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刷到一则消息,让人无比愤怒。
什么样的父母,在这样的繁华盛世,竟然黑心到卖女儿!
虎毒还不食子,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亲生父母怎么还不如老虎与兔子呢?得有多爱钱,才能做出这样“反人性”的事?
幸亏,这个叫小苦的16岁少女机灵,以上卫生间为由,找人帮助、报警,才得以脱逃,否则呢?
是不是会被男方关在小黑屋里一辈子呢?
小苦,是四川人。因家穷,被迫辍学。
刚十六岁,还是个孩子啊。在小苦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父母狠心卖给了同乡的一个男子。
小苦知道后,自然不乐意。家里又没有办法生活,只好出逃。
一路逃到广东打工。
结果,男方带着人追到广东,追到了小苦打工的地方,追到了小苦的宿舍。
强行把小苦带回。
在返回途中,在某服务区,机敏的小苦以上卫生间为由,找人帮助。
这事,才被人知道。
在民警和妇联的帮助下,联系到了小苦的父母。批评教育后,把小苦交给了她的家人。
孩子不是物品,怎可买卖?
没有钱,可以选择不生。
张爱玲曾说过:“如果孩子的出生,是为了继承自己的劳碌、恐慌、贫困,那么不生也是一种善良。”
只是遗憾,那些越穷越生的人,看不到这句话。
原生家庭的苦难,希望不要给小苦留下心理阴影。
此次闹剧,应该结束了。
这样的事,愿以后,再也不要发生。
这世间,青山灼灼,星光杳杳,秋雨淅淅,晚风慢慢。
多美!
十六岁的少女,如花般的年龄,应该待在宁静的校园。
无忧无虑、快乐的读书。
而不是,提前“领受”现实生活的不堪与肮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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