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文分别介绍了寿险和重疾的购买原则与甄选的标准,今天重点解答前两文留下的悬念,也就是消费型产品与终身型产品的选择。
消费型产品:也就是说出现保险条款中约定的赔付条件,就给予赔付,否则到了约定的保障期限,则该产品自动失效,保险公司不再承担责任,可以用车险来类比理解。
终身型(返还型)产品:当被保人达到条款约定的赔付条件或者被保人寿终死亡,则会给予赔付。这样的产品保险公司是终身承担被保人的保险责任的。而且这一类的产品还会约定一个让人心动的返还额。
中国的老百姓是最勤劳的,同时也是最舍不得浪费的,这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值得我们传承与发扬。但对于购置保险,我们需要从另一个维度来考量。
绝大部分投保人不愿意接受消费型保险,或者说对消费型保险不太认可,认为不出险保费就打了水漂,很不划算。
聊保避险(六):定期保障型or终身型但基本上所有的有车之家,在购置交强险的基础上,额外花费5000元左右购置高额的商业车险来转嫁第三者责任,但车险中除了座位险,其他都是对于车本身的保障,我们对待物的态度甚至高于对于生命的态度,这其实是很让人不安的。说到底这个还是消费意识出现了问题。
下面以寿险为例,做具体讲解,重疾险的逻辑与其一致。
①保险姓保。
我们购买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什么,最主要的还是覆盖风险,所以保监会也一再规范市场,一再强调要让保险姓保,就是要纠治各家保险公司的理财险、投资险的不良导向。
所以我们也应当用购置车险的态度,来考虑购置人身险,也就是用保险来覆盖我们的风险,而不要去考虑收益、返还等理财形式。因为这一类的保险性价比极低,而且我们可以用相应的手段来实现这样的收益。
②买定投余。
如何既能实现风险转嫁,又能有一个确定的预期呢?我们完全可以用“买定投余”的理念来实现。
买定投余:就是购买定期消费型保险,用与购买终身型保险的差额来投资,去实现终身的保障。
举例:投保人30岁,方案一,每年花2万元购买寿险,连续购买20年,实现终身100万的保额。方案二,每年花1万元购买寿险,连续购买20年,实现70岁前100万的保额,70岁后保单失效。
买定投余就是用每年两者的差额1万元,连续投资20年,到70岁时用这笔钱赚到100万,也就是我们保险失效了,但是我有100万实实在在的现金用来直接抵御身故的100万风险。
大家不要觉得这20万实现到100万好难啊,以上文方案2为例,只要实现年化收益5.2%就能达到,没那么遥不可及。所以我们工薪阶层购买保险,是要花尽量少的钱实现最大化的保障,剩余的钱该投资的投资就行了。
③终身型的适合群体。
终身型产品也并非一无是处,只是适合的对象不同。
从我的认知来看,终身型的保险其实不太适合中国绝大部分的家庭。终身型的保险更应当作为财富传承、资产剥离、合理避税的工具来使用。
财富传承与合理避税:因为人肯定会走,也就是终身寿肯定会发生理赔,所以对于后代来说这是一个恒定的预期。根据《保险法》规定,这部分理赔金是不需要纳税的,这是财富传承很好的手段(因为不知道中国什么时候出台遗产税)。
债务隔离与资产剥离:比如一个企业家,希望把公司债务与家庭资产进行隔离,保险就是一个非常好的渠道,当然这些都是需要法律架构的,投保也是有策略的。
具体策略为:以父母的名义为我们投保,受益人写我们的子女,也就实现了债务与风险隔离,即使企业发生债务纠纷,是不能拿我们的保单现金价值来抵债的,这些是我们子女的受益资产,是法律保护的,当完成保单后,由我们的父母将保单赠与我们,就是这么简单。
当然我说的比较简单,其具体操作需要由专业的保险人与法律人士共同进行架构,其具体做法不在我的研究范围内,有需要的高净值人士请找专业机构进行咨询与操作。
总结来看,终身型的保险是高净值人士以及特定需求的人购买的,工薪阶层应当购置高杠杆率的保障型消费类产品来抵御风险,而且完全可以通过买定投余的简单手段来实现保险保障期外的风险抵抗。
事先申明:保险行业乱象丛生,而且涉及财富、涉及整体风险防控,我本身并不是保险行业的从业者,在我个人不具备专业化的理赔等法律能力的前提下,我只跟大家分享正确的保险理念,并不宣传任何保险产品,也就是说我并不涉及相关的利益。
我对自己的要求就是站在客观的立场,做一个正确保险理念的宣传者,引导我的家人以及所有我能影响到的人树立风险防控意识,将个人与家庭风险通过高杠杆的保险产品进行覆盖与转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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