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那年我才真正学会了喝咖啡,这算是那段不堪回首的日子里唯一留下的还算美好的回忆。
当时在文科班,每天晚上做完作业都要背历史背政治,第二天老师上课要检查。半夜一点钟睡觉是常有的事,第二天还要六点半起床。
一开始喝茶提神,喝的是铁观音,最初几天还好,但到后来越来越觉得没什么作用,就改喝咖啡。
我自然不会像郭敬明在小说里写的他自己一样,上了高三去买一台咖啡机,用一个小时磨豆子,因为我不是那种学习多长时间都照样拿好成绩的人,就算连上厕所的时间都用来背书,也只能勉强保持在年级前五十名的位置而已。
喝得最多的,当然是廉价速溶咖啡。
小学四年级,第一次喝咖啡,只觉得怎么这么苦,手边没有方糖,就拼命往里面倒牛奶,最后总算感觉不苦了的时候,牛奶的比例已经大大超过咖啡的比例。那天是晚上喝的,喝完之后,在床上翻来覆去到凌晨三点还睡不着觉,脑子里昏昏沉沉,眼皮发涩,但就是睡不着。
然后就是初三,备战中考的时候,也睡眠不足,当时听人说喝咖啡对大脑神经不好,也不敢喝太多,一袋咖啡粉拆开,每天早上的牛奶里放上一小撮,搅一搅,让牛奶稍微变颜色,有点咖啡味。这样连着喝一个星期都喝不完一袋。
还有就是小学的一次过年,父母的同事送我一袋旺旺大礼包,里面有一包咖啡粉,毕竟是给小孩子的东西,说是咖啡,其实不过是有咖啡味的饮料。我留它到年三十,春晚开始之后终于把它冲了牛奶,扬言喝了之后就不困了,我要熬夜到凌晨十二点。
然而最后好像还是没坚持到十二点就歪在沙发上睡着了。
高三喝咖啡,终于开始整袋整袋地拆开冲水,但最初仍然惧怕小学时那种苦味,是往里面加咖啡伴侣的。
再后来不知是哪一次——我想应该是一个周日的早上,因为我们周日不用上课——我冲了一整袋咖啡,没有加伴侣,而且是用小瓷杯子冲,不像以前那样,大杯子倒很多水,冲得很稀。
喝掉一杯之后觉得味道还不错,有独特的香气,并没有想象中那么苦。
仍然不敢多喝,只偶尔睡眠严重不足又不能补觉的时候,或者周末不用去学校上课的时候,冲上一杯,坐在自己深棕红色的木头桌子前,面对着明天要当堂讲解的试卷,窗台上养的一盆绿叶植物静默站立,窗外城市,在早上八点钟逐渐苏醒。
还记得的一件有趣的小事,就是有次冲了咖啡灌进水瓶里,带到学校去喝,结果水瓶漏水,弄得白色短袖校服胸前一大块浅黄色污迹。
下课之后班里最漂亮的女生看到,问我,你校服上沾的那是油吗?
我说是咖啡。
她哦了一声,眼神瞬间变得宽容。
果然咖啡渍就是比油渍逼格高。
上大学之后再没喝过咖啡,学校里的老外们倒是都喜欢喝,每天早上教学楼里,外教办公室的那一层楼,都弥漫着浓郁的咖啡香气。
当星巴克在国内已经成为大众化消遣的时候,我仍然没喝过那里的咖啡,只去过两次,喝的都是星冰乐。原本就没有喝咖啡的习惯,但始终觉得,咖啡是种有情调的东西。
这个寒假我在家里找到一盒白咖啡,父亲说是同事去东南亚旅游带回来的。
我冲了一杯,坐在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前码字。
我想以后有了自己的家,一定要去买个漂亮的咖啡杯来放家里。要合适的大小,最好是瓷质,带有托盘和精巧的小勺。不再去超市购买普通的速溶咖啡,而是要逐一尝试自己没喝过的舶来货。
还要买茶,英国那种加了柠檬、佛手柑和矢车菊的芳香红茶。
平淡时日里,总需要些点缀。对生活的热爱,大抵都是来源于让自己过得精致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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