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6日/第51天
-昵称尘忆
-《中国哲学简史》/作者:冯友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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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感想:第十四章-韩非和法家
儒家主张,治理百姓应当以礼以德。而法家主张,治理百姓应当以法以刑。在早期的中国封建社会中,要求以礼治贵族,以刑治平民。所以,儒家的主张要求不仅治贵族以礼,而且治平民也应当以礼而不以刑,这实际上是要求以更高的行为标准用之于平民。在这个意义上,儒家是革命的。但是儒家坚持传统的治理模式,却不认识当初实行本模式的环境已经变了。在这个方面,儒家又是保守的。
而在法家思想里,没有阶级的区别。主张在法律和君主面前都是人人平等。可是,法家不是把平民的行为标准提高到用礼的水平,而是把贵族的行为标准降低到用刑的水平,以至于将礼抛弃,只靠赏罚,一视同仁。
所以有人说儒家的观念是理想主义的,而法家的观念是现实主义的。
这两者都有道理,现在政府也是提倡的依法治国的同时,主张道德教育。随着法治社会的建立,关于法与道德能否共存!法的建立最初还是出自于“礼”。由儒家的礼到法家的刑,刑和礼是统治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原则!但法治,法是最高一级的。德治,讲究用道德礼仪感化。所以法与德最终是否可以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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