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小心,就喜欢上了。
你说,喜欢、感动、性、爱。这四样东西要分的清楚,中间全是“不等号”。
原谅我是一个容易把它们混淆的人。
在我的潜意识里,我总这样,我感觉这一切,都可以奇妙地在同一个人身上产生,也能够同时存在,互不影响。而且,就是你。
——“我喜欢你。” ——“我知道。”
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对话,心里却暗暗地有一些酸楚涌了出来。啊?你知道就好……
可能是因为自己付出了,所以也想得到等量的回报,只能说,这不现实,也不道德。我尽量克制自己成为那种,把感情当成交易的人。
要不然这世上怎么会有“一厢情愿”这样的说法,没人会理所当然地对别人好,也别把自己付出的想成理所当然该有回报。
爱,本应该是无私的。这个观念,一直以各种形式在我们眼前上演,或歌词、或剧本里。人们所羡慕、崇敬的那种爱,可遇而不可求。
你可以因为我爱你,而肆无忌惮地挥霍我对你的好;也可以因为我爱你,而任性、耍小脾气;更可以因为我爱你,而堂堂正正告诉着我,你爱另一个人。而喜欢却不一样,你不能因为我喜欢你,就觉得一切理所应当,好像是老天安排我来你身边,不是这样的。
我爱你,却不想喜欢你了。
你可以理解我吗?
对你的好,已经成了习惯,改不掉了。心里再有多恨你,嘴上也说着,不愿再陪你;你有他,就够了。到最后,还是忍不住关心你、安慰你,就算什么都得不到又怎样呢,我说,谁让我喜欢你呢。
但是却好像,不再喜欢这样的你。
我不喜欢说一堆话被无视的感觉,不喜欢不被人放在心上,不喜欢听你说你有多爱他。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总要开心、失望,再开心、失望,又开心,失望,最后,迎接我的,不再是赤诚的热情,却是一望无际的黑暗。
只是一个永远上不了位的备胎。
也许你说的对,当初决定要喜欢你的时候,就该做好觉悟了。
这是一个不可触碰的男人,是一颗悬挂在高处的禁果。我努力地爬,努力地向他靠近。
直到我终于看清楚,他的样子,他坚硬的外衣上,布满了倒刺;他的生长却有种说不出的勉强,似乎也没有那么快乐,他好像在害怕那些未知的世界;看得出来,他拼尽力气努力地守护着,层层叠叠外壳之下,那珍贵柔软的果芯。
听说,他要把它,留给最爱的人。而那个人,一定也不是我。
我做好觉悟了。
是那种,“非你不娶”的觉悟。
不要怕去说喜欢,我曾经问过你这个问题,如果每天都说想你,会不会很腻。答案是肯定的,会。
可是你愿意每天都听我说吗?
谁会不愿意呢。
你告诉我,喜欢一个人是没错的。
我想:这尽管会让我变得自私,会“道德沦丧”到在你的恋爱中扮演了第三个人的角色;可我没想过要退,我喜欢你,因为我真的喜欢。
一百次的表白,换来了一百次的尴尬。
你说你真的不知道要怎么回复,我说我真的只想你可以给我一句回复。一句话,都好过那些表情符号。
哪怕只是告诉我,你知道。
你知道就好,我喜欢就好。
这样,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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