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喜欢猫狗,就像当年我在母亲手底下时喜欢猫狗一个样,不用操心喂养铲屎,只管撸毛就行。
犹记得家里一只小狼狗几个月大的时候得了脑膜炎,我抱着它顾不得天黑路不平,到三四里地远的邻村找兽医。
小狗挨了一针,又吃了一天的药,最后痛苦死去,当时我哭得稀里哗啦,万分难过。
对后来养大的的大狼狗宠爱有加。
结婚有了孩子,对那些猫狗感情疏远许多,要说有感情的,也是对那些逐渐少见的土狗和狼狗有些念旧之情,尤其是那种黑背红褐色腹毛的能当警犬的那种狼狗。
对满大街的各种卷毛外来狗狗心中掀不起半点温情。
别怪我心狠,单是伺候它们的功夫劲儿,就让我望而却步。
对于猫,我是敬而远之,小时候手背、胳膊和脸上的猫抓痕,更让我认定猫就是一个有奶便是娘的奸佞之徒。
如今猫狗升级为宠物,口里喊着儿子女儿,其老子爹娘都要靠边站。
也是,伺候这些小东西跟养孩子差不多,它们耍懵卖乖粘糊人,自然跟铲屎官感情深厚。
人都是感性动物,喜欢干净漂亮的猫狗。我很羡慕铲屎官尽心伺候的猫狗们,啥事不用管,只管吃喝玩乐。
有时干活累极了,这种羡慕愈加深入骨髓——我为啥就不是一只猫咪。
小时候我的喜欢建立在不用我费心喂养它们,只管亲亲撸撸毛,却是忽略母亲除了全家人的每日三餐,还要为狗的饭食操劳。
看家护院的狗狗好养活,吃剩饭,吃没有一丝肉的骨头,还是津津有味吃的那种。
有的人家养土狗就是用来给小孩子舔屁股的,不像宠物们有人尽心伺候,还有专门医院为它们服务。
女儿读小学的时候,我养了一条小杂交狗,黄色短毛,模样像农村土狗,个头却像是四只短小的宠物犬。
它很懂事,大小便都是自个到外面的野地里,不用我拿链子牵着到路边方便,每天清晨蹲在街门口等我开门。
女儿很喜欢这只小狗,每天放学回家第一个迎接她的就是小狗狗。我也喜欢它。不幸的是这只小狗只活了三年就生病死去,我把它埋在午后的柿子树下,从此再也没有遇见这么听话的狗狗,我也失去养狗养猫的耐心。
这次元旦回家女儿对养宠物的态度转了一百八十度,开始嫌弃了,不说怎么怎么可爱好看了。
原因是一个月前室友回老家把宠物猫托付给了女儿照顾。
女儿被猫咪的便便味道臭怕了。
“可难闻了,怎么会那么臭?”
时隔多日,她还心有余悸,再也不提养猫养狗的事了。
我会心一笑,当年我也是由近距离喜欢变成如今远距离隔望相看的。
虽说喜欢毛绒绒的动物,也被萌萌哒的样子诱惑过,但是,想想做铲屎官的不容易还是放弃亲近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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