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傲慢
网络图片据说,人死后,灵魂会在人间飘荡七日。
第一日
我轻飘飘地离开了自己的身体。
转身看去,是一头狼,在啃食着我的躯体。鲜红的血液,在戈壁滩上肆意流淌;猩红的血肉,被那匹狼撕咬、啃食、咀嚼,很快就看到肋骨被翻出来,肠肠肚肚流淌了一地,还散发着温热的腥气。
我吓坏了,想上前去驱赶这匹狼,想推开它那沾满我鲜血的狼嘴和利齿。扑了几次,都轻飘飘地穿过了它的身体,而它,毫无感觉。我突然意识到,眼前发生的一切,已经无可挽回了,我的身体已经被这个畜生蚕食殆尽。
悲伤地飘荡起来,眼看着这匹狼把我的躯体啃得七零八落,脊椎骨、腿骨、头骨,一样样从血肉里剥出,流淌着的鲜血渐渐凝固,我没有一滴泪来欢送自己,只能这样注视着、注视着,送别自己……
昨天,我背着一个简单的行囊,来到可可西里,来到这片纯洁的地方,来这里仰望蓝天,来这里远眺戈壁,来这里追寻生灵的脚印,来这里洗涤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今天,我倒在了这片无人区,眼看着自己被另一个生命吞噬,完成轮回。
是的,是有轮回的。每个生命,都将从来处来,到去处去。
可是,我的心空唠唠的。
我困惑:只是二十五岁的生命,我怎么就将自己送入轮回了呢?
第二日
带着困惑,我在可可西里上空飘荡了半日。黄沙、乱石、杂草和隐没于其中的藏羚羊,没有一样是我熟悉的,越是飘荡,我越是心慌,没由来的烦躁。
我决定,去找回自己——
飘回到我的那堆白骨前,几只秃鹫正在疯狂啄食白骨上残留的肉渣。
无心过问,看了看方向,回忆了一下路线,我顺着自己熟悉的气息寻去,去寻找自己熟悉的过往。
飘过戈壁,跨过大河,飞过村庄,我来到了城市。没错,是我熟悉的那座城市。
穿梭在高架桥上的汽车,矗立在江边的高楼,街道上像蚂蚁一样爬行的人们,挤挤挨挨,东奔西跑。
第三日
熟悉的感觉越来越强,我知道,我到家了。飘到门口时,我激动得心都要飞出来了——如果我还有心的话。
穿过房门,我来到了自己的小窝。十平米的地下室,一缕淡淡的夕阳从小窗穿过,照到了床边。我坐到床边,想起那些不加班的傍晚,我就这样斜靠在床边,捧着书,享受那些美妙阳光的抚摸。那一刻,我是多么惬意,多么幸福呀!
我更加困惑了。虽然住着地下室,虽然每天像蚂蚁一样奔波穿行在城市里,但我在这里找到了一小块属于自己的天地。我不是个贪心的人,怎么会跑到可可西里去葬送自己。
慢慢“躺”到自己温暖的小床上,我试图找回身体的温度,试图找回那些可爱的瞬间——生命只有一次,在那次生命里,我来过!
目光飘到床头柜,我看到了柜子上放着的一个高脚杯。晶莹剔透的杯体,折射出枕边的一只小熊。杯子的底部,一抹淡红色的酒渍,散发着极淡的葡萄酒香。——对不起,我闻不到了,但我知道,这只杯子曾经装着香甜的葡萄酒,魅惑了我。
第四日
我想起来了。
那晚,我们公司陈总拉我去应酬。在灯红酒绿的KTV包厢里,陈总搭着我的肩,给我灌了很多酒,白酒、啤酒、葡萄酒……我也不知道喝了多少,不知道喝了多久——
第二天,我是在一家五星级酒店的床上醒来的,旁边躺着的是陈总。床单上那道猩红的血渍,刺激得我当场尖叫起来。
陈总急忙翻起来,迅速捂住我的嘴,威胁道:“再乱喊乱叫,我就将你那些妩媚动人的视频,发布到网上去!”
