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的书总是边看边心痛,但是我又喜欢这样的小说,能让我更加珍惜现在的生活。
许三观卖了一辈子的血,一是娶老婆,二是摆平一乐闯的祸,三是为了那个林芬芳,四是全家饥荒去吃面,五是为了巴结二乐的领导让二乐调回城里请吃饭,六是为了一乐的病,最让我心揪着的是为了救一乐一路卖血到了上海的经历,吃盐,喝冰水,进医院…
不仅不是亲生的儿子,而且还是喜当爹的儿子,这样不顾一切地攒钱救他,让人动容!
最让我觉得不值得的是最后许三观的血卖不出去在街上转了一圈又一圈哭的时候,三个儿子都觉得他丢脸,一个做父母的觉得自己不能再为家里付出,不再被需要的无助和无奈得不到理解反而被嫌弃,而让人有一丝丝温暖的是许玉兰,给许三观点了三盘猪肝…那一刻,好像只有她才懂许三观。
在时代和个人的种种不幸中,我却看到了生活的种种幸福。酸甜苦辣是食物的味道,喜怒哀乐是生活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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