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第一次看完了邓学平律师给张扣扣的辩护词。第一次接触此辩护词时,是周中诗妹发来问我这样的辩护词在美国正常嘛。我粗略看了一遍,这篇辩护词属于典型的,“法律元素上败得一塌糊涂,于是我只能诉诸感情”的辩护词。美国历史上有没有这样的辩护呢?我那个时间第一个想到的辩词,就是20世纪20年代的的那个著名的“世纪之罪”--列奥波得和勒布。
一、世纪之案
1924年,在安静的犹太富人聚集的芝加哥郊区凯伍德(Kenwood)。十九岁的内森·列奥波得和十八岁的理查德·勒布在六个月的时间里,及其细致地策划了“最完美的谋杀”。他们说,他们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刺激,为了拥抱尼采的超人哲学。他们希望证明他们是超过法律和传统道德边界的“超级生物”。为了证明,他们的罪不能是平凡的罪恶;这必须是谋杀。他们计划绑架和杀害某个年轻的邻居,藏匿他的尸体,然后索取赎金。尸体将永远不会被发现,罪恶永远不会被发觉。只有他们两个知道、只有他们两个人会珍藏心中,他们比所有人强以及愚弄了司法系统的事实。
1924年5月21日,下午五点,列奥波得和勒布把十四岁的小男孩鲍比·弗兰克斯骗上了他们租来的车。他坐在副驾,他们用一把凿子插进了小男孩的身体,把他托在后座,在他嘴里塞入布条,最终他窒息和失血过度而死。之后,他们开往芝加哥郊区二十英里的狼湖(Wolf Lake)。之后,他们把鲍比扒光,在他的脸和身上撒上盐酸模糊他的身份,然后把他塞进去一个混凝土的排水管道。他们扔掉了凿子,还清理了车子后部的血。当晚,他们还向鲍比的父母索取一万美元。
检方迅速地破案了,并且掌握了详足的证据来起诉两个年轻人。著名律师克莱伦斯·达伦被雇作辩方律师。勒布的父亲据说曾经来到达伦的房间为他的儿子和列奥波得祈求,“请让他们永久监禁。。。我们只祈求,不要让他们承受绞刑。”
达伦的一系列决定都好像在走钢丝。首先,达伦决定让两个男孩认罪。大多数辩护律师也许都会进行“无罪——精神错乱”辩护,张扣扣案件中的邓律师一开始就想要采取这种辩护;而达伦选择了认罪,并且从未和检方交流,直接在法庭上认罪。做出这样的选择,除了他知道检方希望进行庭审,还有两个法律方面的考虑。第一,达伦害怕如果提早告诉检方他的决定,检方就会分开谋杀罪和绑架罪分别起诉,每一个都可以判被告死刑。如果检方没有在绑架罪上拿到死刑,仍然可以庭审谋杀罪。一旦达伦对两个罪名都认罪,就只需要一场关于量刑的庭审。
另外一方面,那个时候,伊利诺伊的法律要求,不认罪的情况将会有陪审团决定。如果陪审团参与,他们不仅要决定罪行,还要决定惩罚。但是如果他认罪,惩罚就只能由法官决定。舆论氛围都在指向死刑。如果是陪审团做出的死刑决定,每一个陪审团都可以说,啊,我只是做出这个决定的十二个人之一。但是如果只有法官做决定,他就要为判处两个年轻的孩子死刑付出全部责任。于是达伦选择了,认罪,规避陪审团,并且给出了他的辩词。
达伦的辩护词从很多角度,都充斥了感情而非法律分析。他起头便说,“This terrible crime was the senseless act of the immature and diseased minds of children”:
“一个拥有美丽别墅、高级轿车、大学学位、游历欧洲、将要进入哈佛学习法律的男孩;是你能够找到的最聪明的那种男孩;一个拥有各种美好未来的男孩;但是他选择了犯下如此奇怪、野蛮、疯狂的罪行,以至于他甚至要死在绞刑架上或者在监狱当中。。。还可能是什么?一个年轻的男孩,拥有着最美好的未来,财富和地位和才智,是的,天分、学术成就,他都可以轻松获得,但是他放弃了这一切,或者去走上绞刑架,或者要进入监狱。这太傻了。您可以想象一个神志清醒的人这样做吗?您可以想象这不是来自于一个病态的信令吗?您可以想象这是正常的吗?”
