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是情感众多类目中的一种,介于沉溺和无察之间,像深且阔的湖面上微风抚过的涟漪,不易察觉,等你细看,却已消逝不见。
喜欢微风拂面,带着自然的气息,吹乱你的头发,吹低田野里一波一波的麦苗。若你穿了有大裙摆的裙子,风过时你成了一面旗帜,呼啦啦地展开,身体在风的抚摸下轮廓分明,清清凉凉。
喜欢长久地凝视一个人,看某句话或者一个眼神在他脸上洇开的过程,层次分明。这时你是窥探者,需做好完美的伪装。不做利害分析,不做探讨研究,就当做心里正在游荡的温柔,人为地拉长。
喜欢被凝视。首先要确定这来自善意。生活千篇一律,我愿意做你“待宰的羔羊”,不被你发现,做自然的配合着,完成一个人的演出。有人说,若要一个人记得你,最好的办法就是直接的对视,心无旁骛,直接坦荡,像是对弈,实则就是自己一个人的博弈,结论不明。
喜欢两种色彩,要么素淡,要么浓烈,色彩分明。就如一种女人,要么平淡如菊,自在生活,每日里都有小小的满足,清清浅浅地生活,哪怕面对钢筋铁骨也有绕指温柔;要么敢爱敢恨,不拖泥带水,即使生活有千疮百孔也有勇气斩断,有着见骨的残忍和决断。
喜欢在夏天热热的天气里跑步。太阳还在,路面还是蒸腾,身体在燃烧,膨胀,毛孔从里向外渗出的都是有咸味的汗水,情绪最开始是不受控制地烦躁,呼吸的氧气似乎变的单薄,这是一种考验。你此刻像一个异类。其实,对于每个人心底的执着,谁又不是一个异类呢!
喜欢孤独走过时的感觉。外面喧嚣却热闹不了你的心。它真是静啊!时钟嘀嗒,一下一下,你不能思考,无法平静。知道此刻思维已失了理智,需要打开一个缺口,这时你需要到找一个外在的引领者。你深深地呼吸,尽量让你心跳的频率与外面的某个声音同步,带你走出这段迷雾。
喜欢的感觉就是这样,总是不着痕迹地在你的心里轻轻走过,抓不住,也留不下,也许就错过,也许是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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