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最近看了一则无比温暖的故事:
“一对新婚夫妇在西雅图的街头上拍婚纱照。途中夫妻遇到了一个超级可爱的小女孩。小女孩手里拿着她最喜欢的一本书,她看到穿着婚纱的新娘时完全被惊艳!她认为眼前的这个小姐姐就是她书上的公主。
新娘抱起小女孩,笑靥如画。小女孩一脸惊喜。四目相对,无须语言。
新娘最后送给小女孩一朵花,小女孩特别开心觉得全世界都被点亮了。”
P1“你的妻子是她永远的公主。”小女孩的妈妈对小姐姐的丈夫说道。
浓浓的童稚鸡汤,我一饮而尽。
小女孩的眼睛藏着星星✨12 Years a Slave
孩子的眼里没有黑白。
因为人生而平等。
小女孩的故事很鸡汤,这与我脑海里回荡着的电影《为奴十二年》中一处触目惊心的场景形成鲜明对比:闷热烦躁的天气,周边的黑奴麻木不仁埋头苦干,孩子在草地上嬉戏。黑人奴隶Solomon的脖子缠着麻绳,被半吊起来挂在树上。他踮着脚在泥地挣扎着以求获得呼吸的片刻自由。
生或死,就看能踮着脚多久?
12 Years a Slave1841--1853,Solomon在南方当奴隶12年。1853年距离南北战争爆发还有8年,距离正式废除奴隶制还有12年。
种族问题,紧紧扎根于美国。
70年后,依旧如此。
20世纪30年代,美国经济大萧条,南部小镇Maycomb有一出诉讼。黑人Tom Robison被控告强奸,受害者是一名19岁的白人少女 Mayella Ewell。Atticus是Tom的辩护律师,尽管为黑人辩护使律师一家饱受非议,但在法庭上Atticus据理力争,直接戳破强奸案的疑点。
1. 控方(白人少女和她的父亲)没有提供任何医学证明。提供的证据只建立在他们父女的证词之上,一家之言,却又互相矛盾。
2. Mayella Ewell的伤集中在右脸,是罪犯用左手打的。黑人Tom的左手在12岁工作时就被机器绞残废了,连书都拿不起来,怎么可能用左手袭击人呢?况且Tom本身就是善良的人,他帮了Mayella很多,并没有犯罪动机。
3. 女孩的父亲Bob Ewell是镇上臭名昭著的酒鬼。平日里粗暴残忍,不顾家庭生计,穷困潦倒,还对黑人抱有极大的偏见。Atticus巧妙地证明了Bob是左撇子,习惯性用左手行动。在盘问女孩Mayella Ewell间接套出,父亲在喝醉酒时会对自己拳打脚踢。Mayella Ewell本身也是一个孤独无助的受害者。
事实已经摆在眼前,所有听审的人都看到这出诉讼的破绽。但是陪审团一致裁决:
Tom Robison强奸罪名成立。
其实从Mayella Ewell站在法庭开始指控Tom时,陪审团的心里早已默契地下了定论。正义的天平早已经倾斜。不论是谁代理Tom的官司都会输,Atticus只是将事实真相分析更为透彻来拖延罪名成立的时间罢了。
Tom Robinson获罪入狱后,在狱中集体放风时企图逃跑。
最终被狱警枪毙。
知更鸟只唱歌给我们听,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们院子里的花果蔬菜,不在玉米仓里做窝,他们只是衷心地为我们唱歌。这就是为什么说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
—— 哈珀·李《杀死一只知更鸟》
天边响起一声枪鸣,痛苦的哀嚎声回旋。
一只知更鸟死去了。
天空不曾留下知更鸟的痕迹,
但鸟儿已经飞过。
To Kill a Mockingbird
02
Atticus辩护的官司输了,Tom被审判,法律的公正被践踏。很多人不以为然,认为生活不过是少个黑鬼而已,只有Atticus的一对儿女和少数朋友感到很悲伤。
儿子Jem难过哭泣,大声跟Atticus讨论“为什么会这样?要重新选拔陪审团成员!呼唤全面法律改革。”女儿Scott心里始终支持着父亲的行为,尽管她在学校里收到流言的中伤,尽管她曾经也不能理解。
Jem和Scott两个孩子是父亲Atticus正直善良的最好写照。他们两个年纪很轻,但能明辨是非对错。
在种族问题上,他们两个眼里都没有黑白。黑人和白人生而平等。
平等在法庭上无法实现,但人性闪烁的闪光点依然可以在《杀死一只知更鸟》里捕捉。这算是抚慰读者心灵受伤的一剂良药。因为整本小说都是从Atticus的小女儿Scott的视角出发,一个刚上学的孩子的视角下的世界有多五彩缤纷:
Boo Radley怪人事件、与哥哥Jem和好朋友Dill的一个个恶作剧、与父亲Atticus略带奇思妙想的对话、受罚到Mrs.Dubose家念书、万圣节表演的惊悚夜晚……Tom Robison是故事中间一个环节,里面的矛盾冲突之大与小说原本轻松愉快的基调相反。
平淡中带着温暖、简单中夹着乐趣,正因如此,《杀死一只知更鸟》才经久不衰。有笑有哭、有爱有恨、有善有恶、有趣不失深度。Jem和Scott一天天长大,我们也是。
愿我们能放下执念,不分黑白。
致敬Harper Lee.
注:1960年发表的《杀死一只知更鸟》Harper Lee一生中唯一的长篇小说。
03
《杀死一只知更鸟》: 孩子的眼里没有黑白1.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从他的角度去看问题……
2.就是有那么一些人,他们——他们太担心来世了,以至于都没学会怎样在这个世界上生活。
3.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4. 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赢,但有时也会。
5. 没有必要把你懂的所有东西都说出来。那很不淑女——再说,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人比他们懂得更多。那会让他们恼火。你说得再正确,也改变不了这些人。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就是用他们的语言。
6. 为了人给人带来的苦难而哭泣——他们这样做时甚至想都不想。为了白人给黑人带来的苦难而哭泣,他们甚至都不愿停下来想一想其实他们也是人。
7. 阿蒂克斯说,“欺骗一个黑人比欺骗一个白人恶劣十倍,”我低声说,“说那是人最最恶劣的行为。”
8.“斯库特,当你最终了解他们时,你会发现,大多数人都是好人。”
摘自《杀死一只知更鸟》
P.
2017.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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