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中后期,朝廷往往听信一些善于榨取百姓钱财官员,命太监外出四处抽取商人们的税金。名义上是为了“征商抑末以重农本”,实际上,商家税赋重了,转卖时就会加价,导致物价上涨,买的人也自然深受其害。
一旦商品减少流通,则生产出来的东西价格就会下跌,农民和小作坊作为生产者也将受其害。看上去只是从商人手中榨取税金,其实老百姓也受连累。朝廷这样的索取无度,比直接向农民增收田赋租税对农民的伤害更大。
向商人征收的赋税中,朝廷只能得其一,太监得十,税官得百,具体征税的巡卒得千,再从保长甲长到普通百姓那里,就已经是千万倍了。经过各级官吏这种层层盘剥,层层克扣,层层加码,只有少量税金进了朝廷国库,朝廷没有增加多少收入,而对民间的伤害却是后患无穷。
巡卒、税官们巧取豪夺肥了自己,就好像普天之下的老百姓也跟着吃饱穿暖了似的。那些不耕不织的人在鱼肉百姓,白白消耗天地所赐之万物。
办事的太监们极尽搜刮盘剥之能事,家里的金银朱玉都要从仓库里溢出来了。他们视丝绸锦绣如枯叶,视金银玉石如瓦砾,衣食用度与天子相同,仆人奴婢侍奉他们如侍奉天子一样。
人间的荣华富贵阉人们已经享用不尽了,却唯独恨自己不能享受人间欢爱,无法生育后代,就因为少了那玩意,所以常常吩咐其爪牙到处寻访复生缺失的那玩意的办法,往往愿意不惜重金求方。
有个道士想挣这巨款,心里暗想:“古方中说,土以土补,木以木补,人以人补,想必食·人可以补人。”于是便昧着良心献上一方:烹童男子的肝,吃其精髓,则精·液充盈,阳物复生,就能与女人行房生孩子了。这个杀·千·刀·的东西,他也不怕遭·天·打·雷·劈。
福建有个姓高的阉竖还真信了,先给了那道士一百两金子,如果经验证果然有效,则再来领一万两金子。紧接着便是派其爪牙到穷乡僻壤收买穷苦人家的幼童。
阉人爪牙来到乡下,声称“高衙要收养子,日后富贵无穷”。艰难度日的贫苦人信了他们,很多人为了眼前能看见的钱·财·卖·了·幼·子,甚至期望以后孩子能大富大贵。前前后后买·来·的·男·童不计其数。
有的卖·了·孩·子的父母不放心,托人打听自个孩子的状况,始终一点消息都没有,即使是阉·人府里的奴仆,都不知这些孩子到底怎么样了。
原来,这些买来的幼童都被锦衣玉食的圈养着。厨子能烹制一个幼童,给姓高的阉·人·吃的,有十两银子的赏钱。这个秘密很少人知晓。每次·杀·一·幼·童,厨子提·刀追赶,幼童们便哭号着四处奔逃,等他们身上跑热了气血上涌,选择肥壮的烹之。
其中有一个十二岁的幼童,跪在厨子跟前苦苦哀求叩头求救。厨子哭着说:“我哪敢救你呀,我也是没办法被困在这里的呀!”
就在这时,有一乡官来府里拜见,厨子良心未泯实在不忍,便对幼童说:“我放你出去,外面有个乡官来拜见,你死死的抓住他的衣服向他求救。一切就看你的命了,如果他肯答应,你就能活。我放了你,我也活不成了,就让我替你死了吧。你要是能逃出去,一定要告诉外边的人,千万别再把孩·子·卖·给太·监了。”
这名幼童出去以后直奔乡官而去,死命的抓着他不放,哭喊着“厨子杀我”。阉人恼恨厨子把孩子放出,随即命人将之斩·首,又故作笑脸来骗孩子回去。
乡官见这事有疑问,便把幼童带了出来。幼童把阉人府中幼童的情况说给乡官听,乡官听了十分惊骇。他既不知道这些幼童被买来的情况,又没有厨子作证,更不敢得罪阉·人收留这名幼童,就让孩子往别处逃生去了。
后来这名幼童流落成乞丐在福建各处乞讨。人们问他太监府里的事,他能说出里面的富贵繁华,不是一般人能拥有的。从此才知道太·监·食·人的事,再也没有把·孩·子卖·给·太·监的了。
过了几年,姓高的阉·竖获罪,卖了孩子的父母有近百人在道旁守侯,不见一个幼童回来,无不落泪,知道自家孩子大概已不在这世上了。
故事到这里就讲完了,这个故事同样出自张应俞的《杜骗新书》,不过这已经不能算是骗术了。这是什么样的滔天罪恶!什么话语都不足以表达内心的愤怒!!禽·兽·不·如·啊!!!
乡官还是有良心的,虽然不敢得罪权势熏天的阉·人,毕竟还是把幼童带了出来救了他性命。厨子也是迫不得已,他不做就得死,最后也是良心发现,自己替孩子·死了。
那个献方的道士,肯定是要下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超生的。至于姓高的阉·人,凌·迟·车·裂·剥·皮·揎·草·等等酷刑全都应该在他身上使一遍,他该死一万次。当然,这也只能是说说气话罢了,于事无补。
作者张应俞文末有段评述,原文如下:
贫民卖子,极为至愚。如不能养,何不若凤阳府父子俱丐,犹可骨肉相保。必不得已,唯可卖之富户为仆。固不可供太监之啖,亦不可卖于庵寺为行童侍者,其贱犹在乞丐下也。国家置阉尹,以供扫除传命耳。至使握利权,享用已极,更思生·阳·物·淫·妇·人,为不可必得之事。虽食·人而可为汝欲扶已朽之躯,曾不惜人浑全之命乎?是可忍孰不可忍也!孟子曰:“善战者服上刑”,犹为强兵而杀·人·也。此为何事而视人命如草芥乎?王法若明,当不令此阉得生还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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