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行易
《吴越春秋》刘钊先生认为《吴越春秋·吴太伯传》中的“绝嗣者也”的“绝”字当读作“继”,对楚系帛书“绝”与“继”因形似而混同作了很好地分析,并举文献来证明“继”与“绝”二字是可通的,如:
《荀子·宥坐》:子贡观于鲁庙之北堂,出而问于孔子曰:“乡(向)者赐观于太庙之北堂,吾亦未辍,还复瞻被(彼)九(北)盖(盍,窗扇)皆继,被(彼)有说邪?匠过绝邪?”
《孔子家语·三恕》:子贡观于鲁庙之北堂,出而问于孔子曰:“向也,赐观于太庙之堂,未既,辍,还瞻北盖(盍,窗扇),皆断焉。彼将有说邪?匠之过也。”
刘钊认为《荀子·宥坐》中的“继”便当读作“绝”,说这从下面的“降过绝焉”已可自证明。
又说《孔子家语·三恕》述此直言“皆断焉”,“断”与“绝”同义,“皆断焉”也就是“皆绝焉”,故可知《荀子·宥坐》中的“继”读作“绝”,“继”与“绝”在先秦时可通。
我以为仅就“继”与“绝”在先秦时可通而言,刘钊先生的论说是可信的。
《孔子家语》由此引起我对“绝”为何能与“继”相通作更深入地思考:二字的古形为什么相似?二字为什么可以反训?二字之间有无一种更深的意义上的关联?仔细一想,妙趣横生。
我非专业古文字学者,没有圈子,没圈子也就无须担心失面子,故我对先民为什么要如此造字常有一些离经叛道的猜想。因我知道,其实前辈学者对许多字义也是猜想,有的还被证明猜错了,包括《说文》及诸甲骨、金文专著中都有猜错的。既然都是猜,那就猜吧,只要言之成理,不怕忤了过去的权威定论。比如我前几天猜科、学、斗、争、政、治、革、命、天、子、皇、帝各字原义,乍看像一派胡言,但要驳倒我也不那么容易,尤其是“革”字那只蝴蝶,要把它释作像形牛皮、羊皮还真是不行,皮革无翅膀飞不起来。
甲骨文:革当然,这也是在前辈学者已厘定这些甲骨、金文、简帛文字是这些字的基础上再进行猜想的,前辈学者的书还是要认真读的,不然就真的是瞎猜想了。因为在读书过程中对原训生疑,故而才去猜想。
下面再猜“绝”字,还是与两种生产理论有关,这倒不是我老喜欢拿这个理论作挡箭牌,而是只有这样解释,才能解释清楚“绝”字及与之相关的一系列字在汉语言体系中的最初意义和语义流变。
绝,《说文》云:“断丝也,从系,从刀。”历代学者都被这根丝捆住了,其实绝字之“系”根本就不是丝,也不像丝,悬垂之丝要比这顺溜些。
有新释云甲骨文“绝”字之“系”作“8”形,右边是“刀”。据此我以为整个“绝”字像以刀断新生儿胎脐之形,“8”即脐带,新生儿脐带正好作此绞股状,而那把刀便是割断脐带之“匕”,故能与“女(母)”结合构成“妣”字,作为对先母的称谓。
甲骨文:绝 胎儿脐带这把断脐之匕还与“牛”旁结合构成“牝”,指称母牛,成为老子之道的根本。老子之道便是“玄牝”,所谓“玄牝”亦即“女阴”。“道”字便象形胎儿之头从阴道出来,所以《道德经》云:“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意谓万物皆所由出也。可见,这把断脐之匕在中国文化中是何等重要!
在绝字中被断脐之匕割断的像胎脐之形的“8”,在中国文化中也同等重要。汉画像石上中国人的老祖宗伏羲女娲下面缠绕的蛇身便作“8”形。从《楚帛书》十二月令图上对应太皞伏羲的图像为包衣脐带之形可知,这个“8”形也应指胎脐,表达的是《诗·大雅》所云的“绵绵瓜瓞,民之初生”意境,象征华夏部族子孙昌盛、世系绵长。
伏羲女娲像 楚帛书太皞胎脐图 毓字之别字?甲骨文还有一个左边为“每”,右边为“8”组成的字,更能证明我训这个“8”象胎脐之形不谬,因为甲骨文“每”就是头戴“三尖冠”的母亲,这个“8”形从母腹吊下,说明它是胎脐无疑。这个字与“毓”字形似,或为毓字的另一写法,毓字便表生育繁衍。
因此,“绝”字的断绝义并非从断丝引申而出,而是来自割断胎脐。俗语骂人“断子绝孙”,其实就是用的“绝”的本义!
