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起风了,下了一夜的雨。清早起来的时候,雨停了,木棉花乱纷纷地落满了一地。
小宇的心里有点不安,有点烦躁,他已经在马路旁边的木棉树下站了将近一个小时。路口后面一百米的地方,是个公交车站,每当开过来一辆公交车,他就急切地看着上上下下的人流。可是半个多小时过去了,他要等的人还是没有出现。
他在等小沫。今天是小沫的生日。他们本来已经约好了,今天要去红花湖走一圈的。可是从一早到现在,电话打了无数遍,信息发了几十条,都如泥牛入海般,没有溅起一点点的浪花,小沫还是没有一点消息。
他知道小沫生气了,但他不知道怎么解释。去年小沫生日的时候,就提出要他陪着她一起走一圈红花湖,可是他一直推说忙,没时间。其实,说实话,他是不想走,嫌累得慌。走一圈要十八公里,他觉得好端端地,干嘛要这么折腾自己?
昨天他们又说起要走红花湖,他一直敷衍着不想答应,说到最后,小沫说:“好,你不想走也可以,我自己一个人去。等你什么时候愿意去,走完一圈红花湖回来,我们再见面吧。”说完气哼哼地,一甩脸就走。他这才不得不追着小沫在后面喊:“明天我陪你去,我在木棉树下等你。”小沫却理也不理他,扔下他独自走了。
他和小沫认识一年多了,那时候,每天上班的公交车上,他总能在一个固定的位置,看到那个虽然不算漂亮却很安静的女孩子。她站在车上靠后门的扶手那里,一手揽住扶手,身体斜靠在扶手上,另一只手拿着手机,对身边的喧嚷吵闹视若无睹,就那么安静地地看着自己的手机屏幕。
“在车上看书,晃得厉害,对眼睛不好。”两个星期后,他终于凑近她身边,鼓起勇气搭讪了一句。
她惊讶地抬起头,看了他一眼,然后微笑了起来:“我知道,不过车上太吵了,所以……”
他们就这样认识了。然后很自然地,他们开始了交往。
又一班公交车过去了,他心里想猫抓似的,彷徨不安。他在犹豫,还要继续等下去吗?他爱小沫,他不想失去她。他想起小沫的那句话,她说,“等你什么时候走完一圈红花湖回来,我们再见面吧”。小沫是个很有主见的女孩子,她说到就会做到。他怕她以后真的不理他了。
隔着马路,木棉树的斜对面,还有另一株古老的木棉树。在枝叶的掩映底下,有一家肯德基餐厅。在朝向马路的落地玻璃橱窗里,靠窗的位置上,坐着一个干净清爽的女孩,一身浅红和墨绿搭配的素淡衣着,让她显得格外地青春有活力。
女孩子手里举着咖啡,不时地用咖啡棒搅拌一下,慢慢地小口啜饮着。眼睛却隔着玻璃橱窗一直眺望着对面,目光跟随着那个在木棉树下不安地来回踱步的人。
她已经在这里坐了将近一个小时,却还在犹豫着是不是要过一个马路——她就是他要等的那个人。虽然也就那么几步,可她却不想轻易迈出这一步。
“昨晚,翻来覆去的,睡不着,一直在想你!”他发过来一条短信息。她鼻子忍不住有点发酸,想站起来跑过马路,扑到那个人的怀里,可是她控制住了自己。
他们开始交往已经一年多了,小宇是个很好的人,心思单纯,对她也一直很好。可是就有一个毛病:懒得动,没耐心。拍拖一年下来,眼看着他的体重蹭蹭蹭地往上涨,才二十五不到的人,已经显出了小肚子。她威胁利诱,软硬兼施,都没能让他陪着自己去走一圈红花湖,甚至也没能把他拉到楼下陪着一起散散步。
犹豫了好久,她终于下了决心,给他发了个信息:“不用等我,我已经走完半圈了。既然你不愿意走,那以后我们就别见面了。”关了手机,她从侧门出去,然后直奔红花湖。
红花湖,人真的不少。老的少的,骑车的,徒步的,一对对或者三五成群的,一个一个都似是充满了活力。
小宇一个人走在风景优美的绿道上,一开始还有点垂头丧气的,但走着走着,他还是高兴起来,他的心里渐渐地有了信念,他相信,前面有个他心仪的女孩在等他。
温暖的阳光很好,一路前行,还有微微的风吹拂而过。他已经走了一个多小时,全身热烘烘地,汗出了一身,但是精神很好。虽然只有他一个人孤零零地在走,但前面和后面不算太远的地方,都有人在陪着他走。这让他有了点信心。
前面已经能看见六公里的路标,他加快脚步走了过去。站在路标的旁边,他给自己拍了一张自拍照,然后给小沫发了过去。小沫还是没有回复他的信息,不知道是没看到,还是依然在生气不理他。但他不气馁,他相信小沫总会看到的,她会看到自己的决心,也会回到自己身边的。
九公里的时候,他的速度明显慢了下来。一开始时边走边看风景的勃勃兴致,现在已经不见了。他的脚步像灌了铅似的异常沉重,他只觉得两只脚肿胀了起来,似乎要把鞋子都撑满撑破,鞋子变得越来越硬,烙的脚底生疼,脚板每踩一下,再抬起脚来的时候,似乎就要撕掉一层皮似的。但是,他还在咬牙坚持着。
机械地挪着脚步,他想起小沫说他没毅力,没耐心,想一想,确实如此。所以这次,他必须坚持,咬牙坚持下去。
已经过了中午时间,风停下来了。全身的汗已经不知道过了几遍,他从来没流过这么多的汗。肚子也在咕咕咕地叫,他很想放弃,很想找个地方先吃饭,但他没法放弃。
前面是一个陡坡,如果是平时,这并不是多陡的坡道,但他的腿肚子已经在打颤了,他很想躺下来休息一下。他停下来,叉着腰,站了好一会,咬咬牙,他还是慢慢地爬过了这道陡坡——终于看到十七公里的路标了。
最后的一公里似乎有点漫长,但他还是慢慢地转过最后一道弯,看到了前面的十八公里终点线。他慢慢地走了几步,抹了抹额上的汗水,然后就看见了终点线后面那道熟悉的身影:浅红色的上衣,墨绿色的休闲中裤。她举着手机,镜头朝着这边,灯光闪了一下,又一下。然后她放下了手机。于是,他看到了她的脸,看到了她脸上幸福灿烂的笑容,像一朵盛开的木棉花。他不由自主地奔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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