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尔王有读的必要,但没值得恭维的资本!
读名著最忌讳的是没有代入感,无法体验作者在每一次下笔时凝聚在笔尖的情怀,由当时代所结成的情怀。读《李尔王》时便似在读安徒生童话般,以一种童趣乃至看热闹的姿态阅完此书,即便在知道这是莎士比亚称名的“四大悲剧”我依然难改初衷,这就是一个笑话,从这世代的视角出发,为子女抛弃的话题,大街走走,满目都是这般的疮痍。
李尔之悲,何足道哉?基于历史之脚,他不过无法安颐晚年而茕茕孑立;基于人性之上,他也只是再一次证明人性卑劣。
李尔这个人物得以妇孺相传,是建立在莎翁的名头之上的,就如葛朗台之于巴尔扎克;李尔之悲,在我看来是名人效应,是名人效应带来的众说纷坛。
看欧洲古典文学,第一感觉是矫情,说话人仿佛要掏出心肝来给你看,来你相信他,他对你有多么的爱和多么的恶,这种唠叨文字便容易使焦躁的人厌烦,因为他们孤独。
第二感觉是不错,某些词句着实不错,因为可能在下一句便具有了哲学意义,十分清晰明朗的出现,没有某些作家有些恶趣味,喜爱将宝贝藏在黑黝黝的洞穴里。
第三感觉是我可以很快看完,因为没有压力,可以像走马般,让眼睛扫描每一个字就可以了,它不需要很强的理解能力,这和古人白居易倒是相仿,以一种淳朴的姿态将三观表现出来,比如生命的本质是绵延,那我就要认真的度过每一个时刻。
这三个感觉是《李尔王》带给我的,这并不是戏剧所特属的,读过《少年维特之烦恼》这本欧洲古典小说带给我的是同等感受。
相对于主角之悲,我个人更偏痛惜葛洛斯特,这并不表现在他的遭遇上,因为那是他的愚蠢所造成,我痛惜他是因为他说的一句话“我没有路,所以不需要眼睛,当我能够看见的时候,我也会失足颠仆,我们往往因为有所自恃而失之与大意,反不如缺陷却能对我们有益”。
正是这句话,使我对他投下怜悯。但讲在这里之时,我不能不吐槽“莎翁”是一个没有逻辑的人,是一个纯粹的烂漫人。
这在本书里两个地方体现出来,一、是葛洛斯特眼瞎之后想要寻死,而一路跟随的汤姆,也就是让他冤枉的埃德加告诉他他面前的平地就是悬崖了,他只需要往前倒去,就结束这悲惨的一生了,然葛洛斯特信以为真,而我们为了读完这本书,也只好放弃基本认知信以为真了。
二、肯特让李尔逐离之后,简易的化个妆却能瞒过所有相识的人,我敬重他忠心的品格,我辱骂我自己鸡蛋里挑骨头。
李尔暴躁易怒、肯特忠心、葛洛斯特人好而善欺、高纳里尔和里根口蜜腹剑、考狄利亚真诚善良、法兰西国王摒弃世俗成见、康华尔傲慢、奥本尼平庸,埃德加仁爱。
书中的这些主要人物我一个都不爱,我喜欢埃德蒙,就是那个卑鄙的小人,我喜欢他能够让高纳里尔和里根这两个蛇蝎心肠的妇人喜欢,我喜欢他能够为目的而放下良心。
良心能捡回来,而功业却须臾溜走;良心在一世,功业却能不朽;埃德蒙是曹操,不过在莎翁的笔下一文不值了。
我还喜欢一个傻子弄人,我现在的网名是妄人,不知什么原因他在我眼里是一个戏浪红尘的哲人,他眼里的认知早早超越公论,所以他成了傻子。
在我眼里有两种人生是值得追求的,一种是会当凌绝顶的佼佼者,没有锋芒可匹敌的,一种不是今世的人格附在某一具肉体上,世界在他眼里真的只是一颗芥子。
《李尔王》有读的必要,但没有恭维的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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