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了解:
非常认同刘润所说的,一切的商业模式,都可以分为两种,卖流量,和卖产品。卖流量,就是手持用户找产品;而卖产品,就是手持产品找用户。
而流量经济的战争,其实就是“引流品+利润品”的战争。
因此也就有了标题这个Q“BAT,万达到底打什么?”
明白的说,流量。让我们深思为什么以流量去找产品?深思了一下以后觉得,流量经济躲不开的是概率论。其实这个跟用户很有关系,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什么用户最喜欢什么,一千人里面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而概率论中讨论随机变量序列的算术平均值向随机变量各数学期望的算术平均值收敛的定律。在随机事件的大量重复出现中,往往呈现几乎必然的规律,这个规律就是大数定律。通俗地说,这个定理就是,在试验不变的条件下,重复试验多次,随机事件的频率近似于它的概率。偶然中包含着某种必然。
大数定律分为弱大数定律和强大数定律。
备注:概率论历史上第一个极限定理属于伯努利,后人称之为“大数定律”。
一些思考,一些话
O1/
都说流量时代昂贵
昂贵的有时并不是因为要买热点、买排名、买话题,买关注
昂贵的是你买了以后却发现这是一条不归路
当你的成本撑不起你的转化
是时候思考你的产品了
O2/
流量和网红有时是同义词
只不过流量是要在一堆人里面找到看到你的用户
而网红则是用他们的知名度让更多的人看得到你
什么时代都缺乏被关注
不拒绝可能性,让更多人发现
O3/
爆文也是一样的
不断的写写写,不断的发发发
给自己一个试错的机会
给一个别人发现你的机会
做一千人的哈姆雷特
04/
流量平台的其实是一个互惠互利的平台
通过共享、多元化满足用户不同的需求
也因为信息的集中而形成洼地
除了BAT,还有知乎、还有今日头条、还有映客
甲方vs乙方
05/
一个小结
流量平台最后拼的是人品、拼的是质量;
大数法则是为了更容易被发现,你发现我,我发现他;
厚积薄发,在60亿个哈姆雷特里面活出60亿个样貌;
互相利用是种很好的帮助,因为我们都是彼此的洼地
思考题:
你公司的核心能力是卖流量,还是卖产品呢?你是获得流量之后,然后把流量卖给那些做产品的人,还是你拥有产品,到处去寻找最便宜的流量呢?
咱公司是家外资保险公司,核心是卖产品,但是引流品是人,不断开推广会、软性的知识分享讲座、营销员培训等形式,获取流量后对他们宣讲产品。
也许是因为,现代社会是典型的陌生人社会。
在陌生人社会里,陌生人之间如何能发生信任与合作的关系取决于陌生人是否会根据我们日常生活经验中归纳出来的大数法则而行动。
换言之,人们是根据大数法则来对陌生人的可能行为作出预测的。
也是从大数法则中,在大流量中找到自己的链接。
没有说最便宜的流量,保险业的最核心的推广就是这种模式,通过大数法则的链接,人与人之间的带动而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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