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触目惊心义愤填慵的药家鑫一案虽落下了帷幕,但是他留给了整个社会一个沉痛的深思。我们到了该停下叫骂的时候了,该冷静下来进行一次深刻的反思了。
首先我要谈一谈整个案子的宏观,其实我认为,本案悲剧人物是药家鑫。张妙的确是受害者,虽然她的生命遇害,但她至死仍有一个健全的人格。国人痛惜她、同情她,悼念她。而药家鑫是他药家唯一的儿子,可想而知父母有多么的爱他。父母花费了多少心血来培养他,日期夜盼,望子成龙,而最终他们培养出的,期盼来的是举国唾弃的杀人犯。那么药家鑫本人呢,十年寒窗苦,尤其学音乐的,可想而知他得付出多少辛勤,多少汗水才能达到他死前的成绩。然而,一切的努力,一切的勤奋都付之东流,最终他得到的是死刑的审判。哀哉,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不仅是他个人的悲哀,也是他父母的悲哀、教育过他的所有学校的悲哀、整个社会的悲哀。大学生,天之骄子,文明的代名词,竟然犯下如此丧尽天良的罪孽。虽然他是个悲剧人物,但是个不足为惜,令人切齿的悲剧人物。他应该为自己行为埋单。
不知 其父母如今有无对自己教子之方做过反思。当他们对孩子学业要求严格时,有否强调人格、道德、修养。我想一定没有吧,有也没有对学业那般注重。其实,你们错了,古人早言:先修身,后治学,如果一个人没有道德,他的学问 再多也没有意义,反而对社会危害性越大。看来先贤确有高见啦!如果你们教会了儿子做人,他即使学业不成,现在最起码还活在这个世界上。药家鑫曾说,他下车背着包,是因为父母告诉他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那么难道你们就没有教育过他要尊重生命吗?我虽是文盲农民的女儿,但 从小父母就教我:人命关天。而药家鑫双亲,你们比我的父母所受的教育程度要高得多,你们扪心自问,自己究竟是怎样教育儿子的。以至于一件很小的车祸竟然演变成凶残的杀人案,最终葬送了两条命。抛开道义来讲,事故赔偿与杀人偿命,这两条法律条文孰轻孰重,难道你们以及学校连这点法律知识都没有渗透 到他的心灵吗?教育的失败!教育的失败!
我看了心理学家李玫瑾的评论,认为弹钢琴强迫杀人。根据药家鑫刺死者的刀法情况,李专家说是由于苦练习弹钢琴使他心理产生了一定的问题。此意见我不敢苟同,但应该给我们家长一个警醒。培养孩子还是因材施教,顺其自然,万不可拔苗助长或缘木求鱼,这样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有危害。可能会导致始料缘木求鱼,这样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有危害。可能会导致始料不及的的恶果。一切都无法跟孩子的健康平安相比,只有健康平安才能拥有幸福,享受幸福。这里当然也包含着心理健康,而且它至关重要。
关于药家鑫的口供说,杀害死者,主要是怕她无休止的纠缠讹诈。这确实是一个社会性的严重问题,由于一些无赖般的车伤者,造成的社会影响,也促使一些 道德意识本就薄弱的人彻底泯灭了天良。我们政府应出台相关车伤赔偿条文,杜绝无赖伤者的讹诈又能使真实的伤者得到救助。当然,关于车祸,还是预防为主,我们社会应有一个潜规则:自行车让行人、电动车让自行车、汽车让前三者、汽车同类(大车让小车)。我们要学会有耐心,宁让三分,不争一秒。人人遵守这个潜规则,遵守交通法规,我想事故几乎不会发生。让人们永远告别药家鑫的噩梦吧。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