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本主义对个人私有制和私人资本集团的限制。
在这里,我们只探讨资本主义对个人私有制的限制,暂不讨论资本主义对私人资本集团政治活动的限制了。因为那些相关制度如“三权分立”、“多党制”等等,被大肆宣传颂扬,人尽皆知,早已远远超越了奉若神明的程度,可以说已成了颂扬资本主义而贬低其他主义专用的贯耳天雷了。
资本主义对个人私有制的限制,是由生产社会化的发展所推动的所有制社会化而对于个人私有制的排挤或者扬弃。
(一)股份制对个人私有制的扬弃。
资本主义之所以比封建社会先进是因为股份制实现了对个人私有制的扬弃。在资本主义发源地的欧洲,在封建社会末期,由于生产的社会化发展,所需要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集中程度和规模,已远远超过了欧洲封建时代的个人资本所能控制的程度,也就是说,企业生产的社会化客观上要求企业的资本也要社会化,即个人资本要联合起来才能实现。于是,将个人资本联合起来的股份制就得到了迅速发展。
股份制的进步意义就在于是对个人私有制的限制——每个股东对自己个人资本的控制权都受到了其他股东股份的制约;每个股东的资本,作为私人资本,与全体股东资本的总和而形成的社会化了的资本相对立。
(二)现代发达资本主义社会对个人私有制的限制发展。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现代高度发达的生产社会化,推动了所有制社会化对个人私有制进一步的排挤、限制。
首先,单个的个人资本已经难以由虚拟资本转变为现实的资本。
在整个再生产领域,由单个资本提供的资本已经很少,对于绝大多数的个人资本来说,要想使自己的资本投入再生产领域,实现增值,都需要选择加入资本社会化的机构,委托这些机构代为经营管理。
以美国为例,到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个体投资者提供的资本只占整个工业资本的5%左右,各种不同程度社会化了的资本如大企业积累的自有资本、各种社会化的信用工具筹集的金融资本以及社会保障资金转化的资本占了产业资本的大多数。所以代表个人资本和小集团资本的股东的权力受到排斥。
其次,各种不同程度社会化了的资本排挤了个人资本。
在现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各种不同程度社会化了的资本成为资本市场的主力以及产业资本的主体部分。这些社会化了的资本包括:信贷资本,大企业积累的自有资本,信托、基金等社会化信用工具筹集的资本,以及社会保障资金转化的资本等。
在社会化了的资本以及资本主义大型工商企业在排挤下,单个的个人资本只能在小企业的范围还拥有比较完整的权力。
最后,现代企业对个人资本排挤,已经由所有制,扩展到了科研和企业管理。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企业的科技发展,企业管理决策日益专业化、科学化、复杂化,企业科研、企业管理、企业的发展,首先需要的是专业人才,要想进入企业管理层就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专业水平。
换句话说,就是如果不懂科研,不懂管理,那么即使是企业的股东,也无权插手企业的科研、管理,对企业的科研、管理没有发言权。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其实质是社会化的大生产对个人私有制的排斥。
例如,在美国“1963年,200家最大的非金融公司中有169家或84.5%是由经理控制。这些公司中有五家公司的家族的确仍然有影响力,但这是因为该家族乃是职业的专职支薪高级主管,而不是由于他们所持有的股份之故。”[注:《看的见的手》小艾尔弗莱德.钱德勒商务印书馆 北京 1987年版 581页]。
既然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由于生产社会化的发展也发生了对个人私有制的限制,那么这就更加充分地说明,“中国模式”的“两个限制”符合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规律。
三、结论
通过对两大历史证据简单地考察,我们看到:
1.这两大历史证据和新自由主义学派的学说恰恰相反,足以证明新自由主义学派的学说是脱离历史的胡说。在这两大社会形态,两千多年的历史证据面前,新自由主义学派不值一提。
2.通过对历史上由于对个人私有制和私人利益集团限制而推动经济社会大幅度发展的两大历史证据的考察,我们发现,“中国模式”特点“两个限制,一个突破”完全符合社会发展规律。
其实,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快速发展,尤其是近年来的飞速发展,早已证明了中国模式完全符合社会发展规律。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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