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磊,你好!
我是个母亲,也是个婆婆,作为母亲的心情和作为婆婆的心情我同时都有。
首先我非常同情你的遭遇,也能设身处地地理解你的某些在别人看来不妥的做法。
不管最后“错换”“偷换”结果如何?与你都没有关系,在这个问题上,你是无辜的,所以,千万别参和,也别给他人当枪使。
但我觉得你做得不够智慧。如果换作我是你,最聪明的做法就是:
第一,不管“错换”“偷换”最后结果如何?与你都没有关系,在这个问题上,你是无辜的,所以,千万别参和。也别给他人当枪使。
第二,还是要跟姚家搞好关系。毕竟当心肝养了28年,姚家对姚策和姚策儿子是有感情的。而且,你以后也不会生活在河南,在江西,多几个疼你儿子的人不好吗?
第三,成全姚策的临终遗愿,归还姚策房子给许妈。毕竟许妈和姚爸唯有这一处房子,如果姚策在,他们老了还可以跟你们住在一起;但现在姚策走了,无论你再婚或不再婚,他们跟你住一起,肯定都不适合,会有诸多不便。想想姚家,为姚策的成家立业和治病已散尽家财,做得真的不错了。现在他们老了老了,没有自己的一处房子,居无定所。而租房,对老年人来说,是相当不稳定,没有安全感的。如果换作是你亲生父母落到这个地步,你肯定会心疼。所以换位思考一下。毕竟你父母还有房,你还有住的地方,是不是?
第四,这才是我今天要跟你讲的重点:最主要的是,你是有理由、有底气跟郭家要一套房子给儿子的。毕竟从姚策病发,直至去世,你熊磊一直陪伴照顾着姚策,对姚策始终不离不弃。就冲这一点,杜某和郭家是应该感激你熊磊的,除非她真是一个冷血的人。
另外,你手中有一个“杀手锏”是可以作为谈判筹码的,那就是你熊磊为杜某郭家诞下了他们的血脉-一个健康的亲孙子。
所以,我认为你完全可以跟郭家好好沟通或者谈判的。虽然你还很年轻,以后可能会嫁人,但你的儿子总归是郭家唯一的亲孙子。这一点是永远改变不了的;并且,即使最后警方认定为“偷换”,也丝毫不影响他们现在过户给亲孙子一套房,所谓的“最后官司失败,房子都要用作赔偿”完全是没有根据的胡说八道(要知道,法院判决赔偿也是有依据的),这不过是一个通过你给许妈施压的借口罢了。你千万别让人当枪使了。
虽然我国的法律没有规定,家长有义务一定要给成年子女(媳婿)房子,就如同郭家没有给郭威过户一套产权房一样。但以你孤儿寡母确实不易的实情,你完全有理由向郭家提出要求,是不是可以伸出援助之手帮你一把,从几套房产中过户一套给亲孙子?让你们母子有份经济保障,以体现出他们对失去父亲的亲孙子的体恤之情。
如果杜某郭家不同意,你熊磊完全可以与郭家断绝一切关系。人老了,众叛亲离,孤家寡人的味道是不好受的。
所以,如果你熊磊真的这样开诚布公去谈了,未必杜某郭家会拒绝。毕竟失去儿子,再失去孙子,也是很难接受的。这样不就完成了两家房子合情合理的调换?
无论真相如何?官司是否继续打?在目前这个阶段,这都不失为一个双赢的举措。甚至可能化解两家的怨恨也未可知。因为,对于姚家来说,逝者已斯,曾经付出的也是真心的,接下来有个安身立命的家也许就够了。
熊磊,希望你能想明白。
一个希望你好的网民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