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困倦的,无聊的,乏味可陈的夏天。
连同呼吸都带了点儿糟糕滋味。
待在同一个地方久了,就觉得索然无味,想找点事干,却又无事可干,不如来点浪漫。
我就从容的踱出房间,用耳朵细细的听着,拿起一个瓶子,哦,一瓶干红,倒在杯子里,静悄悄的喝,时刻注意着是否有人,喝着酒看着某台的无聊肥皂剧,吐槽的,笑的将酒呛在脸上,珠子一般的滑落下来,然后我就睡着了,一点儿也不贪杯的感受着微醺的滋味儿。感受着虚浮浪漫,无端快乐。
真真的跟傻子一般。
而从我遇见那个人开始一切都是平缓的,世界很空白,没有什么人值得在意,我是厌恶着那些无关的人出现在我的联系人面板上,不想理,也懒得理,昏沉的将他们通通都删光。
夏天,实在闷的令人呼吸困难,无聊的夏天是不值得去游戏的。而是要去享受的。我都可以看到阳光的虚影,迷迷荡荡,摇摇晃晃。
一种自我迷醉的浪漫,我深刻的爱着这样迷醉的自我,毫无烦恼中,怀着温暖与心安。
他影绰在我的脑海中,看不清表情,谁知道在看什么,反正,绝不是我。
那日我去咖啡馆,喝了一下午的提子酒,趴在桌子上看书。老板家有只猫,名唤焦糖,灰色的毛,很肥,圆滚滚的像个球。每次佩戴着一个粉红色的蝴蝶结,偶尔蹲在键盘上凝视主人,真的很可爱呢。我每次想去将它抱到自己腿上,他从来都瞥我一眼,大摇大摆的走,没错是走,碍于老板对它心疼劲儿,我连追都不敢追。有回店里来个人,问老板。
“哎,你这猫公的母的,阉割了没有啊,最好赶早阉割了,不然看着麻烦。”
老板脸一黑,笑笑“这也太残忍了,我不忍心。”
我挑挑眉,没说话,等那客人一走,老板瞥了那客人走的方向。
“那人真烦。”
我心不在焉的附和两句。
我跟老板讲,当时我准备去告白的事。老板呵呵一笑,拢了拢头发,说道“这种事情一般都会失败。”
我看着这耿直的老板无语,我眨眨眼。
“那我成功了就带他过来,不成功就自己过来。”
“哭的稀里哗啦过来?”
“······”
老板的话真是灵验。不过那天,焦糖安静的要我抱着,而我也没稀里哗啦的哭。老板却在旁边嘻嘻笑,边笑边讲。
“当时住在我家对面的一男孩子喜欢我,追我追得特别猛,那男孩写了张“圆圆”我爱你,就挂在他家阳台上,我每一天早上抬头就能看见那几个字,我妈知道了后将我骂了一顿,周末还关禁闭,哈哈。”
她又笑了。
“他越这样,我越讨厌。”
“你知道后来,呃,当我再次见到他,只剩尴尬。”
“所以你以后别再这样了,以后就是尴尬,因为在很久很久以后,无论是哪一方都不见了喜爱,记得的全是失态和尴尬。”
我沉默了一会“你可真会插刀。”
她笑笑“你以为爱情是什么,我觉得,最多是合适,几年的时间足够消磨光所有爱情,如果那时候你们连亲情都没有产生的话,新鲜感一过,差不多就分了。你看我有多爱我老公,我只喜欢他,但没了他我也能快乐。你要知道生活中,一个人,两个人,终究还是一个人,另一半什么的,算不得数的。”
“喂喂,老板,我才十七岁。”
“十七岁怎么了,我十七岁的时候就在广州那边做事,一个人打拼,现在二十二岁,有房有车有店。”
好有道理,真是无法反驳。
其实我,在内心觉着,老板的话,真是对,不过,也真残忍。
街边零落的树叶洒在阳光中,微芒而虚幻。我的脚像是生了根似的,望着眼前的风景,望着那人飞驰而过的背影。然后,我笑笑,将生在心中的根切断,拔出,割离血脉,割掉那个独属于十七岁女孩的憧憬,就当做现实的一节政治课。
我是真真的浪漫主义者,相信缘分,喜欢漫无边际的到处走走,写写画画。然后就偶然的遇见他,就类似于阿肆的歌唱的那般。
“我多想在,某个大雨的夜晚,路过你身旁不打伞,你会不会,不忍心看我淋湿,而与我为伴。”
十七岁的仲夏夜,是无奈中的牵强。
那一两个月后,我便从时常想起,进度到快要忘记。我现在还觉得是他给我的灵感,让我有了写文章的思路,我还有点感谢他,也感谢我自己曾这样疯狂过。
老板家的焦糖又在恐吓他们家的大兔子了,我笑着看着老板。
“怎么办,我好像和你一样,不相信爱情。”
老板一愣,眯了眯眼“什么鬼话,我还是相信的,还是你又碰到渣渣了?”
