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摘:
人们相信销售是一项职能,为什么不相信营销也是一项职能呢?营销肯定不是一件物品,营销只能是一件事情。
在企业中,销售是一件事情,是一项职能或职能活动,那么营销也应该是一件事情,是一项职能,一项职能活动。如果营销是一件事情,那么营销就不是一种观念,策略和方法。做任何事情都应该有观念,策略和方法,做营销的事情,也应该有自己的观念,策略和方法。
销售不是一种策略。
任何事情都应该有存在的价值和理由,做任何事情都应该有目的性。既然销售的目的是为了提高销售业绩,那么营销的目的就不是提高销售业绩。不能认为销售业绩提高了,就是营销成功了,或成功营销了,销售业绩提高了,只能说是销售这件事情做得好,只能是成功销售。
营销不是一种观念。
科特勒觉得这样不太好,营销怎么能这样呢?于是乎,就说营销是一种观念,一种市场导向的观念,冠名营销观。营销到底是一件什么事情?学者到底是学者,居然可以这样蒙混过关。用一堆似是而非的话语,含含胡胡的,把这个原命题掩盖下来了。让人们误以为营销就是在市场导向观念指导下做的任何事情。
德鲁克是思想家,而不是全能的上帝,德鲁克所说的每一句话,未必放之四海而皆准,更不能断章取义。按照德鲁克的说法,企业只有一个恰当的定义,这就是创造顾客,创造顾客是企业的目的,是企业的存在价值和理由,是企业各项职能活动的总和。
作为企业的一种至高理念,有一个恰当的概念,这就是宗旨,企业的宗旨,作为宗旨,企业中任何人,任何部门都必须遵守。一个企业要想形成一个整体,所谓“力出一孔”,必须确立自己的宗旨。一个企业要想获得可持续发展,必须使自己的宗旨建立在不言而喻的真理基础上,把不言而喻的真理当作其的宗旨,当作企业的组织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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