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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环卫工人的思考

罚款环卫工人的思考

作者: 读书的二哈 | 来源:发表于2018-07-14 20:43 被阅读0次

    澎湃新闻刚刚推了一篇文章《“全年要罚够18万元”?!环卫工月薪2600,因烟头被罚900》,看完之后想了想。有点话说。

     标题忽略。总结一下内容。说的是鱼化寨环卫工人的事。环卫工人做工作,领导规定,地上发现一个烟头罚款1元。根据二十多名环卫工人的证明。领导曾说:“全年要罚够18万元。” 为了提高鱼化寨的环境状况,环卫标准提高,环卫工人每天超负荷工作。

     环卫科室负责人承认发现一个烟头罚款1元。否认“全年要罚够18万元。”的说法。承认超负荷工作的事实。

     嗯,本质上,环卫工人和环卫负责人之间是一种平等的交换关系。性质上,工人给领导工作,领导给工人钱(钱的背后是可变的物质)。量上,工人来之前已经衡量过这份合同,领导每月给工人2600元钱,工人干活一个月,保证干活期间地面清洁。这份合同已经达到了双方的认可,两方认为这个交换形式公平(不论其事实上是否公平)。

     接下来双方开始履行这份合同。干活的过程中领导随机抽查发现工人不好好工作,扫地总是蜻蜓点水,不认真干活。领导认为这样不公平,于是出台重罚“地上发现一个烟头罚款1元”,嗯,惩罚水平与过失水平不匹配。在合同中,地上有烟头或者垃圾即是工人的过错。不论这个过错中有多少不可控因素。这个惩罚是否公平取决于领导随机抽查的时间,随机抽查期间可以发现地面上所有的烟头。当随机抽查的时间为0,领导一定不会发现工人的不好好干活的状况。这样对领导来说是不公平的。“随机抽查”的时间越高,发现烟头的概率越大,惩罚几率越大,也就越公平。但是由于地面有垃圾或者烟头有许多的不可控因素,公平状态不会发生在“普查”这一点。而是发生在普查与完全不调查之间。这一点,由四个因素决定,罚款单价(固定)、“随机调查”的时间占空比(罚款数量)、不可控因素和偷懒程度决定。在这一点,重罚与“随机调查”的时间占空比因素加起来,抵消了不可控因素和偷懒因素。

    此时,领导认为鱼化寨的环境标准需要提高,但是又苦于招不到足够的环卫工人。所以,提高了现有工人的工作量,这样正常情况下,工人每月的工作量已经不等于2600元而是大于2600元。这种不公平是全局性的不公平。即不可避免的不公平。

     第一种不公平和第二种不公平之间的结合,也决定了总体的公平程度。如果第一种不公平程度和第二种不公平程度相加正好达到了总体平衡的状态。两者也会相安无事。

    平衡是颠扑不破真理。

     不平衡的关系即不能长久。假如工人长期偷工减料,偷奸耍滑。领导自然认为自己这一方是吃亏的,就要想办法打破这种不平衡。而不平衡压倒工人身上的时候,工人自然也要打破这种不公平。

    领导现在的做法显然是在隔靴搔痒、治标不治本。你提高了环境标准可以,但是不可以提高工人的工作量。迫不得已需要提高工人的工作量,就需要给工人加工资。原因是此时工人的工作价值已经超过了2600元。长此以往,工人将会缺额。至于加多少由市场来决定。随着工资的增长,工人的数量也会正相关增加,当工资的增长达到工人数量每天正常上班恰好完成当前的工作量的时候。双方就达到了平衡。当市场动荡的时候,工人的数量和工资量也会变化,但是最终会达到平衡状态。

     解决问题当然要从几个变量入手:工作量、工资量、罚款单价,罚款数量(“随机调查”的时间占空比)不可控因素和勤劳程度。 工作量和工资量是写在合同上面的,这两者达到平衡状态再谈其他的。工作量增加,工资量就要增加,工作量减少,工资量也要减少。在合同平衡的基础上谈其他平衡才有意义。 接下来去寻找那个普查与完全不调查之间的平衡点。对领导来说,罚款单价增加,罚款的数量就要减少;罚款单价减少,罚款数量增加。就是说,如果你要重罚,你就少巡查一会,相反,你要多巡查一会,你就每次罚少点。对工人来说,要平衡不可控因素和勤劳程度之间的关系。不可控因素固定的话,如果想要罚款的几率减少,就要提高勤劳程度,就是快点干活。如果想要偷懒,不可控因素就会占上风,罚款的几率就会增加。对大众来说,要有卫生意识,提高文明程度,不乱扔垃圾。减少这种不可控因素的程度,让平衡更加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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