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公安局党委:
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拟召开铅山县公安局工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会议时间
拟于2017年11月10日上午召开铅山县公安局工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
二、主要任务
选举产生铅山县公安局第二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
三、机构设置及人事安排
1、为使大会顺利召开,拟成立铅山县公安局工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筹备组,由钟华任组长,陈文春、刘矞、黄绍红等同志任成员。
2、铅山县公安局工会拟设委员13名,其中工会主席1名,副主席1名;经费审查委员会拟设委员4名,其中主任1名;女职工委员会拟设委员7名,其中主任1名。
四、选举办法
1、铅山县公安局工会(联合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反复酝酿后提出,经党委研究、县总工会同意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工会主席、副主席由铅山县公安局工会第二届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经审会主任由铅山县公安局工会经审会第二届委员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女职工委员会委员、主任由铅山县公安局工会第二届女职工(代表)全体会议酝酿产生。
关于召开铅山县公安局工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以上妥否,请批复
铅山县公安局工会
2017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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