检方将此罪责称为冷血。达伦反驳说:
“冷血,是的。但是这里有正义的官员,有着政府的所有权力,有着媒体的所有影响,把自己的群体变成了恨的狂热;他们策划了数月,只为了夺取这两个孩子的生命。”
“你可以把他们放在绞刑架,把他们掐至窒息而死,但是这种行为,不论是不是应该,都将比这两个孩子的罪责更加冷血。冷血!让迫切想要杀死孩子们的州政府,树立一个深思熟虑、慈悲为怀的典型,然后在叫我的客户们冷血。”
这不就是对公权力的质疑吗?邓律师也做了这件事情。达伦还对于被告的成长做出了梳理。邓律师也做了这件事情--对张扣扣的成长做了梳理。当然,达伦没有那么引经据典,从佛洛依德到明史宋史。可是达伦和邓律师对于辩护的基本思路,在我看来有着惊人的相像。
可是达伦算是“赢了。” 卡文利法官宣布了自己的决定:
第一,他首先宣布,这次庭审并没有平常的两方谈判。罪名已经确立,不需要辩论“神志不清”。罪名的确定也没有帮助到州政府,因为庭审的长度和详细度并没有缩减。
第二,那些儿童学证据、被告的身世历史、他们现在的情绪、心灵和道德状态可能对于犯罪学家很有用,但是这种分析可能对所有的犯人都使用,能够显示出所有犯人的不正常的成长经历。最后的判决是不能够因为这些所左右。
第三,这个犯罪是极度可怕的。
最后,法官宣布了惩罚:终身监禁。他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被告的年纪太小。在那个时候两个被告都没有达到法定成人年龄。他找了伊利诺伊法律的历史,只发现两个案件当中未成年人被绞死。这个小的几率告诉法官,也许他不应该在增加未成年人被绞死的数量。
所以,哪怕达伦的辩论被后世认为是经典,他的感情、冲动、诉诸被害人成长历史等等一系列的辩护技巧,最终看起来也没有什么用。法官拒绝判处死刑的原因在于,他不想自己宣判再判处两个没有达到法定成人年龄的人死刑。
二、张扣扣案
张扣扣案件的辩论难度远超于以上这场“世纪案件。”从单纯的法律技术角度出发,死刑是很正常并且公正的结果。张扣扣犯案的时候已经35岁,完全不是“未成年人。” 他害死了三个人,不仅仅是那个杀害他母亲的人,还要担负起另外两个人死亡的责任。这种典型的loser案件,辩护人如果不去深挖当年张扣扣亲眼见到其母亲受到杀害的惨绝人寰,根本没有任何胜算。而且血亲复仇,虽于法不容,但是人情可以理解,尤其是当复仇的替代公权力不作为的情况下。在实证法方面没有胜算就诉诸自然法,这实在是千百年来常见的辩论技巧。所以在检方的陈述当中充满了案件的事实性描述,但是邓律师的辨书当中,就有弗洛伊德,有《明史》《宋史》,还有当年惨状还有张扣扣的飘摇人生,对于死者是三人一事,竟然也只是匆匆掠过。
可是我们对于张扣扣的同情从何而来?
