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生的孩子为什么没有继承权?可能大家看到这个问题感觉很奇怪!因为我们都知道,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但是这里面有一个很重要的区别就是,婚生子女不需要证明自己与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而非婚生子女却需要证明自己与父母之间具有法律意义上的血缘关系。现在有很多这种私生子就是因为生父一方突然去世而双方生前却没有做亲子鉴定又没有立遗嘱,因此导致自己在争夺遗产的时候处于不利境地,甚至一分钱都分不到。
那有朋友就说了我可以要求男方其他子女一起做鉴定啊!但现实问题是人家为什么要配合你做鉴定?为什么要把这个财产分一部给你?而且这个法院也是不能强制要求别人配合你的。
所以,虽然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然而并,小三生的孩子却有可能不能继承自己父亲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
感谢大家!我是小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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