我禁声,恢复了一点点理智。
陈总松开了捂住我嘴巴的手,把手搭到我肩膀上:“晓月,我喜欢你很久了,从你刚到我们公司面试,我就对你一见钟情,我就喜欢你这种亲纯可人的。这么久跟在我身边,就一点儿也没感觉到我对你的情谊吗?”
进入公司,陈总就调我过去给他当秘书。
平日里总是有意无意地亲近我,我一直小心地、刻意地保持着距离,躲开他一次次伸向我的手。
昨晚……昨晚……我怎么失控了?
昨晚,跟男朋友斌吵架了,跟两地恋的男朋友在电话里吵架了。结果,一见到酒,就失控了。
此刻,头疼欲裂,懊悔不已。
理智一点点回到身体里,看着眼前的一片狼藉,我迅速起身穿好衣服。
“晓月,你就答应了我吧!从今往后,我们做一对欢喜鸳鸯,如何?”陈总拿一双贼溜溜的眼睛盯着我。
“你让我恶心!——我要报警抓你!”我咬着牙狠狠地说。
“哼!报警?你可要想好了,那些香艳的视频还在我手上,昨晚你可是激情四射,想不想看看你投怀送抱的那贱样!”
——
那一日,像一根刺一样,深深扎进我心里,成为我无法言说的痛。
哪怕现在,我已经化成一缕烟,我依然可以感受到那锥心之痛。
我在自己的小床上飘了一日。
第五日
小熊毛茸茸的小手,向我招来。我端详着小熊,想起了斌——我曾经的恋人;想起了他为我在娃娃机里抓到这只小熊时,我那没心没肺的笑。
我想斌了。
我飘出窗外,飘荡到了斌所在的A市。
那日之后,我辞职了。我背起行囊,去了斌所在的城市。
到A市,是清早。走出车站,朝霞铺洒在广场上,照得每一个广场上的人都发出淡淡的金光。那一刻,我心情激动。想到这里有一颗爱着自己的心,这里有一处属于自己的港湾,我就不由得加快了脚步。
没有提前打招呼,我直接打车去了斌上班的公司。
站在门口,一想到斌见到我的惊喜,我就忍不住笑起来了。我尽量平复心情,耐心地等待着。
远处,斌的身影近了。只是,他的旁边,有一个青春靓丽的女孩。两个人手里拿着同样款式的奶茶,手牵手向我走来。斌看她的眼神,充满了宠溺与喜爱。他们看起来是那样的阳光,那样的健康,照得我一下子躲到了阴影里。
受伤的心灵,原本是想去寻找慰藉的,但我找到的,是压死骆驼的那一根稻草。
飘飘荡荡,又到了斌所在的公司楼下。
斌匆忙地奔波着,走进了写字楼。我就这样跟了他一天,看他认真工作,看他来去奔波,看他做晚饭,看他抱着女朋友看电视……还是那样的帅气,还是那样的阳光。
我,只是他生命里出现过的一个过客。
第六日
找了好几天,我突然感觉到自己的重量了。
再也没有了从可可西里出来时的那种轻巧,那种随心而动;再也没有了初为鬼魂时的那份淡然,我找到了自己失陷可可西里的原因,却找来了一身的伤痛。我想家了,想那个有父亲母亲的家!
花了大半日,才飘荡到B市。
楼下,看到那一盏温暖的灯光,我心里暖暖的——如果我还有心的话。
飘荡到房间,飘荡到父母身边,“坐”在他们身边,与他们一起看电视剧。
父母还不知道我犯傻的事情,还不知道我已经不在人世。此刻的他们,正认真地盯着电视机,专注地看着女主被虐。母亲眼睛里充盈着泪水,为那个虚拟的人物角色。
等他们得知我的死讯后,会有多么悲伤!
看着他们斑白的双鬓,爬上眼角的皱纹,我难过极了——实在不应该,让他们白发人送黑发人。
第七日
今天过后,我就要从这个世界彻底消失了。
我要去轮回了。
现在,我哪儿也不想去了,什么事也不想去想了。
我只想留在父母身边,哪怕他们已经感受不到我了。
生命,从有到无,是多么奇妙的事情。无论我经历了什么,我也不应该将自己放逐到可可西里,我也不应该将自己丢弃在荒原上,遭受狼啃鹰啄。
如果还有来生,我希望好好活着!
网络图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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