“不,忘记他,真的好快。现在对着他打招呼都毫无压力,就像一个平常的尴尬一点的陌生人。”
老板罕见的沉默了一下“那么你当时连真正的喜爱都不是,而是简单的迷恋,时间一过,什么都不是。”
浮沫一般的夏天,平静而柔和,阳光温柔。可我身处于迷惘中,却感受不到自己的呼吸。
我走到了街上,与风并行,任意而漫无目的。
我依旧记得,我的呼吸,在那时,很轻。
街上的气味很重,有种腐败与灰尘糅合的味道,称不上多美好,也说不上多无聊。
一个人要是无聊就想找事干,但又觉得累,然后大叹。
“唉。”
在最后他的镜头都没了,只剩下我的镜头,有以前的,现在,以及将来的模样。直到真正漫茫一段时间时,我才真正懂得也许于我而言。
喜欢一个人,不过是对自己说,我喜欢他那种雀跃的感觉。一种自我欺骗。又或者是,我喜欢我认为我喜欢他的那种感觉。
神经病,我忍不住骂自己。
风很轻,很轻的,悄无声息,漫无目的世界融为一体,心无旁骛,心生欢喜。关于他的一切像是车流从我眼前掠过,没有回头。
我记得我刚和老板熟起来的时候,我缠着老板问她的情史,那时她在擦杯子,看起来漫不经心,实则一丝不苟。她露出了标志性的微笑,对我说。
“也许时间对了,也许缘分到了,他不帅,与我心中所想的差很远,我也知道自己并不爱他,但我知道我和他在一起,绝对会幸福。”
当时我也只是学着老板那样笑,对于这句话并没有什么感觉,但如今,我确是明白,原来所谓情爱,不过是一种游戏,输赢在其间,输了也没什么困惑,赢了最终也是平淡如水。
有的时候忘记就像奢侈品,而怀念,就像打折时的买一送一。
可廉价就是廉价,该抛弃的,终究会决绝。
最近老板的老公开了家海鲜馆子,经营不善。连我都看得着急,老板没说什么,却比以前更忙了。她扩张了咖啡馆的业务,与一家琴行合作,琴行老师来这里教吉他,她提供场地,这样的话她的咖啡也能多卖点出去,也有一些场地费。默默地扶持着,是给予爱人最好的坚定。
那天树叶零零,夏日微风,四面透着温柔的光晕,老板在继续讲她的初见。
老板那时还在广州,那天她在酒吧喝完酒,晕乎乎的出来,有个男的想要靠近。老板当时年纪还很小,因为生活的压力而苦闷,她一看形势不对,酒壮怂人胆。她一把拽过一个看起来正儿八经有点挫的路人说。
“我男朋友接我回家,就不喝了。”
那男的看向那个懵掉的路人,那路人迅速反应过来,瞅着情况不对,连忙应声。
“是,是我,来接她回家。”
那男人眯了眯眼,走了。老板一个忍不住,就蹲在旁边吐了个昏天黑地。还无意中瞥见了那个路人有点嫌弃的眼神。老板吐完了,旁边伸过来一张纸巾,老板回头,看见那有点挫的路人瞪她。她不由得一笑。
“大兄弟,救人救到底,我这么晚回家,送我呗。”
那男人皱了皱眉,眼神有点奇怪。老板立刻会意。
“你把我当什么了,真是搞笑!”
老板说完就摇摇晃晃的准备走,那路人突然出声了。
“算我倒霉,走吧。”
老板坐在车上时,看着窗外的华丽雍容,再看看那路人,莫名的流泪。当老板下车时,脸上还挂着泪珠,她望望那个正儿八经的人说“雷锋叔叔,给我个手机号呗?”
那路人定定的看了她一眼,小声的将电话号码给了她。
那天的风也很静很轻,老板回忆那时。她笑笑,在她迷糊的时候完全没有注意到那人,以后怎么熟悉的,却也不怎么记得,只有初见,记得的那样明晰。她从未想过,她会找一个大她九岁的老男人,那个被他称做老男人的二十八岁正直男人也从未意识到有这么一天。
老板说,打动他的,是那个男人开车时的稳重,以及下车时的淡淡一句。
“注意安全。”
“这真是一个很有安全感的人啊。”老板笑眯眯的。
而我也忘了那个人。
夏天就像白水煮浮沫,空洞却平和。然后我扔掉了这个夏天,无所谓失去,却有所谓经过。
本来是虚浮,
却暗含浪漫,
本来是空乏,却终是美好。
我不懂,
可我在这个夏天,
爱上了这种自找浪漫的感觉。
文字|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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