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很烂的人,根本不能说是思想单纯,明明就是蠢。神经质型,叫我一声我就被吓到。但凡看到蜷曲着的绳子之类,我又会被自己吓到。手机多少次劫后余生了,还算得清吗?脑子长在我的空空的脑壳里,只是一件摆设罢了,哪里起到过作用呢?就在刚刚,又把输入法里“算的清”之“的”改成了“得”字,几时才能不像这般咬文嚼字呢?总也改不掉吹毛求疵的毛病。矫情!
从小花园到外事小院的路上,光线有点暗,我当时想,要是有任何一个歹徒出来,我一定同他搏斗,哪怕同归于尽也不怕。我会拿我这个几次失而复得的手机或者扔,或者砸在他身上。他要是想抢我的东西,我就用指甲抓破他的脸,用力地要他的耳朵。他要是偷袭谁,我就就盯准他的脚趾,狠狠踩上去,或者用我这条剧痛的胳膊使劲儿肘他。如果真的不幸,我这也是几乎没有预谋的激情犯罪,谁让他偏偏要来招惹一个疯子!(最阴险也就是我这种人了。呵!)这么想来,唐吉诃德竟然也不显得荒谬和疯狂。谁还不能是个疯子呢!呵!
那样子爬了十几层楼梯是在惩罚自己还是拯救自己呢?我说不清。反正就像那样子很快速地走到民园又怎样呢?烟味飘得哪哪都是,我又一次以偏概全、自我中心地认为抽烟的都是坏人。说热闹也好,说吵闹也好,我是受不了,或者说享不了。吵的,我头疼;安静的,我耳鸣。这般挑剔……人多了就更加发现自己没有任何归属感,大家都有亲人朋友和恋人,我自己一个人飘在他们当中。不过说起来,他们也未必没有隔膜。这一堆一堆的人,要是让鲲鹏来看,也许只不过蚂蚁那么大罢。我,生如蝼蚁,也不如蝼蚁。
我说过觉得自己很强大,只要我不想死,似乎可以活得很久很久,也就比遗臭万年短一点点那样子吧。但是每次搞坏了这种低能儿也做得好的事情,我总想去死,我不配活着。(这话多多少少有点傲慢吧。)可是,每一次,也都不知道出于对父母的责任感,还是自己太怂,无一例外地苟活下来。尽管没有诗和远方,也还是苟活下来了,还是苟活下来了。
然后我意外地发现自己长着一双脚。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