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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贾乃亮到职场:倾尽全力的付出,低到尘埃里的妥协

从贾乃亮到职场:倾尽全力的付出,低到尘埃里的妥协

作者: 45度人 | 来源:发表于2018-01-10 19:06 被阅读0次

    李小璐和PG one的“夜宿风波”都已经过去了一周,但网络上的议论却丝毫没有减退的趋势,身边的朋友有骂李小璐道德败坏,有庆祝PG one终于遭到报应一夜从云端跌入谷底,更多的是对贾乃亮的心疼和打抱不平。

    我对他们的关注源自于贾乃亮的实力宠妻。从朋友聚会上对李小璐一见钟情过后,他就倾尽全力付出,低到尘埃里。

    她打了一排耳洞他也跟着去,化脓了也不喊疼。她有公主病,就在雨水里将她一把扛起。她对权志龙疯狂着迷,他就苦练了好几个月当着全国人民面前逗她开心,虽然尬到不行。他无时无刻不在表达着自己对李小璐的爱。在影视盛宴上求婚,在无数节目上表白,在他眼里李小璐就是女神,没有任何不好的地方,虽然李小璐在节目里,没少露出尴尬和嫌弃。

    一开始我以为这就是他们夫妻间特有的相处模式,后来在出轨门过后的跨年演唱会上,看见贾乃亮态度的转变才明白,所有的一切都不过是为了逗自己喜欢的人开心。他的付出确实实现了当初求婚时的诺言,也尽了一个丈夫该有的责任心,但是却忘了,做这些事都是有前提的,那就是彼此相爱,不然感动的只有观众跟自己。

    我在他身上看到了太多人的缩影,为了别人的喜欢去改变自己的习性,学习自己不熟悉的东西。但是这样的生活真的能开出花吗?我想好的人生安排应该是做最好的自己,对工作也应如此。

    你觉得最好的生活应该是什么样子?林语堂在《我的愿望》是这样写的。“我要有能做我自己的自由,和敢做我自己的胆量。”但是现实却是我们都太在意别人的看法,被别人的评价左右自己。

    就拿工作这件事举例,对绝大多数的人来说在选择从事什么样的工作这个问题上,都曾有过这样的困惑:是选择收入和条件更好一些的还是选择自己喜欢的?

    从内心说,大家都想选择自己真正喜欢的工作,而不是为了金钱,但父母的压力、朋友的劝谏、同学之间的比较往往让他们犹豫不决,最后选择以金钱为目标。

    但是这样的选择真的能带来足够的发展预期吗?

    哈佛大学对1500名毕业生进行了长达10年的研究。课题是:在选择工作时是出于爱好还是为了赚钱。其中1255名学生回答是因为赚钱,245名学生表示是出于爱好。

    但是最后调研却显示,10年以后,选择为爱好而奋斗的人中有100个人成为了富翁,而为了金钱工作的却只有1人。这个研究证明虽然过去很久,但是也足以表明,如果从长远的目光来看,那些自己喜欢的工作更有可能带来丰厚的收入。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两者的差别呢?

    01

    容易坚持并带来更为持久的动力

    诺贝尔医学奖得主屠呦呦出生于浙江宁波的一个书香门第,优越的家境让她本可以走上一条舒适的道路安稳立命,没想到她选择的却是医学研究这个在当时爆冷的专业,所有人都告诉她这条路多么艰辛,可她不在乎仍然坚定的选择着自己想做的事情。

    当时美越交战,疟疾成为双方战场该解决的“当务之急”。屠呦呦因此临危受命,带领团队研究药物的抗疟性。就当时而言,这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毕竟美国花费巨资也没有任何成果,而中国设备还没有人先进。但是屠呦呦不信,她认为这世上没有能不能,只有肯不肯。

    查阅大量古医书,走访无数老中医,日夜不休的筛选,挨个研究抗疟性,甚至还亲自上阵进行人体试验,耗时多年终于发现了青蒿素完全适合人类对抗疟疾,拯救了全球数百万人的生命。因为喜欢,所以她愿意去付出。因为值得,所以她愿意去坚持。对屠呦呦而言,做自己喜欢的事,是她付出最好的精神寄托,也是她能坚持下来最持久的动力。

    02

    自我实现需要的满足

    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可以得出,在所有的需要层次中,自我实现是最高层次的需要。一个人即使满足了安全感的需要、爱与归属的需要、尊重的需要,但如果没有达到自我实现,依然会感觉焦虑、不安、甚至是受挫。

    不可否认,就算我们以后从事的工作不是自己真正喜欢的,也能过上让自己骄傲的人生。但是这种骄傲是建立在外在成就上,我们的内心并没有认为的触动,缺少了一种真正意义上的满足感。

    借用网友的一段话:当我们所做的是别人认同的价值时,即使再好也不过是迎合别人;只有做自己真正喜欢的事情时,我们才是真正的在做自己,为自己而活。

    03

    从事喜欢工作的人更加愿意思考和提升自己

    从遗传学角度看:每个人都是不同的个体,拥有自己独特的性格跟气质。受成长环境影响,每个人也会形成自己特有的认知。这些共同因素注定了我们在某一方面很擅长但在另一方面存在不足。

    然而在职场的规则里,决定你是否成功的却是你能否将自己的价值发挥到极致。我们每个人只有在真正做自己所喜欢的事情的时候,才有可能将自己的潜能最大化的开发出来。面对自己真正喜欢的事情,我们的专注度与投入度就会更高,也更容易进入状态。

    所以才有了牛顿痴迷科学研究,煮鸡蛋时,错把手表扔进锅里。作家巴尔扎克写小说入迷,错将构思人物当现实惹得朋友嘲笑,这样一系列让人啼笑皆非的故事。当我们在做一件事达到那种忘我的状态的时候,不仅会有很高的效率,灵感也会源源不断的涌入脑海里。它会让我们的能力跟优势不断增加,最终达到被人难以超越的竞争力。

    所以,工作中最傻的是,不去做自己真正喜欢的事。

    “虽然我没有光芒四射,但我做了一份我喜欢的工作,选择了一种适合我的生活,虽无光芒但充满幸福。”我想当下年轻人,最需要的这是这样一种生活心境。毕竟在这漫长的岁月里,平静或涟漪,惟有追求自己喜欢的事,才能为人生增添绚烂色彩,才能无憾往后回忆的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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