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齐的老伴儿去世已经二年多了,可他还是坚持过自己的小日子。
三个女儿和三个儿子都想把他接到家里尽孝,可老齐的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似的,就是谁家也不去。
你别看他整日倒背着双手在大街上溜溜哒哒的闲逛,笑呵呵地闲聊,背地里,他的心有数着呢。
他早就把自己的归宿想好啦。
三个女儿家是不能去的,叶落归根,这可是天经地义的事儿。三个儿子,平心而论,他最喜欢的就是小三子。这个孩子从小就懂事,又聪明,又是家里唯一一个有出息的。他凭着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大学,然后就在一个不大的城市安家落户,娶妻生子。他是老齐的骄傲,也是整个家族唯一一个爬出地垄沟的孩子。
老齐把一辈子的积蓄都花在了他的身上,帮着买楼买车。这不,去年三子的女儿也考上了大学,老齐又乐颠颠地掏出来两万。
你就掏吧,也不给自己留点儿过河钱!我看你万一有个天灾病热的咋办?手无分文,谁管你?
大儿子气囔囔的发泄着心里的不平。
去城里享福吧!
屯邻们都这么说。
呵呵,享啥福啊?咱天生就是贱命,在农村散养惯了,吃惯了粗茶淡饭,冷不丁地去住楼,就像自由自在的小鸟突然被装进笼子里,就算整天吃着山珍海味,喝着玉液琼浆,也会憋闷死的。
是啊,美不美家乡水,亲不亲,故乡人。他真的舍不得离开自己亲手一砖一瓦垒起的小房,还有那已经耕种了一辈子的小菜园,更主要的是,三儿媳妇那张不冷不热的脸,让他望而生畏。
这句话,老齐从来都没对任何人提过。就连三个女儿也没露过,只是在大儿子面前渺渺的透过一回。
他也喜欢大儿子,喜欢他的性格,刚强,倔犟,勤劳,还有和他一模一样的男子汉的长脸,高鼻梁,大嘴巴。用别人的话说,就是一点儿都没差种!就连那大孙子都和他爹一样高高大大的,只是一连几次高考都连连落榜。那一年,他赌气去当了兵,却万万没有想到,竟然被部队的领导相中,做了贴身警卫员。
老齐可不傻,他把自己的房产证,土地确权证,医保证,农保证,身份证,还有5万块钱,都放到大儿子手里。他说,说不上哪天我万一不行了,这些就都归你。
大儿子乐呵呵地接过来,交给媳妇。可媳妇却看都没看就冷冷地说,你自己经管着吧。说完就出门走了。
爸,你可别介意,她是怕万一老二他们来搅和。
儿子还是乐呵呵地说。
哼,他敢!哪天咱就找几个人,我把遗嘱立了,我活一天,我和你妈的土地也够养我的了,我死了呢,那5万块钱也够买棺材板的了,留下的房子土地全归你。那个小二犊子,我啥都不给他留。就当没生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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