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打出,还是说出这几个字时,我都感觉,这恰好和着某首歌第一句的调儿:“我有一段情,说给诸……”
作为一个没那么多情的射手,我鞋子比情可多得多了,虽然也不是每双都想说一说。
记得毕业后不久,因公司像学校,同事们也多有趣似同学,所以总还是做学生的感觉。
某天,大约终于不忍直视我的某蕾同学,拉我进了某商场,怒道:“你也该有双高跟鞋了,不能老像学生!”
还对比一番,帮我选了两双高跟鞋,一双黑色,略休闲;一双灰色,偏正式。
鞋跟的高度对当时的我来说,实在都很高。记得她扶我穿上鞋子后,仰头问:感觉如何?
我犹如踩着高跷,并不敢迈步,深呼吸一口后回答:“我感觉有些恐高,你确定以后真的需要这样吗?”她确定以及肯定。
于是,当年还完全不会拒绝的我,都买了。况且如此好意,怎好拒绝。
黑色那双虽也高,但软,也不怕水,风格算百搭,除了开始累点,渐渐也习惯了,正常走完成一双鞋子的旅程,没什么好说的。
灰色那双面料和颜色要正式得多,也更高,虽可搭配个灰色套裙,但我总觉那样正襟危坐正经八百的不是我,而且身边同事也少有如此正装的。
于是,一同买的鞋子,那一双都快过了大半个鞋生了,这双还仅仅在家里试过而已。
那年夏天时,某春妹妹考去了北京,我说为了庆祝,咱们去看场某天后的演唱会吧。
她当然不反对,于是我们兴奋地换装出发去买票。我找出条新的连衣裙后,忽然想到并垂怜起那双从没外出过的灰色高跟鞋来……
那就你啦!遂找出,穿上,克服恐高症,勇敢上路了。
开始大约太开心的缘故,并没觉得很辛苦,可返回下车后,在小路口我已经彻底败了。
前面只有很短的距离,可我已经寸步难移。苦着脸对春说:如果可以,我真的很想用手走路啊!
但是我没有,因那对我来说是高难动作,也没有四肢并用爬回去,或脱下鞋子走回去,那时总还是矜持得多,只能在路边休息一会,走几步,再休息再走,终于艰难走完了最后几百米。
当然,这双灰色鞋子基本再没什么出场机会了,虽说并不都是它的错,说到底还是我低估了鞋子,高估了自己。
多年后,几经辗转,这鞋子没再穿却也没丢。
去年我又翻出它来,于客厅走了两步,深觉得这样的高度对如今的我来说,已经不是难度了。
看它略保守不太突出的风格,现在也看不出过气,正说着也许它终有机会再出场,却见有只鞋底裂开,碎了一小块。
原来,等了这么久,它表面看起来没有痕迹,却已经悄悄放弃了?
况且,哪有谁说过要等啊?
而我,似乎也并没有要求一双鞋子等我的权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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