“孩子虽然只有七岁,却已很懂事,心想:‘爹爹妈妈疑心我偷了钱去买刀子,要是他们狠狠的打我一顿,骂我一场,我也并不在乎。可是他们偏偏仍是待我这么好。’他心中不安,向爹爹道:‘爹,我没偷钱,这把刀子也不是买来的。’爹爹道:‘你妈多事,钱不见了,有什么打紧?大惊小怪的查问,妇道人家就心眼儿小。好孩子,你头上痛不痛?’那孩子只得答道:‘还好!’他想辩白,却无从辩起,闷闷不乐,晚饭也不吃,便去睡了。
“他在床上翻来覆去,说什么也睡不着,又听得妈妈轻轻哭泣,想是既忧心爹爹病重,又气恼日间受了那大夫的辱打。
孩子悄悄起身,从窗子里爬了出去,连夜赶到镇上,到了那大夫门外。那屋子前门后门都关得紧紧地,没法进去。孩子身子小,便从狗洞里钻进屋去,见一间房的窗纸上透出灯光,大夫还没睡,正在煎药。孩子推开了房门……”
那大夫听得开门的声音,头也没抬,问道:‘谁?’孩子一声不出,走近身去,拔出尖刀,一刀便戳了过去。他身子矮,这一刀戳在大夫的肚子上。那大夫只哼了几声,便倒下了。”
----《天龙八部》
仅仅看这一段,我觉得这个小孩子实在是反应过激,应该受到狠狠的惩罚。被冤枉这件事情每个人都遇到过,但是因为受到冤枉就跑去杀人,就是你自己的不对。
可是我偏偏在看完了萧峰力战西夏武士、在杏子林两肋插刀原谅四位长老、被康敏伺机报复四海飘摇、被人冤枉杀害自己的养父母和恩师、被中原武林寻仇、然后抱着阿朱四处寻医问药对她关怀备至,才看到这件事情。在我的心中,萧峰是一个大英雄,他侠义为先,武功高强,以至于他7岁杀人这件事情,变得不值一提。
张扣扣的这段辩护词也是这样。他亲眼见到自己的母亲被杀死,尸身被解剖,害人者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仅仅判了7年,坐牢4年,就被放出。整段辩词下来,我只感觉张扣扣受尽委屈,以至于踢刀杀死仇人这件事情,变得如此符合我的期待。这难道不是一本天龙八部,有情皆虐,有人皆苦,万事都是事不由己。张扣扣就像是萧峰,一手的血债都被主角光环冲淡,反而让大家如此同情,如此体谅,如此记怀。
不外乎我尊敬的Rosenberg教授经常说,pay attention to the dogs that don't bark。
所以法律不是人情。法律这种冷冰冰的逻辑,正好可以把那种充满才华、引经据典的辩护词,从“法律”扔到“小说”那一写作方式中。所以感谢上天,法律不欣赏才华横溢。道理上,佛洛依德自己的心理学理论都备受抨击,跑来支持几百年之后在中国的一个杀人犯变态心里的形成,这也太儿戏了。按照这种辩论方法,那么检方大可以说,王校军,王自新,从小遵纪守法,做人慷慨热情,为朋友两肋插刀,可是有一天,莫名其妙的被兄弟的仇人张扣扣在要害部位捅了9刀/16刀,当场死亡。他们的家人悲痛欲绝,四子只剩其一。至于引用经典、不论中外、都实在是有大把大把的文字为无辜死亡者背书,抄几个案例,引用几句名人名言,简直就是手到擒来。
三、写作
我有一段时间没有写作了。当然这和自己才华日渐消退有着极大的关系。可是还有一个原因,一个不重要的原因,是写作已经变成了一种束缚,不再是我放松心情的方式。我发觉话语权被一群向我们一样所谓受过教育的文科生把持,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第一,文科生普遍比较蠢(尤其在我国),对于科技发展、认知突破做不出什么大的贡献,只是爱发牢骚,对于各种制度大放厥词,缺乏客观。蠢到随便来一个逻辑题目,就想来想去、无法解答。第二,爱写文章的人普遍好为人师,背后总有一种想要受到重视的不成熟心里。第三,写文章的人信奉新闻自由,表达自由,如果说错了,就拿邢不上大夫,因言不获罪来自保。本来就有个立场还好,可以开足马力来找各种理由来辩护;但是如果没有立场,而单纯地要靠说理和逻辑推导什么是正义的结果,这件事情我就有点做不来了。
如花2019年1.12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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