我这样说不仅因为甲骨文“系”作“8”形不像丝而更像悬垂之胎脐,更重要的是,考诸系、丝、绝等字在甲骨卜辞中的使用,无一例与丝有关。
如“系”,卜辞中只用之表达三种意思:祀典、方国名、人名。徐中舒先生转于省吾先生训,谓“系”用于祀典是“欲交接于鬼神而以品物为系属”,这是很牵强的。
甲骨文:系记述祀典用“系”,这当与上古先民兴“首子祭”有关。所谓首子祭,便是用新生的第一个儿子祭神及祖先。先民受原始思维互渗律制约,以为这样做就会“宜弟”,能生出更多的儿子、粮食来,从而使世族丰产,人丁兴旺。
孟、龚、龛等字便隐含了这种“首子祭”文化记忆。孟,以皿盛首子敬神,故有首先义;龚,以双手持首子敬神,故有供义;龛,以盒盛首子敬神,故有神龛义。龚和龛字之“龙”形,甲骨文似两种物像,一为在母腹中蜷局之胎儿,二为吊着根弯曲脐带站立之人。龙的意象不仅为吊着脐带之胎儿,其读音亦与表示人称的“侬”相近,这我在已发表的相关论文中早有论述,此不赘言。
金文:孟其实,表示祀典的祀字就是首子祭记忆的固化。巳,甲骨文象包衣吊着脐带之形。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象子在包中形,包字从之。”《说文解字》释包:“象人裹妊,巳在中,象子未成形也。”而“礻”旁即示,与“巳”合起来即表示以首子祭神。史传“易牙烹子”故事便是此古俗之遗风,在殷墟出土的某些青铜容器中,亦确实可见到似“首子祭”残留的小儿头骨遗骸。
甲骨文:祀因此,将记述祀典的卜辞“系”训作“欲交接于鬼神而以品物为系属”是未妥的。
徐中舒先生训甲骨文“孫”字时,还说过这样的话:“古代于祖先之祭坛上,必高悬若干绳结以纪其世系,甲骨文孫字从“8”,“8”象绳形,盖父子相继为世,子之世系于父下,孫之世系于子下,此乃古代结绳遗俗之反映。”这样说也全无凭。
甲骨卜辞已见孫字,虽然其系之“8”形有些似绳结,但在甲骨卜辞中,未见孫字与祖先祭坛上高悬之绳结有任何关连。徐先生所举两例为:1、“多子……孫……田”;2、“卜……孫……受又”,徐先生也认为如此用孫字其“义不明”,那么,又何以能证孫的“8”形是绳结呢?至于是否真的于古代祖先之祭坛上,必高悬若干绳结以纪其世系,那就更无可证了。所以,徐先生这样训是不符合孫字原义的。
甲骨文:孫我认为,孫字之“系”形的确有世系义,但此义不由绳结引出,甲骨文“孫”一边是子,一边象子所由出之胎脐,表产子连绵不断,示孫乃子之子,由是其“系”旁寓有了累代之世系义。
又如“絲”,《说文》云:“蚕所吐也,从二系。”徐中舒先生据此训甲骨文絲云:“从二系,象絲二束之形。”但甲骨卜辞用例“疑为职官名”,亦不见用于指蚕絲。
甲骨文:絲再如“絕”,徐先生解甲骨文絕:“从二系,从三横断之,∧为丝系。象断丝之形。”复引《说文》云:“从系,从刀从卩,故絕象不连体绝二丝。”可甲骨卜辞“絕”字的使用与“断丝”也全无关系。徐先生对其所举例《合集》263“有絕”之“絕”,也认为“义不明”。《合集》780:“(贞):奠于丘絕”,也看不出有“断丝”义。而我上面所举左8右匕之“絕”,一如我所训,则更与“断丝”无涉了。
楚系帛书:绝 楚系帛书:继综上,刘钊先生在释《吴太伯传》“绝嗣”时,认为楚系帛书绝、继二字因形近同而易混用,在先秦文献中亦存在通用现象,我完全认同。我要补充的是,这种“形易混”与“字通用”现象的形成,是与先民们在造“绝”这个字时对“断脐”的认知分不开的。也就是说,“绝”与“继”之所以能进行反训,是因为“断(绝)脐”本来就含有“继嗣”意义!
楚系帛书:乱这与治、乱二字可进行反训有些相同。我已论过治字的“台”旁为胎盘形义,与人的生产即“种的繁衍”有关,其实,从楚系帛书“乱”字的造型看,“乱”字的本义亦为“断脐继嗣”。楚系帛书“乱”字的中间造型,象以手持胎脐而用匕割断之,并增添了四个“口”,表人口众多,人多则乱,故而其字有“乱”义。乱字的“淫乱”“乱搞两性关系”义,也应本于此。我曾论“治”字的“治理”义产生于对人口生殖繁衍的管理,“乱”字义亦与之有关,故治、乱两字能构成反训。这似乎又从另一个方面证明我对绝、继二字能反训的深层原因之解释,是有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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