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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4

2023-09-04

作者: 双髻山府正堂 | 来源:发表于2023-09-03 16:45 被阅读0次

    【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本题A选项中,仅仅是网店提示“一经拆封,概不退货”,属于排除消费者权利、免除经营者责任的告示,因此A选项的说法违法,当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1)消费者定作的;(2)鲜活易腐的;(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4)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7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由此可知,远程购物7日内无理由退货有四种例外情况,且除了这四种例外之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如前所述在一般情况过程购物是七日内无理由的,因此B选项中网店以无质量问题不给予退货的行为显然违法,因此B选项当选;

            从第25条第3款可以看出,远程购物七日内无理由退货其费用由消费者承担,因此C选项中网店的主张是合法的,C选项不当选;

            同样,由第25条第3款可以看出,经营者应当在收到退货的七日内退还货款,所以D选项的说法违法,当选。

            综述,本题答案选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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