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读《洛丽塔》的时候我总是会联想到《房思琪的初恋乐园》,情感态度也由一开始的试图共情恋童癖到后期为主人公亨亨对洛丽塔自私且控制欲极强的欲望占上风的爱情愤怒。
洛丽塔的痛苦之盛,是主人公的一面之词也掩盖不了的,她的痛苦和思琪有太多重合之处,让我实在无法共情亨亨,甚至无数次怀疑文学的意义到底是什么,为什么在《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中浓烈的痛苦换成《洛丽塔》中侵犯者视角带上了一丝扭曲的美感。
带着这份疑问接着读下去时我能想到的最有道理的说服自己的理由正是这本书的美学意义远大于社会意义,对意识的捕捉和感觉的描述(比如惶惶不安、欲望等)都极具表现力,自我暴露程度极高;但主人公博览群书导致引经据典较为庞杂,且精神病和意识流的加持让我读着有些困难。不过总体的感受依旧是主人公是可恨的、不值得同情的,他自己的叙述也证明了这一点:由最初的自大、极端利己到最后隐约流露着对摧毁洛丽塔正常人生的懊悔、自责之意。
所以这本书其实没有不良的导向吧,更多是一种呈现,怎么解读终究还是取决于读者,就它的文学意义而言我还是很喜欢这种美感的,不过我的共情能力偏弱,共情能力强的人可能会非常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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