所提交材料的名称、页数及份数,并在备注栏注明各项材料是原件或复印件
6、送达地址确认书
第二部分证据材料参考目录
一、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1)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的证据;其他部门处理纠纷的相关证据;
(2)被告实施侵害行为的证据;
(3)人身受到侵害及伤害后果的证明(病情诊断、法医鉴定、有关照片等);
(4)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及交通费的证据(医疗费单据、误工天数和误工收入的证据、医疗部门准许专人护理的证明和护理费凭证、车船票等);
(5)要求赔偿丧葬费或生活费的,关于亲属关系的证明、受害者生前抚养、扶养、赡养情况的证明、丧
葬费凭证;
(6)被告无过错或受害人对发生损害亦有过错的证明;
(7)其他证据。
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1)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的证据;
(2)被告实施侵害行为的证据;
(3)财产受损害情况的证明(财产名称、数量和发货票、受损害现场和实物的
(1)公安机关、医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的户籍资料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照片、有关部门的鉴定
等);
(4)财物修复所需费用的证明;
(5)产权有争议的受损财产的产权证明;
(6)被告无过错或者受害人对发生损害亦有过错的证明;
(7)其他证据。
三、因饲养动物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1)关于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证明;
(2)受害人受到侵害及损害后果的证明(病情诊断、法医鉴定、有关照片等);
(3)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证明;
(4)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证明;
(5)其他证据。
四、因产品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赔偿纠纷案件
(1)产品原物、遗留物或照片;
(2)产品制造者、销售者的证明(产品的票据、信用卡、保修证);
(3)有关部门质量鉴定证明;
(4)人身、财产受到侵害及损害后果的证明;
(5)运输者、仓储者对他人财产、人身按时完成负有责任的证明;
(6)其他证据������{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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