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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词制作与十大误区

辩护词制作与十大误区

作者: 小李同学在沈阳 | 来源:发表于2020-11-09 19:12 被阅读0次

    之所以在简书记录是因为真的非常省时省力,微信公众号太麻烦。本节课记录是来自于点睛网的一节辩护词课程。

    不知老师真名

    点睛网的快进不太灵敏,而且点睛网的课程比较贵。。。

    一、什么是辩护词

    辩护词从哲学上来讲是纯粹理性的批判,是律师的标志性产品,是实现具体正义的助推器。

    裁判文书要说理,那么辩护词也要说理,辩护词作为反方的理性批判,也应当在网络公开,目前来看,辩护词的质量有待遇提高。

    辩护词实际上是在司法活动中从感性到理性,体现对抗性的诉讼文书。它是在说我反对,本质上就是纯粹理性的批判。

    克劳塞维斯在《战争论》中有这样一段话:面对战争,有很多不可预见的因素,作为一个指战员和指挥员,一定要具备两大要素,在最黑暗的时候,要具备发现一线光明的素质,同时要率领自己的士兵顺着微光前行。

    在对抗性的司法活动中,我们要对前景抱有一丝希望,律师与强大的国家机器进行对抗,需要有强大理性的思维去支撑。

    辩护词如果整体质量不高,则直接影响个案正义的实现,极大削弱了律师的存在价值。

    二、要提高自己理性批判的能力。

    为什么要说是辩护词制作,而不是写作?

    制作包含了很多环节,把卷宗材料抽丝剥茧,对其理性进行加工,是一个不小的工程。

    三、辩护词制作基本方法论

    1,坚持客观原则。

    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客观的,运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坚持客观原则。

    2,坚持动态原则。

    司法活动是动态前进的,辩护词不能是死板的。

    3,坚持实践思维。

    四、辩护词制作的十大误区

    1,误区一:照本宣科,只读不说。读不等于说,在与别人辩论之中,真理越辩越明,辩护词作为反方的陈述、演说,是动态的。

    2,误区二:辩护词庭前定稿。辩护词是即兴的演说词,是对被告人理性有利的分析,在庭审中也要捕捉战机,不能把庭审流于形式,注意庭审中公诉人的漏洞,很多漏洞都是在庭审过程中发现的。

    3,误区三:只驳不立,只有驳论,没有立论。辩护词不是当评委,不能只指出对方的不对,还要敢于立论,什么样是对的。

    4,误区四:只谈法律,不谈其他专业。在法庭上不能只谈法律,还要涉及其他领域的知识,包括生活经验、常识,很多其他领域的知识是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找到法律的标准。

    5,误区五:辩护词只是辩护词。辩护词并不是孤立的,在不同的诉讼的阶段,形成不同的诉讼阶梯,辩护词是有时空感的,是有积累的。在侦查阶段一般用:律师意见书;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书,在审判阶段:辩护词。在侦查阶段用辩护意见书要斟酌一下。在侦查阶段,当事人身份为嫌疑人,还不是被告人,不适用辩护意见书。

    在公安阶段的律师意见书或者在审查批捕阶段的律师意见书要有策略,不能火力全开,卷宗还有可能退卷,要有动态思维。

    6,误区六:辩护词只用一种模板。辩护词有它的规范性,但同样存在个性。在共性之内体现自己的个性,一切因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针对不同级别的法院,不同的案件,辩护词也是不同的。

    7,误区七:辩护词太冗长。辩护词不只是在辩论阶段才发表的,在质证阶段已经发表过的适当的缩减。在庭审的时候对辩护词的发表是动态的。小建议:在庭审之后的辩护词可以把阅卷笔录中提取的附件一并递交。

    8,误区八:仅谈事实和法律,没有道义制高点。每一份辩护词发表时同时要阐明它的社会意义。要找到每一起案件的人文情怀,对正义的追求要在辩护词中体现出来,与法检共同展现社会正义,这样很容易感染检察官、法官,上升到司法理念的高度,让百姓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达到真善美的统一。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判决之前都不是罪犯,在诉讼推进的过程中,我们要理性认识,一定要把律师就是替坏人辩护的原罪感给消除。律师本身存在的价值是不可低估的,是法治建设不可或缺的一支重要力量,这些都是中央政法委充分肯定的,所以辩护词制作不仅要有作品意识,匠人精神,还要有家国情怀,还要有不可侵犯的凛然正气,也要把哲人之气挥洒于辩护词之间。

    9,误区九:律师与公检法是对立的。律师的观点与公检法应当是求同存异,观点不是越偏激越好,话不是越多越好。情绪比较偏激的时候说出的话大多是对抗的,观点表达要易于被对方接纳。

    10,误区十:认为辩护词是普通的文书,不需要练习。律师不是用来赚钱的,而是为正义而设。律师的伦理很重要,司法文书的伦理也很重要,做律师首先要做的就是法律文书的训练。对于语言表达、文字表达都要训练。要牢固树立实践思维,

    五、辩护词是如何炼成的?就像游泳一样,是在办案中历练出来的。

    一、观摩。关注大案要案的律师的思维方式,碎片化阅读是练习不出来的,不仅要知道对方是怎么想的,要看对方是怎么做的,是怎么表述的。对于大家、名家的法律意见不能看,要学习、模仿。

    二、在实践中学习,要亲笔操刀,反复训练。

    三、不断的修改。写100篇辩护词不如写一篇修改100遍。

    四、对国学的唐诗宋词、古汉语的优秀语言都可以消化到写作技能当中。

    五、勤。业精于勤荒于嬉,写辩护词不能懒,一定要练习,磨炼。

    嘱托:律师,首先要具备优秀的品质,成为一个优秀的人,其次是专业。一篇优秀的辩护词就像一篇论文,一案一论文,一叶一菩提,一生一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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