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和普通的上午,阎寒照例读书去了,我在给一个地方话很重的老人写信,他比比画画,东拉西扯,我也跟着他比比画画,总算拼凑出他什么意思了,看他虽说不上衣衫褴褛,但亦不是富足人家。他的儿子在南洋学堂读书,这是封写给他儿子的信。我看了他,竟有一种奇异的共鸣,再过不了多久,我就要为自己写信了。
送老人出门,我见迟迟没客人进来,离午饭点也还有好一阵子,我便坐了下来,抖开一卷纸,开始写字。阎寒总说我哪哪都不像一个书生,懒懒散散,一天到晚恨不得窝在被子里,但但凡是在写字,就像变了个人一样。阎寒还说他们现在都用钢笔写字,时髦的很,因此没多少人习惯用毛笔了。
我当然是很懒的,好容易用毛笔写的还不错了,平白新学一种干什么。想着不耽误我写着,约么半个钟头,我自己的喜欢的一幅字铺在了桌上。我正准备奖励自己吃个小萍家昨儿个送来的点心,只听身侧有脚步声走来。
我以为是阎寒中午溜回来陪我吃饭,便头也没抬地逗趣道:“叔这一手字,你还是比不了吧?”我也就这点能嘲笑他了。
“是不错。”一个陌生的声音答道,那声音低沉得很,明明他离我还有几步的距离,却仿佛在我肩头炸开,声音的余波仿佛还在荡着。
我立马站了起来,略微有些不好意思,这自大的嘴脸被外人看了,免不了破坏我苦心经营的形象呀,“真是献丑了,我还以为是我家孩子回来了。”我边说抬头一看,那人逆着阳光,看不太清脸,但光是身型就高大的另我心里好一顿埋怨:阎寒就算了,怎么随随便便来个人都比我高呢。
那人倒是不客气,闲庭信步地踱到我边上,掸了掸长衫,坐了下来:“你字写的真的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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