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书

作者: 喵小姐banana | 来源:发表于2016-10-04 22:43 被阅读18次

     今天是2016年10月5日,距我们分手一年三个月零五天。从来没有想过,在分开后的一年多的时候想起来还是会心疼,真的疼。

    从分开到今天,从来没有停止过的间歇性怀念,一开始安慰自己是时间太短是新欢不够好,后来是安慰自己矫情作祟,再后来是害怕,害怕自己会不去怀念不去想念。因为太怕自己会忘掉,所以趁还能记得请的时候要写下来。我想,就算我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白发苍苍也会回想起这段从16岁风轻云淡开始的一辈子最宝贵的宝贝。

    那个时候的阳阳说她要把我的故事和她的故事写成小说。

    现在,我来完成。

    小学时候的喵小姐是个不算漂亮,但是因为学习很好性格活泼,很在男生堆里混得开的小女孩,很爱笑很单纯,喜欢长得好看学习好的男生。糖糖是喵小姐那时最好的朋友,说话大大咧咧但是从小就活的很精致的女孩子,因为家住的和糖糖很近,每天和她一起上学一起放学,早上糖糖会在喵小姐家楼下喊她的名字,现在想来,她好像从小到大都是这样一个被家人被身边的好朋友宠大的姑娘。世界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奇怪不奇怪,喵小姐遇到的人,都是好几辈子的幸运才完成的吧。虽然小学时候的喵小姐不算漂亮,可是已经有很多男生喜欢她了啊,但是她不一样,她不喜欢他们,甚至有些反感。高傲的姿态从那个时候应该就开始养成了吧。哦对了,喵小姐也算是个多才多艺的姑娘了吧,唱歌跳舞美术乐器都会一点,四年级在合唱团第一次遇见了他。从刚认识就会知道,他是个极其聪明的男孩,从小古灵精怪,黑黑瘦瘦,一双眼睛又圆又大,长长的睫毛扑闪扑闪,唱歌很好听,更喜欢表现自己。嘚嘚瑟瑟的毛病从小到大,老天爷应该就是不让一个人太完美吧。 说起来男孩是一个很自来熟的人,小时候的男生们总是喜欢逗小女生们,打打闹闹,最单纯也最天真。

    一次在合唱队的例行排练,喵同学坐在凳子上调皮得向后仰,把脑袋抵在墙上望着天,负责管理排练的男孩为了找机会逗一下喵同学,径直走到她身前,一字一句  :"王,心,怡"   喵小姐怎么能被他管住呢?二话没说站起来:"怎,么,地"  看着站在自己面前这个傲气不服管的小姑娘,男孩达到目的一样笑着打趣:"好男不跟女斗"转身回到自己的位置。在整个合唱团同学面前这样的斗嘴让那个时候的小女生们笑个不停,喵小姐想着自己和他的那个样子,也忍不住笑了起来,心里竟然有一点奇怪的感觉。你说,撩妹这件事是天生自带技能吧?男孩就是从小就能撩遍身边小女生,可被众人喜欢的喵小姐好像偏偏只吃他这套。小学的时候他们就这样,打打闹闹,不算熟但是彼此都有了点印象和特别。

    一转眼小升初,就是这么的巧,小喵和男孩分到了一个班级,其实小喵心里是很开心的。男孩从小个性张扬,勇敢,聪明,爱耍宝,那个时候这样的男孩子最招小姑娘们喜欢不是么。第一节语文课,男孩第一个举手读他的作文:“大家好,我姓佟,因为我家世世代代都姓佟,我的爸妈希望我像大禹和墨子一样伟大,所以我叫佟禹墨”。语文老师和大家一起笑了起来,不知道是笑他的可爱还是笑他的有趣。可是这节课,小喵在心里实实在在给他点了个赞,好听的名字好听的声音,勇敢的小男孩。

    初一的全市初中生大表演,学生们都在操场上一个个动作,一个个队形的排练着。小喵偶尔会从禹墨的旁边跑过去,对于做事三分钟热度的他来说却在逗小喵这件事上不厌其烦,每当能看到小喵,总是会想方设法得欺负她一下,一点点的吵吵闹闹积累起来的情感,禹墨和小喵成了欢喜冤家。在大表演中,总有些队形排练的不尽如人意,同学们都在听从老师的安排,能把走位有对就已经很不错了,可是突然有一天,在主席台上看到了禹墨,带着个圆眼镜,脖子上永远挂着一个钥匙链,瘦瘦小小的样子在主席台上对着比自己高出好多好多的老师比划着自己的想法。

    ﹉﹉﹉﹉﹉﹉﹉﹉﹉﹉﹉﹉﹉﹉﹉﹉﹉﹉﹉﹉﹉﹉﹉﹉﹉﹉﹉﹉﹉﹉﹉﹉﹉﹉﹉﹉﹉﹉

    清清楚楚的记得,初一定校服,站在我旁边的你和我一样高,可是不知道从哪天开始,我要仰着头,踮起脚才能和你缩小点差距。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情书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jydsyt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