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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0

2018-07-10

作者: daring婧 | 来源:发表于2018-07-10 21:51 被阅读0次

这两天

一部名为《我不是药神》的国产片

刷爆了很多人的朋友圈

几乎一夜之间

身边的朋友都开始谈论这部电影

有人甚至说

这是今年至今最好看、

最深刻、最催泪的国产电影

下面,普法君就为没看过的盆友们

悄悄剧透一下

剧 情 简 介

白血病人吕受益,身子一天比一天弱,只能靠一种叫“格列宁”的药续命。但他买不起,准确地说,在国内买不起。市价四万一瓶。而印度生产的药效相同的药,只要两千。卖印度神油的老板程勇在其中发现商机,从印度代购,卖给国内的白血病人,被病人封为“药神”。

法律人对上述情节是不是很熟悉?

没错,正如影片的开篇打出的字幕所言:

这是一部根据真实案例改编的电影

但不是案件情况的记录

据了解

影片改编自当年热议的“陆勇案”

而电影主人公的原型——陆勇

最终没有被检方起诉

在法与情的抉择中

司法最终体现了其温度

故事的现实原型陆勇是位慢粒白血病患者,在高药价的逼迫下,走上了海外代购国外仿制药的道路,他也通过网购的信用卡为很多病友代购了这种药物,被称为“抗癌药代购第一人”。

也正因为代购仿制药,他涉嫌“妨碍信用卡管理罪”和“销售假药罪”被抓获。

幸好,这个故事不是悲剧,却是令人惊喜的大圆满戏剧!2015年1月27日,湖南省沅江市检察院对“抗癌药代购第一人”陆勇向法院撤回起诉。同年2月26日,沅江市检察院对陆勇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官在决定不起诉的释法说理书中解释说道:“如果认定陆某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将背离刑事司法应有的价值观”。

此处应该有掌声

献给正能量的检察官!

据普法君了解

该案例还入选了

2015年度检察机关十大法律监督案例

说起来

这个案例比电影还要精彩

且听普法君为您仔细道来

陆勇是江苏无锡一家针织品出口企业的老板。2002年,陆勇被检查出患有慢粒白血病,医生推荐他服用瑞士诺华公司生产的名为“格列卫”的抗癌药。

服用这种药品,可以稳定病情、正常生活,但需不间断服用。这种药品的售价是2.35万元一盒,一名慢粒白血病患者每个月需要服用一盒。药费加治疗费用几乎掏空了他的家底。

2004年6月,陆勇偶然了解到印度也生产类似“格列卫”的抗癌药,药效几乎相同,但一盒仅售4000元。

陆勇开始服用印度产“格列卫”,并于当年8月在病友群里分享了这一消息。后有5个QQ群、千余名白血病患者,都与陆勇一样开始去银行汇款,从印度直接购买这种廉价抗癌药来维持生命。

因为汇款程序复杂,许多人在购买时都请陆勇帮助。为方便给印度公司汇款,陆勇从网上买了3张借记卡,并将其中一张卡交给印度公司作为收款账户,另外两张卡因无法激活,被他丢弃。

2013年8月下旬,湖南省沅江市公安局将曾购买借记卡的陆勇抓获。

同年11月23日,陆勇被刑事拘留。

2014年3月19日,陆勇被取保候审。

2014年7月,陆勇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销售假药罪被检察机关起诉。近千名白血病患者联名写信,请求对陆勇免予刑事处罚。

2015年2月26日,湖南省检察院公开发布了沅江市检察院对陆勇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律文书和释法说理书,对社会关切进行了回应。

检察机关撤回起诉

主要因为做了五方面的工作

一是湖南省检察院调卷对该案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严格审查。

二是湖南省检察院和益阳市检察院指导沅江市检察院对该案事实进行公开审查,有关办案机关、陆勇及其辩护人出席,还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

三是检察机关派员到江苏无锡等地对重要证据进行实地复核。

四是邀请数名具有刑法专业背景的特约检察员参加对该案事实证据的审查工作,进行民主监督和法律指导。

五是召开检委会全面审查案件。检察机关对陆勇作不起诉决定,是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结果,反映了检察机关敢于监督、有错必纠的法律责任和担当精神。

电影中程勇最终获刑5年

在电影中,程勇最终因生产、销售假药罪获刑五年。

根据《刑法》第141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只要嫌疑人有主观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犯罪,不管是否牟利,是否发生实际人身伤害,程勇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至于危害结果,影响的只是量刑。

大家可能会问了,“印度神药”明明有效啊,怎么就变成假药了呢?因为刑法意义上的假药与生活概念中的假药并非同一概念。

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第48条第2款第(二)项的规定,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所以大家明白了吗?有效但未经批准就私自进口的药品,在法律上就会被认定为“假药”。

《我不是药神》是对平凡人生活压力与生命尊严的关注,对医药问题社会意义的揭示,对法理与人情在人性善意中的升华,以及对社会进步的温暖记录。

而天价药的现象,不单单发生在国内,它更是在全世界普遍存在。但如何在保障研发动力的同时,让更多的人,享受到新药的福利,则是一个远比电影复杂的难题。

所幸,因为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随着格列卫的降价和被列入医保、国产仿制药的上市以及进口抗癌药物零关税等一系列政策,单纯靠天价药续命的时代终于终结。

正如有法律自媒体对电影的评价,《我不是药神》是一部优秀的传递正能量的影片,它能让你看到希望和正在发生的改变。

无论是“程勇”还是陆勇,当一位本性善良的公民陷入了法律价值冲突所造成的涉罪漩涡之时,也许法条依旧冰冷,但是作为司法者的检察官不应该冰冷。

检察机关敢于担当和作为,权衡情理法,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赢得全社会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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