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五年级,被语文老师选去参加作文比赛,地点是在镇上中心小学。作文题目忘了,只记得那天阳光灿烂,天空特别蓝。比赛结果不太清楚,没有下文。
初二,学校举办秋季运动会。我一边给班上的同学加油,一边写广播稿。令人高兴的是,我的几篇广播稿都被选中了。每当播音员念到我名字的时候,我的心里美滋滋的。广播站的老师对我说了一句话,我至今都还记得——你的文笔不错,将来可以当记者或者作家。
高三,紧张的学习让人透不过气,空气中弥漫着高考的味道。英语老师借给我一本书,路遥的《平凡的世界》。第一次,我感觉到了文学的魅力;第一次,我体会到了什么是生活;第一次,我领悟到了什么是命运。我感觉自己多活了10年,和主人公一起经历了很多事。直到现在,它依然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没有之一。
大学,我读的是英语专业。一是比较洋气,二是英语成绩很好。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我喜欢英语。毕业后顺利地做了英语老师,走上了三尺讲台。学英语的男生比较少,教英语的男老师那就更少了,物以稀为贵,我收获了很高的人气。
有一天,教务主任找到我,说是学校缺语文老师,看我能不能帮忙教语文。他还解释说,我的普通话比一般的语文老师还好,而且身上有一股文艺气息。鬼使神差,当时的我答应了。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自从我开始教语文,后来我再也没有教过英语。
去年春天,我调到了现在的学校。学校有一个特别的规定:每个教职员工都要天天写日记,而且是手写,不少于200字。一转眼我写日记有一年多了,刚开始有点儿不习惯,现在已经成了每天的必修课。慢慢地我开始观察身边的人和事,把每天的感想记录下来。同事们都抱怨写日记太难了,而我却有了新的发现。我发现在我写作的时候内心特别安静,精神特别自由。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教语文整整7年了,教英语好像是上辈子的事。我扪心自问:我真的喜欢语文吗?我真的喜欢文学吗?我要不要尝试写作?答案是肯定的,真的是肯定的。
有得必有失,我放弃了学了很多年的英语。教英语的男老师很吃香的,可我还是选择了放弃。我必须诚实地面对自己的内心,我必须遵从内心的感觉。只有这样,将来的自己才不会后悔。
曾经以为文学离自己很远,作家更是离自己很远。兜兜转转,我还是走上了文学之路。这条路肯定不好走,因为很孤独。写作的人很多很多,能够成为作家的凤毛麟角。我不知道这条路我能走多远,也不知道这条路上将会遇到多少艰难险阻。那又怎么样呢?过程远比结果更重要。如果写作是一个梦,那么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是追梦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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